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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企MBO制度缺陷与对策研究/江泽利(9)
引爆这场争议的导火索是“郎顾之争”。2004年8月6日,香港著名经济学学者郎咸平在上海一家电视台指出格林柯尔有很多不当收购行为。之后,又在复旦大学就同一主题发表演讲,几家媒体对此进行了简短的报道。被惹恼的格林柯尔于是向郎咸平递送了措辞严厉的律师警告函,受到“通牒”的郎咸平不但没有任何收敛之意,而且在律师函“最后通牒期”到来前,将那篇《在“国退民进”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的长文直接在国内门户网站上公布,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于是也“提前一天”(8月16日)正式以“诽谤罪”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这便是后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郎顾之争”亦称“郎顾之讼”。
同年8月20日,《北京晨报》发表了诘问《顾雏军郎咸平公案反思:经济学界为何集体失语》一文,该文直接引爆了横亘于经济学界主流派与非主流派之间压抑多年的是非恩怨,并将论战的烈火通过互联网等现代媒体迅速而猛烈地燃烧到公众之中。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场没有输赢的论战,虽然在这次跨越学界和阶层的争论中,支持主流经济学家观点的网民不到5%,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言论更是激起民愤,声誉亦由此降到谷底。但郎咸平教授在关于格林柯尔、海尔、TCL的研究报告中,以典型案例的方式解析了两个结论性观点,得到了众多网民的认同,一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大股东与相关交易主体联手或独自地用各种手段,不当侵吞中小股东的利益;二是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由于非公开、非市场化竞争,以及相关制度和规则的缺失或执行不力,存在大量国资流失情况。
如果郎咸平报告的内容仅局限于这两个观点的话,这场论战的赢家从一开始便可尘埃落定,但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郎咸平显然不满足于此,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他又发表了“信托机制处理好了,国有企业未必比民营企业效率低”、“目前这种(贱卖国货的)产权改革方式应当停止”和“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不靠政府的力量达到富强,政府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个人从头到尾都主张大政府主义,中央集权。虽然我是吃资本主义奶水长大的孩子,但我相信,我对美国的了解,是根源于我的学术研究,所以才有信心的站在大家面前跟大家谈论问题”等言论,成了后来“倒郎派”的口实,并被指责为企图“扭转整个改革的方向”、“是对企业家精神,企业家价值的践踏。”
事实上,在这场由学界蔓延开来的争论中,“倒郎派”所强调的“国退民进、国企改革是大势所趋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应当积极顺应和促进之”的观点,与“挺郎派”的“不能为了追求国有企业产权形式上的非国有化,就可以牺牲制度的严肃性、有效性,可以连公众、社会组织、国家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也在所不惜”具有同样积极的意义。这也是“朗顾之争”之所以成为起始于2004年夏末秋初的产权改革大讨论组成部分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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