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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营销计划、措施和管理之浅见/樊斌杰(6)

  营销活动必须得到及时的监控和评估,才能保证营销计划得到切实的执行,也才能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及时的纠正。
  营销监控是一项自营销行动开始实施后,就必须随时随地发挥作用的机制。前面所讲的各项制度也是监控机制的有机组成元件。
  营销评估则是必须等到计划实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才能启动的机制。因为营销计划和行动的具体结果是否理想,不可能立即体现出来,只有当计划和行动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它所产生的结果才能逐渐地体现出来。从时间上来看,对营销计划和行动的评估,每年可进行两次,一次为半年评估;一次为年终评估。
  中国的律师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成长的速度是惊人的。已往的单打独斗的服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和满足社会的需求。今天的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专业服务、品牌服务和团队服务。而律师事务所要打造这样的服务产品就必须发挥整体实力,展现专业化、团队化,并在客户群中树立专业化、团队化的良好形象,就必须整体策划,有目的性地实施营销策略。律师服务所通过营销策略的实施与运行,了解和研究客户的需求,建立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宣传服务的品质、品位和社会价值,积极寻找和采取让客户对自己服务产品认可的方法和行为,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赢得客户群,促进客房需求与律师事务所服务供应之间的良性互动。律师事务所也只有本身实施整体策划,通过团队有目的性实施营销策略,才能展现专业化、团队化风采,发挥整体实力,并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作者:樊斌杰 江西东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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