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的审判应当重新补课——从80 的“问题案件”说起/王礼仁(8)
还有一些司法解释需要修改和完善,如亲子鉴定结果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问题,尚是1987年以前的司法解释。1987年前的司法解释是针对当时的鉴定技术而言的,显然已经不适用现在的情况。又如,1989年司法解释中关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标准等,都有待修改。
我在最近出版的《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一书中,对身份关系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上的特点,作了比较全面研究。但由于个人水平有限,见解难免浅陋。希望通过本文唤醒更多理论界和司法界的智者贤达,参与研究,发表高见,以推进我国婚姻审判司法水平。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