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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吴猛(5)
1789年法国革命虽然是一次较彻底的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从革命的形式和政权的改变方式看,它同封建制度进行了彻底的决裂,但它却把自己历史上曾采用的古代罗马法继承下来。在法国,民法法典中把古代罗马法巧妙地运用于现代的资本主义条件。8
  为什么我国要摧毁旧法制和法律传统,西方国家都继承了自己传统的法律呢?过去法学家的权威解释是,资产阶级革命是私有制下的社会性质相同的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是公有制对私有制的性质完全不同的革命,所以,无产阶级的革命就要彻底摧毁旧法制。这个理论也相当多是对的,事实证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确实很少有对法律的需求。但这个理论解释不了为什么我国正在大量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律和港台地区的法律的现实。
从世界历史的经验看,人们很难否定,革命时期摧毁法制的必要性。问题是这种摧毁行动的动因是出于革命时的感情因素,还是出于对法律本来的蔑视。1949年摧毁法制对法制建设的影响也许主要不在于摧毁本身,而在于宣布要以蔑视批判态度对待一切的法律、法律观念和西方法律价值,使中国法制建设一开始就在一个极窄的小天地里进行,并使新政权的建设者们大大强化了对法制的蔑视心理。摧毁旧法的行动客观上造成了中国法律文化的中断,这种中断是否利于历史的进步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都是糟粕应予抛弃,还是有些优秀的东西呢?今天我们党在提倡弘扬民族文化的时候,这个问题已经有了部分答案。历史不能割断也不应割断。彻底否认自己的文化决不利于民族的发展,包括法律文化的发展。
在这个问题上,已故的张友渔先生的观点是可以作为这一段文字的结束的,他指出:解放初,我们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六法全书”代表国民党的法统,不废除这个法统我们就不能确立自己的革命法制。但是,废除“六法全书”,并不意味它的所有规定,我们一概不能加以利用。对“六法全书”作具体分析,有些东西部分要否定,部分可以用。情况不是完全一样的。

作者通信地址:湘潭大学69#信箱 研1—512 吴猛 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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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简介:吴猛(1973年9月---- ),男,汉族,湘潭大学法学院2000级研究生,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2 “海上文明者,从土生土长的地方飘洋过海到新地方去之谓也”----见《顾准文集》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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