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注意事项/商家泉(7)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被迫辞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三险等);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法律规定单位必须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中可通过合理设计工资结构,以减低赔偿金计算,另外还可以减少加班工资基数,来达到合法合理少付加班工资和少缴社保费、减低赔偿金目的。
13.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部门可责令单位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4.关于劳务派遣新规定的挑战和影响(16点):
总共9页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