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毁约-哈佛法学院亲历记
编号:11521
书名:毁约-哈佛法学院亲历记
作者:[美]卡伦伯格
出版社:世界知识
出版时间:2003-4-1
入库时间:2003-6-16
定价:22元
[图书内容简介]
没有图书简介

[图书目录]
BrOken COntraet
目录
第一部法学院一年级
第—章实验班
第二章法学院新生的烦恼
第三章新的课程,新的教授
第四章 《哈佛法学评论》甄选大赛
第二部 法学院二年级
第五章 自由派的故作姿态
第六章 每个人都这么做
第七章 法官助理的荣耀
第八章 学习真正的法律
第九章 狄更斯和法律
第十章 罗普斯—格雷律师事务所
第三部 法学院三年级
第十一章 最后阶段的冲刺
第十二章漫漫求职路
第十三章 良心不安是一种美德
第十四章 国会山的蓝调
后 记
推荐序
坐落于波士顿的坎布里奇,拥有180年漫长历史的哈
佛法学院一直被誉为美国“超级律师的摇篮”。在那里,法
学生们花了许多时间去学习关于“契约”与“侵权”的问题,
但是,我怀疑这些莘莘学子是否曾像本书作者那样,停下
脚步来反省他们的法学教育。
在这本回忆录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试图破除其
中的魔咒,甚至有那么一点愤慨的味道,就像是希伯来先
知以赛亚、耶利米、米迦、阿摩司,乃至于耶稣基督的道德
教诲一样。
卡伦伯格并不是愤世嫉俗的假道学,相反的,他是个
心醉神迷却又谨小慎微的观察者,亦庄亦谐——但是整体
而言,我从他的所见所闻中感受到的,是一种忧郁,而非讥
讽或愤怒。
本书以小说家的角度写就,作者娓娓叙述一个又一个
的故事。他曾是个圈内人、目击证人,最后又成为技巧娴
熟、循循善诱的说故事者。他把焦点集中在历史记录上,
使他的情绪、见解和感伤,都落在事实上,以及每个不同的
特殊情境当中。
一幕幕的课堂情景映入读者的眼帘,仿佛我们都是陪
审员,正在评判证据。
证据越来越充足,我害怕读者们会同意作者的判决:
哈佛这个”伟大”的、”独领风骚”的高等学府,在某个层次
上,有着重大的缺陷。的确,这本书或许可以这么一言以
蔽之:大部分的法学家,并不具备好的法学教授所需要的
素质——这却是学生最关心的——结果只是使他们更加冷酷、
傲慢、自以为是和敝帚自珍。
我猜想,对此抱有怀疑的人也许会问作者一个陈词滥调的
问题:那么,您认为应该如何是好呢?
我在哈佛法学院开设了好几年“狄更斯与法律”的课程(卡
伦伯格也听过这门课),我记得学生们都有同样的抱怨。他们
几乎都很喜欢问这个问题,好像只有笨蛋才会期待谦虚、仁慈、
自我批评的教授,和学生打成一片,愿意去了解学生们在踏上
这个复杂而严苛的行业时,需要什么样的知识和人格。当然,
也有许多学生和作者持有同样的观点。
我还记得,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在哈佛法学院的课堂
上,曾经有过这样一段讽刺的对话:“你们这些家伙,你们以为
教授是你们的奶妈吗?他们可是太忙了,而且假设我们都已经
是成熟的人了。”当有人质疑“成熟”是什么意思时,此人这样解
释道:“这么说吧,‘成熟’就是知道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
理的。要求教授们去做他们做不到的事,就是不合理的。”
或许是吧,人们总是会希望可以彼此谅解。无疑,正是这
个理由怂恿理查德·卡伦伯格(我记得他是一位聪明的律师、妙
笔生花的作家、敏锐专注的倾听者,还是一名课堂上理解力惊
人的法学生)带着无限的后悔,回顾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教育历
程,生动而严厉地描绘法学院的生活,果断地撰写这份心灵和
道德的判决书。
我由衷地钦佩他的勇气、他的良心、他的责任感——尽管
廉价的乡愁或许会使他抛却挫折和痛楚,忘掉没有实现的愿
望,而使得读者无法把握这本书所要传达的真理。
罗伯特·柯尔斯
(哈佛法学院终身教授)
前言
纽约州政府新闻秘书马丁·史蒂曼向州长马里奥·郭
默这样介绍我说: “州长先生,这位是理查德·卡伦伯格,
先前我向您提起过他。”
郭默从报纸缝中,顶着眼镜朝我看过来。他是个好
斗的纽约律师,看起来咄咄逼人,很令人不愉快。
”你是干什么的,卡伦伯格?”他咆哮着
我告诉他,我是法学院的在校学生。
“哪个学校的?”
