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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TRIPS协议看我国新著作权法存在的几个问题/郝芸(7)
笔者以为,著作权法的修改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的确也存在上述不足之处,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相关立法中加以修改,以使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水平达到TRIPS协议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郝芸,女,(1978-),西南政法大学2000级国际法研究生
[1]刘波林. 关于按TRIPS协定的要求改进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建议. 知识产权[J]. 2001,12.: 19.

[2]李顺德. TRIPS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研究(第九卷)[M]:147.

西南政法大学 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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