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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贸易管理措施
编号:10750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贸易管理措施
作者:
出版社:工商
出版时间:2003-1-1
入库时间:2003-3-22
定价: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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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管理措施一览表
一、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管理措施一览表目录
二、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管理措施一览表
附件一:2003年进口税则最惠国暂定税率表一
附件二:2003年进口税则最惠国暂定税率表二
附件三:2003年进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最惠国税率表
附件四:2003年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附件五:2003年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税率表
附件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税则(2003)
附件七:2003年出口商品暂定税目、税率表
附件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进出口贸易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
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
暂行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
四、一般商品进出口管理
1.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200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3.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4.200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5.进口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
6.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7.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8.2003年汽车轮胎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
9.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10.2003年天然橡胶进口配额分配实施细则
12.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国家重点管理的边境小额
贸易出口商品目录
14.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
15.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
16.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
17.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
18.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实施细则
19.2003年重要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20.2003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2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对新增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品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22.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一批)
23.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
24.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25.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
28.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
29.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
地证明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30.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和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国营贸易、指定经营、关税配额
1.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2.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
3.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4.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
5.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烟草专卖品)
6.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烟草专卖品)
7.2003年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名单
8.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
9.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
10.进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
11.关于公布2002年国家进口核定公司经营管理商品经营
企业名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12.出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
13.出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
14.关于2002年度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15.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16.关于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资格
备案申请条件申报程序的公告
17.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第一批)
18.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第二批)
19.200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和申请程序
20.2003年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21.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货物目录
2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23.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
24.200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25.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26.2003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
六、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
1.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2.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3.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4.2003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5.2003年取消限制进口管理措施的机电产品目录
6.关于2003年度机电产品配额总量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7.关于2002年机电产品进口配额及许可证有效期的公告
8.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9.2003年自动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10.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
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
1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
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
12,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
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
1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
1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实施办法
15,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
16,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七、进出境检验检疫
七、进出境检验检疫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5.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6.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申请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7.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
8.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的审批规定
9.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10.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11.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12.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3.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14.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5.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6.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
17.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18.《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
19.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2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2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2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25.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八、医药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4,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九、化学口管理
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2.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3,危险化学晶登记管理办法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七、进出境检验检疫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5.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6.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申请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7.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
8.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的审批规定
9.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10.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11.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12.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3.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14.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5.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6.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
17.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18.《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
19.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2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2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2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25.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八、医药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4,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九、化学口管理
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2.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3,危险化学晶登记管理办法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十、其他贸易管理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5,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管理措施一览表
目 录

归类总规则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 一 章 活动物
第 二 章 肉及食用杂碎
第 三 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 四 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 五 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 六 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 七 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 八 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 九 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第 十 章 谷物
第十一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品的制品;糕饼点心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第二十二章 饮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第二十四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 矿产品
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二十八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
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第三十章 药品
第三十一章 肥料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
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盟洗品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
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
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四十一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
第四十三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
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晶·
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第四十六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晶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第四十八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第四十九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晶;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五十章 蚕丝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五十二章 棉花
第五十三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第六十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第六—卜一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
第六十四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第六十六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品
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
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
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七十二章 钢铁
第七十三章 钢铁制品
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第七十五章 镍及其制品
第七十六章 铝及其制品
第七十七章 (保留为税则将来所用)
第七十八章 铅及其制品
第七十九章 锌及其制品
第八十章 锡及其制品
第八十一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第八十二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第八十三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
卑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第八十五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八十六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
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第九十一章 钟表及其零件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三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九十四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
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九十七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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