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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营销计划、措施和管理之浅见/樊斌杰(2)
第四步:制定战略计划。战略性营销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全面性战略目标;律师事务所营销的战略目标;营销应遵守的基本政策。
第五步:制定营销行动计划。营销行动计划即战术性营销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营销的特定目标;实现目标的具体行动计划;实现目标的具体日期;责任的具体划分与落实;实施具体行动的框架;落实营销计划的财政预算。

二、 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措施

1、保持已有客户。一个律师事务所在获得客户后,能否得到长期保持,能否不被丢失,取决于各种因素,但主要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注重第一印象。律师提供服务的过程也是一种营销过程

  一个客户是否选择一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他的业务,在相当的程度上取决于第一印象。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要想给客户留下一个好的印象,除了业务精通外,还必须给人一种精明强干,办事利索的感觉。而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给客户留下好的印象的重要环节是办公室前台接待工作的质量。如果前台的接待工作热情周到,业务熟练,富有效率,职业化,那么律师事务所给客户留下的第一印象就会比较好,客户对律师事务所就会形成好感,产生兴趣。反之客户就会对律师事务所失去兴趣。

  其二、信守并实现承诺。律师不能为招揽业务随意对客户作出承诺。

  律师每个承诺的作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前提。第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第二、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能力和条件可以达到。对于客户的非法要求不能承诺,超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本身实力范围的要求也不能承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一旦作出了承诺,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就是赔本也要兑现。

  其三、树立客户第一观念。律师业是服务业,客户就是消费者,“消费者是上帝”。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树立“客户是上帝”的理念,并将该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其四、做到及时沟通。

  沟通是通向友谊的桥梁。律师与客户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人说“律师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律师是企业灵魂的工程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律师与客户之间比起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更加需要沟通。因为客户将一个案件或者法律事务托付给律师,就是将他们的至关利益托付给了律师。正是基于这种重要性,客户需要律师随时与之沟通,使他们能够随时掌握案件进展的具体情况,以便及时向律师提供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其五、对客户电话及时回复。

  回复电话及时与否,在许多律师看来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细节决定命运。营销的过程就是注意细节的过程,及时回复电话看似是不起眼的小事,但及时回复会给客户一种人格受尊重,案件受重视的心理感觉。反之,客户就会产生被轻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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