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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
编号:11207
书名:民法概要
作者:王泽鉴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03-4-1
入库时间:2003-4-29
定价: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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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拙著“民法概要”系为学习民法者提供基本参考教
材,兼作初学入门及综合复习之用。 “现行民法”多达一
千二百七十四条,如何加以“概要化”,诚属不易。本书
内容着重于阐释民法的价值理念,分析讨论权利体系、法
律行为、债之关系(尤其是契约及侵权行为)、物权、亲
属、继承等重要制度的功能,并提供若干相关统计资料,
使读者能较宏观地了解攸关个人权益及社会经济发展之私
法秩序的理论架构与实际运作。
民法为“众法之母”,建立了法律上的基本概念、体
系构造及利益衡量、价值判断的思考方法。此亦为本书重
点的所在,希有助于能较深刻把握法律的解释适用及论证
说理,此乃学习法律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在此意义上本书
亦具法学入门的功用。
本书设计一百五十七个例题,阐释民法上的立法政
策、规范模式及解释适用的核心问题。此等例题具有多种
功能,可启发思考,可促使更敏锐的分析争点、探索解决
途径,可培养法律想像力,亦可供复习检讨学习成果之
用。请耐心、细心阅读,若能写成书面,相互讨论,更有
助益。
关于民法的学习,初学者最感困惑的是须否记忆条
文。法律体现于条文,条文系由概念构成,组成体系,以
一定的要件及法律效果规范人民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条
文需要“理解”,始能妥适解释适用,但某种程度的“记
忆”亦属必要,其最有效率的学习方法,系“来回穿梭于
法律条文与教科书之间”,即阅读教科书时,务必查阅相
关法条,阅读法条,亦须对照教科书,并注意及于实例的
演习,期能互相启发。现行民法文字典雅、精确,蕴涵各
种类型法律条文的构造模式,若能细心揣摩体会,必能培
养法律人的思考方法。
学习法律,本属不易,概要之书,犹多困难。内容过
于简要,语焉不详,不免于条文的排列组合。详为阐释,
势必增加编幅,不符概要之旨。此类书籍,至少须读三
次,始能得其要义。第一次为粗读,窥其大要,不宜一开
始即逐字逐句阅读,非弄懂不可。其次系精读,作较深入
彻底的理解。最后则致力于融会贯通,综合整理其原理原
则,构成理论体系。
本书的撰述纯属意外,承蒙学林出版社林金水先生、
庄品秀女士的鼓励和催促,谨致谢意。马纬中君协助搜集
资料,并致谢忱。林清贤先生细心校阅全书,提供改正意
见,助益良多,实深感荷。
编写本书,耗时四个月,可谓夙夜匪懈,疏误难免,
敬请指正。感谢 神的恩典、家人的爱心和体谅、读者的
支持,使我仍能在喜乐中持续不断地从事一些卑微的工
作。
二OO二年八月八日
目 录
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与性质
第二章 民法与私法
第一节 民法制定、民商合一与特别民法
第二节 民法的编制体例
第三节 体系构成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及民法的解释适用
第一节 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
第二节 民法的法源
第三节 民法的解释适用
第四章 台湾社会变迁、民法基本原则及私法秩序
的发展
第一节 民法与台湾社会变迁
第二节 民法与“宪法”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私法秩序的变动与维护

第二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绪说
第二编 民法总则
第一节 民法总则的构成
第二节 权利体系
第二章 人:权利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一款 自然人的能力
第二款 人格的保护
第三款 住所与居所
第四款 [例题5)解说
第二节 法人
第一款 法人制度
第二款 社团法人
第三款 财团法人
第三章 权利客体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物的概念、种类及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
第三节 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第四节 主物与从物
第五节 物的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第四章 权利变动
第一节 权利得丧变更与法律事实
第二节 私法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
第一款 私法自治
第二款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要件
第三款 法律行为的种类
第四款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民法上的任督二
第三节 法律行为内容的限制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
第三款 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四款 暴利行为
第五款 第七一条、第七二条及第七四条的适用
关系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方式
第一款 要式行为
第二款 约定方式
