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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定罪与量刑案例评析丛书
编号:11369
书名: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定罪与量刑案例评析丛书
作者:赵志华
出版社:民主法制
出版时间:2003-1-1
入库时间:2003-5-29
定价: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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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前言
刑法实施中的问题集中反映在定罪与量刑两方面。因为定罪
与量刑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以及适用刑罚的活动,它是整个刑事司法活动所要解决的两个根
本问题,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改革开放,保卫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刑事司法人员
的素质,做到定罪准确、量刑恰当,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根本保
证,也是刑法理论界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
基于上述考虑,并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原则出
发,我们从1999年起,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
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的专家、教
授、博士,共同编写了一套《定罪与量刑丛书》,力图奉献给读
者一套全面、系统、详细、有一定深度且实用性突出的大型刑法
实务研究丛书。这套丛书历时3年多,共出版了三十二本。
《定罪与量刑丛书》出版后重印多次,取得了广泛的影响,
得到高铭暄、马克昌等知名教授的高度评价。高铭喧教授说:
“这对中国刑法学的研究是—个贡献!”为了深入研究《定罪与量
刑丛书》中的某些理论问题,有利于读者更加系统地结合实务学
习上述《定罪与量刑丛书》,在广大读者的强烈要求下,编委会
决定在完成《定罪与量刑丛书》的同时,推出与之配套的《定罪
与量刑案例评析丛书》(简称《案例评析丛书》)。《案例评析丛
书》作为《定罪与量刑丛书》的姊妹篇,两者书名相对应,作者
也尽量保持原班人马。
《案例评析丛书》的编写体例大致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编 “某罪”(或者“某类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
该部分是已经出版的相应的《定罪与量刑丛书》一书的深
化,是研究某罪(或者某类罪)的“精华”内容。分专题撰写
(一个专题为一章),主要是在认定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
遂与未遂、一罪与数罪以及量刑中的疑难问题,阐释权威,言简
意赅。
第二编 “某罪”(或者“某类罪”)案例评析
该部分所选案例原则上是新刑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有判决结
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认定;
三、疑难问题;四、分歧意见;五、评析意见。其中,“主要案
情”部分简明扼要地介绍案情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主要介
绍法院认定的罪名与量刑刑种;“疑难问题”点出本案理论上的
关键点,引导读者分析案情;“分歧意见”详细说明每种观点及
其理由,但不加以评价;“评析意见”深入评析每种观点的正确
和不足之处,然后进行综述,表明作者的态度。
第三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该部分主要是: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相关刑事司法
解释。重点是司法解释与有关司法部门内部规定。
《定罪与量刑案例评析丛书》的编写得到了刑法理论界和各
有关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有幸继续聘请到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
教授和马克昌教授担任学术顾问。本丛书仍然设立编委会,编委
会主任是张穹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
学院兼职教授)。编委会的成员由各本书的主要作者组成。
基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诸位领导的魄力、胆识和范春雪编
辑卓有成效的辛勤劳动,使《定罪与量刑丛书》姐妹篇《定罪与
量刑案例评析丛书》得以顺利出版,在这里向他们表示真诚的谢
意!
因新刑法的案例积累还不够,新刑法的理论研究也不成熟,
加之作者水平有限,存在疏漏和不当之处难免,敬祈专家和读者
批评指正。
《定罪与量刑案例评析丛书》主编 鲜铁可*
2002年10月4日
目录
第一编 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
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
第一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与非罪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区别
四、行为人先非法制造、运输、储存枪支、弹药
而后走私出境,或者走私枪支、弹药进境后
在境内运输、储存、买卖、邮寄的,应当如
何定罪?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特殊形态的认定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一罪与数罪
七、关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的散
件问题
八、关于严重情节的认定
第二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
犯罪对象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
非罪的区分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
走私核材料罪的界限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界限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
诈骗罪的界限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特
殊形态的认定
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
一罪与数罪
第三章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弹药罪
一、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概念
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与非罪衡量的标准
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与非法制造、买卖枪
支罪的界限
第四章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
质罪
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的客观方面
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的主观方面
三、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与盗窃罪、抢夺罪的界限
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与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的界限
五、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既
遂与未遂
六、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的适用
七、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的罪数问题
八、关于抢夺过程中用力致被害人伤害的问题
九、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抢
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十、不构成共同盗窃枪支、弹药罪的几种情况.
十一、共同盗窃中主犯的认定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枪支行为的定性
第五章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一、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概

