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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倾销案件背后的贸易保护主义幽灵/李少军(14)

  对于Five Rivers这个本案中唯一的国内厂家和本案中唯一的所谓的受害者,我们有很多的问题要问。

  在美国法院的判例中曾经诠释过罗宾孙――帕特曼法案:反倾销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护竞争而不是庇护单独的竞争者。 但是在美国反倾销案件的实践中,其实际裁决往往跟反倾销法的立法初衷背道而驰,至少在本案中我们看到了,本案的裁决仅仅是保护的一个孤独的和没落的竞争者Five Rivers而无视该裁决对整个美国国内彩电市场合理竞争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案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在美国商务部下达对来自中国的部分进口彩电征收反倾销税后,当初声称饱受中国彩电不正当竞争并蒙受重大损失的Five Rivers在如愿以偿地得到美国反倾销机关的支持后,它有没有走出困境并获得新生?

  无论如何,我们在前文所作的分析已经向我们预示了Five Rivers在不久的将来的不可逆转的可悲命运。

  (4).Five Rivers的今天――对本案中反倾销裁定结果的实际价值的评估。

  Mr. Hopson,本案中申请人Five Rivers的首席执行官,他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听证会上作证时曾经说过:“只要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相信,Five Rivers有能力跟全球任何一个彩电厂家展开有力竞争,否则,在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回归前,美国国内彩电产业在过去三年所经历的下滑趋势只会进一步加剧。”

  我们在前文已经说过,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本案所有的相关裁定中都认定,来自中国的涉案进口彩电的倾销事实和损害事实均成立。美国商务部在2004年6月3日就向美国海关下达了向中国涉案彩电征收反倾销税的指令。按照反倾销裁定的理论功能,该裁定已经在法律上促使了美国国内彩电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及时回归。

  我们对Five Rivers在本案反倾销裁定实施后的状况非常关注。

  a. 我们在网上搜索中,至少可以在五个不同网站上找到下面一段对Five Rivers现状的相同的描述。

  “Five Rivers 是个电子产品制造企业。该公司从事电视机组装。在关闭了位于田纳西州的生产设施以及停止生产LCoS背投电视机后,该公司于2004年年底申请了破产保护。Five Rivers以前是为飞利浦电气公司生产电视机,但是在飞利浦宣布不再销售LCoS背投电视机后,Five Rivers的工厂停工了,该公司将停止生产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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