第五节 行为能力
第一款 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
第二款 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款 无行为能力人
第四款 限制行为能力人
第六节 意思表示
第一款 意思表示的意义,表示方法及生效
第二款 意思表示的瑕疵
第七节 条件与期限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条件
第三款 期限
第八节 代理
第一款 代理制度的功能及法律结构
第二款 代理的要件及法律效果
第三款 无权代理
第九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款 控制法律行为效力的三种机制
第二款 法律行为之无效
第三款 法律行为之撤销
第四款 法律行为之效力未定
第五章 期日与期间
第六章 消灭时效
第一款 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二款 消灭时效的客体
第三款 消灭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
第四款 消灭时效中断与消灭时效不完成
第五款 消灭时效完成的效力
第六款 时效的动态过程
第七章 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 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第二节 权利的自力救济
第三编 债(一):债之通则
第一章 债编的体系构成及债之关系
第一节 民法债编的体系构成
第二节 债之关系
第一款 债之意义
第二款 债权的性质:相对性、平等原则
第三款 债权的实现及自然债务
第四款 债务与责任
第五款 债之关系上的义务群
第二章 债之发生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契约
第一款 契约的意义、成立、生效及悬赏广告
第二款 缔约上过失
第三款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神圣
第四款 契约神圣与情事变更原则
第三节 无因管理
第一款 无因管理制度的功能及成立要件
第二款 正当的无因管理与不当的无因管理
第三款 不真正无因管理
第四款 无因管理的体系构成:[例题39)解说
第四节 不当得利
第一款 不当得利的意义、功能及体系构成
第二款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发生
第三款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效力
第四款 [例题42)解说
第五节 侵权行为
第一款 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法
第二款 一般侵权行为
第三款 特殊侵权行为
第四款 侵权行为的效力
第五款 侵权行为法的发展
第六节 债权请求权竞合
第三章 债之标的
第一节种类之债
第二节 货币之债
第三节 利息之债
第四节 选择之债与任意之债
第五节 损害赔偿之债
第一款 发生原因,社会经济意义及损害的分类
第二款 损害赔偿的方法
第三款 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四章 债之效力
第一节 行使债权、履行债务
第二节 债务不履行
第一款 规范模式及适用范围
第二款 债务不履行的归责事由
第三款 给付不能
第四款 迟延:债务人给付迟延及债权人受领迟延
第五款 不完全给付
第六款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三节 债权的保全
第一款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二款 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四节 契约的效力
第一款 契约的确保
第二款 契约的解除及终止
第三款 双务契约的同时履行抗辩
第四款 涉他契约,第三人利益契约
第五章 多数债务人与债权人
第一节可分之债
第二节 连带之债
第三节不可分之债
第六章 债之移转
第一节 债权让与
第二节 债务承担
第三节 并存的债务承担
第七章 债之消灭 第一节 债之消灭的意义、原因及效力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提存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免除
第六节 混同
第四编 债(二):各种之债
第一章 总说
第一节 各种之债(契约)及其社会机能
第二节 契约的类型分析
第一款 典型契约与非典型契约
第二款 要式契约与不要式契约
第三款 诺成契约与要物契约
第四款 要因契约与不要因契约
第五款 一方负担契约与双方负担契约
第六款 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
第七款 一时的契约与继续性契约
第八款 预约与本约
第九款 主契约与从契约
第十款 生前契约与死因契约
第十一款 契约类型的归纳

第三节 多层次的法律适用关系
第二章 让与财产权的契约
第一节 买卖
第一款 概说:买卖契约体系的规范体系
第二款 买卖契约的意义及成立
第三款 出卖人的义务
第四款 买受人的义务
第五款 特种买卖
第二节 互易
第三节 赠与
第一款 赠与的意义性质及法律规范的特色
第二款 赠与的成立及任意撤销
第三款 赠与人的给付义务及其责任的减轻
第四款 赠与人受契约拘束的缓和
第五款 特种赠与
第三章 以物供他人使用或收益的契约
第一节 租赁
第一款 租赁的意义、成立及期限
第二款 租赁对出租人的效力
第三款 租赁对承租人的效力
第四款 承租人对出租人及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第五款 租赁债务的担保
第六款 租赁的消灭
第七款 特种租赁
第二节 使用借贷
第一款 使用借贷的意义
第二款 使用借贷的效力
第三款 使用借贷的消灭及借用物的返还
第三节 消费借贷