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主

三、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双重
客体的主次关系
四、转化型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罪的认定
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抢
劫罪的区别
六、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
犯罪方法的认定
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既
遂与未遂
第六章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非罪的区别,
二、持有和私藏的区别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储存枪
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区别
四、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盗窃、抢夺
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区别
五、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抢劫枪支、
弹药、爆炸物罪的区别
六、本罪中的“持有”与非法持有毒品中的“持
有”的区别
七、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一罪与数罪
八、关于少数民族持有枪支的认定
九、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形态
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第七章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弹药罪
一、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与非罪的区别
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与非法买卖枪支罪的
区别
三、非法出租、出借的枪支丢失后,不及时报告
的认定
第八章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对“丢失”一词的理解
二、丢失枪支不报罪与非罪
三、丢失枪支不报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四、丢失枪支不报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
药罪的界限
五、丢失枪支不报罪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
界限
六、严重后果与不及时报告之间的关系
七、丢失枪支后报告的形式和对象
第九章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一、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客观方

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罪过形

三、持有与携带的区别
四、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对

五、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与非罪的
区别
六、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与违反危
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的区别
七、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与失火罪
过失爆炸罪的区别
八、本罪与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
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区别
九、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与非法携带枪支、弹
药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十、因过失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
品进入公共场所的认定
第二编 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案例评析
案例① 李某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的犯罪
对象
案例② 韩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与其他犯罪之区别
案例③ 张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
案例④ 程某非法制造枪支案
——非法制造枪支罪与其他罪的区别
案例⑤ 耿某等非法买卖枪支案
——非法买卖枪支罪与非罪
案例⑥ 某市跃进机械厂违规制造枪支案
——单位的整体意志认定
案例⑦:卢某以暴力手段引开他人盗枪案
——盗窃枪支、弹药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案例⑧:傅某盗窃枪支案
——盗窃枪支罪的预备、未遂与中止的区别
案例⑨:夏某与他人合谋盗窃枪支案
——盗窃枪支罪的犯罪中止
案例⑩ 王某盗窃枪支案
——盗窃枪支罪的既遂与未遂
案例⑩ 赵某盗窃枪支案
——盗窃枪支罪与非罪
案例12 龚某盗窃且携带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案
——盗窃罪的牵连犯和实质数罪的界限
案例13 宋某等人抢夺枪支案
——抢夺枪支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案例14 汪某等抢劫枪支案
——刑事责任年龄
案例15 余某抢劫枪支后伤害案
——数罪并罚
案例16 肖某抢劫枪支杀人案
——抢劫枪支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案例17 赵某抢劫枪支案
——抢劫枪支的预备与未遂
案例18 金某等抢劫枪支案
——抢劫枪支、弹药罪中其他手段的认定
案例19 安某私藏枪支案
——非法私藏枪支罪与非罪
案例20 王某丢失枪支不报案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
案例21 张某非法出租枪支案
——非法出租枪支罪的构成特征
案例22 张某非法出借枪支案
——将公务用枪抵押行为的认定
案例23 邱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案
——非法运输枪支罪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罪
案例12 龚某盗窃且携带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案
——盗窃罪的牵连犯和实质数罪的界限
案例13 宋某等人抢夺枪支案
——抢夺枪支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案例14 汪某等抢劫枪支案
——刑事责任年龄
案例15 余某抢劫枪支后伤害案
——数罪并罚
案例16 肖某抢劫枪支杀人案
——抢劫枪支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案例17 赵某抢劫枪支案
——抢劫枪支的预备与未遂
案例18 金某等抢劫枪支案
——抢劫枪支、弹药罪中其他手段的认定
案例19 安某私藏枪支案
——非法私藏枪支罪与非罪
案例20 王某丢失枪支不报案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
案例21 张某非法出租枪支案
——非法出租枪支罪的构成特征
案例22 张某非法出借枪支案
——将公务用枪抵押行为的认定
案例23 邱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案
——非法运输枪支罪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三编:认定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一、涉枪支的规定
二、涉爆炸物的规定
三、涉及管理体制制刀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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