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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上空的红旗是怎样陨落的--苏联解体10周年的回顾/张之峰(19)
(2) 主张实行“多党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前面已讲到戈尔巴乔夫主张实行“多党制”、“三权分立”的情况,这里不再重复。对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戈尔巴乔夫是很反感的。戈曾声称:“我坚决反对用暴力的方法解决我们业已成熟的问题。我不能接受下述意见和建议:即我们需要专政,只有专政才能拯救我们。”戈在分析苏联社会危机的深刻原因时甚至把它归结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专制”造成的,他认为“发生危机的深刻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思想过去被扭曲了,使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国家化,党和国家上层集团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实行的专制,造成了使人脱离所有制和权力的新形式,导致了专横和无法无天”。认为实行三权分立和总统制,才是“实行真正的人民政权”。
(3) 提出“改革”党的建设的一系列理论,否定党的性质、宗旨、目标。苏共28大通过的《苏联共产党章程》改变了“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传统提法,改写为“它以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保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为自己的目标。”关于党的指导思想,过去苏共党纲和党章都写明“以马克思列宁理论武装”。1991年7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的《苏共纲领(草案)》通篇只字未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更没有把马列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纲领草案明确提出:“苏共建立在其成员对某种思想价值的忠贞不渝的基础上。对我们来说,其中主要的就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党的性质,戈尔巴乔夫说:“苏共不再是某个阶级的党,而是全体人民的党,它代表的不是某个阶级的利益,而是苏联人的共同利益。”党“既是先锋队,又是议会党”。对此戈解释说,“不能把先锋作用强加给社会,只有通过为劳动者利益积极斗争,通过实际行动和以自己的整个政治面貌和精神面貌才能争取到先锋作用”,并说“苏共将实行自己的政策,将在民主范围内和在中央和地方立法机构范围内争取保证执政党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苏共起着议会党的作用。关于民主集中制,1991年7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纲领草案只字未提“民主集中制原则”,只强调“党的民主化”,认为“党的深刻民主化是其革新的最重要的方向”,“各共和国的党具有独立性”,要“为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和主动精神开辟广阔的天地”;“苏共民主化要求灵活的党的组织结构形式”,“政治辩论、围绕党的纲领自由结社、保护少数派的权利将有利于实现民主化的要求”;党员参加一个党组织的工作,但可“用另一种方式执行党的路线”,党员“可奉行无神论观点或信教”。这实际上是在把党变为思想、组织松散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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