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营销计划、措施和管理之浅见/樊斌杰(4)
4、参加社会活动。
律师职业不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又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做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要有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他所在社区的活动。参加社区活动,不仅是律师职业本身的需要,更是律师事务所进行营销必不可少的一种路径。
5、瞄准有影响的人物。
有影响的人物大致上可以分成几类:政界的要人;商界的要人;其他各界的名人。这些有影响的人物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他们的价值去向,他们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评价以及对律师事业的支持与反对,他们的意见和态度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社会大众的意见和态度。因此,律师事务所在进行营销时将目光瞄准这些人物,通常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此所谓“名人效应”。
6、建立业务来源渠道。
现有的客户能保证律师事务所的生存,但却很难保证律师事务所进一步的发展。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获得不断发展,就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新业务。一个律师事务所能否获得源源不断的业务来源,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的营销策略和营销行动是否成功,是否已经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声誉和职业形象。如果说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是一条由许多环节组成的链条的话,那么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与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其他职业事务所的关系就是这样的环节之一。
7、发挥事务所简介作用。
每一个人都有其特殊的人格以及不容与他人混淆的特征。律师事务所也不例外。一个律师事务所区别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特征,可以称之“所格”或者“品牌”。一个律师事务所一旦决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去向社会、现有客户或者潜在客户提供律师事务所的信息时,就面临着选择。律师事务所必须决定怎样传递和在什么样的地方、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或手段去传递信息。通过信息传递,确立律师事务所的特有形象,并清晰地将律师事务所与其他事务所区分开来。而律师事务所简介在确立律师事务所的特有形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稳定而连续地向社会和潜在的客户传递着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简介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反映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理念、执业宗旨与服务目标;二、介绍律师事务所的简要历史和重大业绩;三、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传记;四、披露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五、公开收费政策和标准。
8、瞄准潜在客户
从广义上说,律师事务所所有的营销行为都是为了寻找潜在的客户。但是,寻找潜在客户的营销行为有直接与间接之分。如前面所述的方式都是属于“间接瞄准”。这里所谓的是一种直接瞄准客户的方法。所谓“直接瞄准潜在客户”是指律师事务所对某些可能成为事务所的公司或者机构或者个人所争取的有针对性的营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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