第一款 消费借贷的意义
第二款 消费借贷的成立
第三款 消费借贷的效力
第四章 劳务及工作给付契约
第一节 劳务给付契约的典型契约化
第二节 雇佣
第一款 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
第二款 雇佣契约的效力
第三款 雇佣的消灭
第三节 承揽
第一款 承揽的意义
第二款 承揽对承揽人的效力
第三款 承揽对定作人的效力
第四款 承揽人的法定抵押权
第五款 制造物供给契约
第六款 承揽的消灭
第四节 旅游
第一款 旅游契约的典型化
第二款 旅游契约的成立
第三款 旅游契约的效力
第四款 旅游契约的消灭
第五节 委任
第一款 委任的意义、成立及性质
第二款 委任对受任人的效力
第三款 委任对委任人的效力
第四款 委任的消灭及其效力
第五款 委任、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第六节 寄托
第一款 一般寄托
第二款 消费寄托
第三款 混藏寄托
第四款 法定寄托
第五章 具共同团体性的契约
第一节 合伙
第一款 合伙的意义、性质及法律结构
第二款 合伙财产
第三款 合伙的效力
第四款 退伙及入伙
第五款 合伙的解散及清算
第二节 隐名合伙
第三节 合会
第一款 合会的意义及成立
第二款 标会
第三款 权利义务的移转、会员退会及会份的转让
第四款 倒会的善后
第六章 债权的有价证券化
第一节 指示证券
第一款 指示证券的意义、发行及法律性质
第二款 指示证券的效力
第三款 指示证券的消灭
第二节 无记名证券
第一款 无记名证券的意义、经济功能及特色
第二款 无记名证券的发行
第三款 无记名证券的流通
第四款 无记名证券的给付
第五款 无记名证券的丧失
第七章 承担风险的契约
第一节 终身定期金
第二节 和解
第一款 和解的意义、成立及性质
第二款 和解的效力
第三款 和解的撤销
第四款 民事诉讼法上的和解
第三节 保证
第一款 保证的意义、性质及成立
第二款 保证债务的范围
第三款 保证人对债权人得主张的权利
第四款 保证人对主债务人得主张的权利
第五款 保证的消灭
第六款 特种保证
第四节 人事保证
第一款 人事保证的意义
第二款 人事保证的风险及保证人的保护
第三款 人事保证契约的消灭
第五编 物 权
第一章 总论
第五编 物
第一节 物权法的体系与原则
第一款 民法物权编与特别法
第二款 物权关系上的私法与公法
第三款 物权法上的强行规定、任意规定
第四款 物权法与“宪法”
第五款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物权通论
第一款 物权的意义
第二款 物权的种类:物权法定原则
第三款 物权的类型体系
第四款 物权的客体
第五款 物权的效力
第六款 物权的保护
第三节 物权法的发展
第一款 一项重要的统计资料
第二款 台湾社会变迁与物权法的修正
第四节 人事保证
第一款 人事保证的意义
第二款 人事保证的风险及保证人的保护
第三款 人事保证契约的消灭
第五编 物 权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物权法的体系与原则
第一款 民法物权编与特别法
第二款 物权关系上的私法与公法
第三款 物权法上的强行规定、任意规定
第四款 物权法与“宪法”
第五款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物权通论
第一款 物权的意义
第二款 物权的种类:物权法定原则
第三款 物权的类型体系
第四款 物权的客体
第五款 物权的效力
第六款 物权的保护
第三节 物权法的发展
第一款 一项重要的统计资料
第二款 台湾社会变迁与物权法的修正
第二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规范模式及我现行法上的制度
第一款 物权变动的态样
第二款 现行法上的规范模式
第三款 物权行为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一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二款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三款 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第三节 动产物权变动
第一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第二款 非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第四节 综合体系构成
第三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的意义、性质、权能及限制
第一款 所有权的意义
第二款 所有权的性质
第三款 所有权的权能
第四款 所有权的限制
第二节 基于所有权而生的请求权
第一款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第二款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第三款 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
第三节 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的时效取得
第一款 时效取得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功能
第二款 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第三款 不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第四款 其他财产权(尤其是地上权)的时效取得
第四节 不动产所有权的范围及相邻关系
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第二款 不动产相邻关系
第五节 动产所有权
第一款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
