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浅谈建立良性互动的警囚关系/孙继国(4)

(十)建立健康的监区文化。监区文化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无论是对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还是对推动监狱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对构筑监狱依法治监的文化底蕴、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提高罪犯改造量,具有积极意义。建立健康的监区文化是建立健康的警囚关系的基础,有了健康的警囚关系肯定是良性互动的。

(十一)加强职务犯心理健康教育。


四、建立良性互动警囚关系的预期效果展望

  监狱警察与职务犯建立良性互动的警囚关系,最重要的是监狱警察公开执法,用自己良好的作风去捍卫法律的尊严,平等对待职务犯,用自己的公正、文明、科学执法去取得职务犯内心深处的认可和信任。用自己高尚人格、良好的素养去赢得职务犯的尊重和服从,做到“宽不过囚,严不过人”。在警官与囚犯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这个“契约”是良性互动的:警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刑罚,对罪犯给予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罪犯依法履行服刑义务,接受刑罚的惩罚,其改造行为规范完全达到一种本能的自然的基本礼仪。在具体司法实践活动中职务犯的个性特征决定了其在服刑过程中不同于普通刑事犯:一是职务犯绝大部分懂政策,熟悉法律,文化水平高,自我约束力强;二是刑罚后社会后果因其丧失犯罪基础,刑罚后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三是主观恶性恶习小,在法律范围内把握宽严尺度,让罪犯由被动改造与警官的主动管理相互交融,形成良好互动的警囚关系,这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监狱的目的。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