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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丛书)
编号:10325
书名:保险销售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丛书)
作者:
出版社:民主法制
出版时间:2003-1-15
入库时间:2003-2-12
定价: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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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一
步深入,保险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险种的开
发和推广应用进步明显,保险市场呈现出百例争流的可
喜局面。但伴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有一股逆流也在
日趋上升。少数保险经营者利用保险合同设置保险陷阱
欺诈广大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扰乱了社会经
济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增加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感,成为我国保
险业进一步深入发展的巨大障碍。
保险陷讲,是指保险领域的经营者及其代理人在对
进入保险领域的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实施
的欺骗蒙蔽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人
说,当今消费者进入保险领域,就如同“雾里看花”。
面对着琳琅满目、精彩纷呈而又足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险
种,消费者们往往不知所措,认为只要投了保,交了保
险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支付保险赔偿金,消
费者缺乏保险知识的这种状况就给少数保险经营者设置
馅饼实施欺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增强消费者
防范意识,研究保险陷防与自我防范措施,预防和准确
识别保险陷阶,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教育
保险经营者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经营,维护正
常的保险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结合典型案例,对现实生活中的保险陷讲及保
险纠纷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语言
生动形象,贴近百姓生活.集科学性、可读性、实用性
和操作性于一体,是广大保险消费者值得信赖的案头法
律顾问,也是各地保险经营者和广大司法、行政执法工
作者不可缺少的实务参考书。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
大力支持和帮助,参考了许多现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书
籍、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因时间紧迫合作者才力
有限,书中错误、不当之处在所难免,诚望各位读者批
评、指正。
编著者
2002年12月

目录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陷阶防范与纠纷处理
私自更换医院造成被保险又死亡保险公司也
应担责
生效日是“复效日”还是合同成立日
如实申报年龄年龄超限合同是否有效
前夫给父亲投保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能重复
给付
夫妻协议离婚保险费和保险金如何分割
订立遗嘱要求变更受益人保险金如何给付
承保违反保险公司规定保险合同照样成立
表见代理保险公司应担责
保险公司能否单方终止附加险
保费未能交清保险缘何理赔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归谁
收养不合法保险也无效
跳楼造成伤害保险公司不赔
未要求体检即签约发生意外应赔偿
代理人代签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非投保人岂能申请退保?保险公司违规操作
无效
变更受益人勿忘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拒赔
利用术语玩猫腻“现金价值”并非保险费
第一受益人死亡第二受益人仍可获赔
保险公司拒赔无理宣告死亡亦应赔偿
投保年龄虽不真实江约两年后照样赔付
“违法”不一定“犯罪”保险人不能免资
投保买来千元债务
受益人死亡后保险金转为遗产
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属遗产
保险条款未讲清投保人可以退保
医院未确诊不能认定未如实告知
婚姻不合法不影响保险受益
保险合同生效不等于保险责任开始
人寿险合同中的保险代位权条款是否有效
超额投保不应当
免责条款不清患病应理赔
恋爱关系解除保费不应退还
参保幼童随母自杀如何处理
学校挪用保险金保险公司要担责
凶手能成为受益人吗
小心保险代理的一双眼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保险金如何
给付
两份保单分配方式不同保险金如何处理
“父母”仅指亲生父母吗
都没证据时该赔就得赔
复效合同是否仍有如实告知义务
精神病后坠楼身亡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二、财产保险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
(一)火灾保险
代理人挪用保险费保险公司仍应理赔
保险合同成立填了保单未交保费也可
获赔
火灾赔损先经鉴定不可虚报自作聪明
未足额投保只可获得相应比例的赔偿
实际价值虽下降仍按定值投保价值赔付
产量比预测低时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危险程度增加影响保险公司赔付
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如何解决
第三人致损可由保险公司先赔偿后代位求偿
出仓待运财产失火也需赔偿
代理人滞交保费保险公司也得赔
(二)、台风和水灾保险
内外勾结欲骗保骗保不成反坐牢
越灾害串通骗保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借鸡不成反蚀米消极自救难获赔
(三)运输物保险
定值保险中的保险费可以更改吗
保险合同可以随意解除吗
免资条款约定不明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拖了十余口多赔六、七万
谨防保险人以“未尽告知义务”为借口拒赔
估价承保应按实际损失赔付
谁意诈赔败诉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尚未缴费保险公司照赔
已尽减灾防损义务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特殊保险合同不得解除
货物价格下跌保费也要减少
保检期外货损得不到赔付
六、社会福利保险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
保险人疏于核实应理赔
索赔超时效保险人不赔
爬楼盗窃摔断腿保险公司拒绝赔
无故不交保费保险公司不赔
为救人命堕胎赔偿险金应该
投保人虽未报年龄保险人仍不得单方解除
合同
假患病合同解除真胃癌索赔无门
投保人私自变更受益人无效
为骗保弑父杀母人伦悲剧警示多
七养老保险中的馅饼防范与纠纷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不得要求退回养老
保险金
效益不好也不应减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职工死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要退还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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