第二款 先占
第三款 遗失物的拾得
第四款 埋藏物的发现
第五款 添附
第六节 共有
第一款 分别共有
第二款 公同共有
第三款 准共有
第四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地上权
第一款 地上权的意义和机能
第二款 地上权的效力
第三款 地上权的消灭及其法律效果
第三节 永佃权
第一款 永佃权的社会机能及消逝
第二款 永佃权概述
第四节 地役权
第一款 地役权的意义及机能
第二款 地役权的种类及特性
第三款 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款 地役权的消灭
第五节 典权
第一款 一个传统物权的兴起与式微
第二款 典权概述
第五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一款 抵押权的意义及取得
第二款 抵押权的特性及其效力范围
第三款 抵押权对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效力
第四款 抵押权的实行
第五款 抵押权的消
第六款 特殊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第一款 动产质权
第二款 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六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的意义及社会功能
第一款 占有的意义
第二款 占有的法律性质及占有制度的社会功能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及占有状态
第一款 占有的分类
第二款 占有状态的推定及变更
第三款 占有的合并与分离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及消灭
第一款 直接占有
第二款 间接占有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
第一款 占有权利的推定
第二款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
第三款 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款 占有的保护
第五节 准占有
第六编 亲 属
第一章 概说
第一节 亲属法的制定及发展
第一款 亲属法的制定及修正
第二款 亲属法的发展
第二节 亲属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具体化
第三节 亲属法上身份行为的特质与民法总则规定
的适用 第四节 身份行为的要式性
第二章 亲属关系
第一节 亲属的种类、亲系及亲等
第一款 亲属的种类
第二款 亲系及辈分
第三款 亲等
第二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及消灭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婚约
第一节 婚约的意义、成立
第二节 婚约的效力
第三节 解除婚约
第四节 礼物返还
第四章 结婚
第一节 结婚的意义及要件
第一款 结婚与婚姻关系
第二款 结婚的要件及效力
第二节 结婚的普通效力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
第一款 夫妻财产制的意义、发展与立法原则
第二款 夫妻财产制的通则
第三款 法定财产制
第四款 约定财产制
第四节 离婚
第一款 两愿离婚
第二款 裁判离婚
第三款 离婚的效力
第五章 父母子女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第一款 婚生子女
第二款 非婚生子女
第三节 收养
第一款 收养的意义及社会机能
第二款 收养的成立
第三款 收养的效力
第四款 收养的终止
第四节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第一款 子女对父母的关系
第二款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第六章 监护
第一节 未成年人的监护
第二节 禁治产人的监护
第七章 扶养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扶养义务的范围及扶养的顺序
第三节 扶养义务的发生及扶养的方法
第八章 家、亲属会议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家
第三节 亲属会议
第七编 继 承
第一章 继承法的“宪法”基础及结构原
第一节 继承、私有财产及“宪法”
第二节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第一节 法定继承人、应继份及继承权的丧失
第一款 法定继承人及应继份
第二款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三款 代位继承
第二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第三章 遗产的继承
第一节 继承的效力
第二节 共同继承与遗产分割
第一款 共同继承
第二款 遗产分割
第三节 限定继承
第一款 限定继承的意义
第二款 限定继承的要件
第三款 限定继承的效力
第四节 抛弃继承
第一款 抛弃继承的意义及性质
第二款 抛弃继承的程序及效力
第五节 无人承认的继承
第四章 遗嘱
第一节 遗嘱制度
第二节 遗嘱的意义及遗嘱的内容
第三节 遗嘱能力及遗嘱生效
第四节 遗嘱的方式、撤回及执行
第一款 遗嘱的方式
第二款 遗嘱的撤回
第三款 遗嘱的执行
第五节 遗嘱与特留份
第一款 遗赠
第二款 特留份
第五章 继承法的体系构成及实例解说
第一节 继承法的体系构成
第二节 实例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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