“哈佛法学院。”
”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是法学院?为什么是哈佛?我有些
不知所措。我从未回答过这样的问题。当你告诉别人自
己就读于哈佛法学院时,人们通常会竖起大拇指,认为
你很优秀,很有本事,理所当然是个人才。哈佛法学院
的学生很少需要为自己辩护,也从未想到过别的学校会
不会更好。
是啊,为什么是法学院?为什么是哈佛呢?
嗯,当我申请进入哈佛法学院(它只招收美国各大
学最优秀的本科毕业生)时,曾在面试时谈到要为大众
服务,为人们伸张一点正义。为此,我引述了罗伯特·肯尼
迪(美国政治家,毕业于哈佛大学,曾任司法部长,处理过
许多民权问题,1965年当选纽约州长,1968年在加州民主
党总统初选中获胜后遇刺身亡)的一句话:“五年后,我希
望能够在法庭上倡导我对于民权和自由的主张。”
但在我的心底,从少年时起就不断地回响着另一个声音!
到后来,这个声音悄悄地溜进了我的入学申请书里:当一名
律师!是的,我要当一名律师。我的爷爷就曾是个律师。他
出类拔萃、受人敬重,并且志得意满;另一方面,他的荷包
也总是鼓鼓的。在申请进入法学院时,我完全明白,哈佛法
学院的硕士学位将为我带来可观的财富。
现在,站在纽约州长面前,面对这个不把礼法和道德放
在眼里的傲慢政客,我脑子里一片茫然。我很想说,我选择
哈佛法学院是基于多么崇高的理由,比如说,我希望追随拉
夫·奈德(著名律师,有美国”消费者运动之父”之称)或罗
伯特·肯尼迪的脚步(或者说是马里奥·郭默)。我还想说,哈
佛法学院的学位可以让我有更多的机会去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但是,当了一年的哈佛新生以后,我不再确定我能否坚
持原则了。当初在申请入学时踌躇满志,现在想起来,那是
多么的幼稚、傲慢而且有些自我膨胀。我不再能够说服自己,
说我会破除成规,去为大众谋福利。金钱的诱惑力自不必说,
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绝对不
会像在高薪的律师事务所里那样收入丰厚。这很让人泄气。
我开始相信,不管最终的目标是什么,到能够呼风唤雨的大
型律师事务所工作,绝对是一条成功的捷径。
在一年级结束后的那个炎热的6月,我还是不改初衷。我
在联邦检察官鲁道夫·朱利安尼(后来担任纽约市长)位于曼
哈顿的办公室里干着不领薪水的工作。但是,那时我却希望
下一年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找个周薪1200美元的实习岗位。
我的理论是,为什么不到律师事务所去锻炼锻炼呢?我
可以见识到那里的险恶,并引以为戒。再说,到律师事务所
工作可以“增加我的阅历”。尽管这两个理由相互矛盾,我还
是觉得蛮有道理的。反正我不会出卖自己,而只是”出租’,
一个夏天而已。
我很想对郭默说: “州长先生,就像您在发表的日记中所
说的那样,我也为这类的问题感到困扰。在我们可望叱咤风
云的职业生涯里,我们究竟是要‘造福人类’,还是要有更复
杂的野心呢?”
然而,事实却是,我嗫嚅着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选择位
于新港的学校。
郭默反唇相讥地问道: “怎么,你就不能去圣约翰大学
(郭默就是从该大学毕业的)吗?”
1986年到1989年期间,我就读于哈佛法学院。我原先的
志向是公共法律服务,但是三年后,我和大多数的同学一样,
还是跑到了律师事务所去执业。那是一条名利双收的、富有
挑战性且永不知足的成功之路。
将近两个世纪以来,哈佛造就了许多成功的超级律师,
是全美最有影响力、也最有钱的学府。但是在我们这一班里,
许多人有着更高的抱负。媒体说我们是里根时代的雅皮士,
其实没有那么简单。1986年对哈佛法学院新生的一项意见调
查显示,有70%的学生希望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当然,
很少有学生能坚持到底。但是我们进法学院的时候,大部分
人的理想绝不仅仅是要找个铁饭碗而已。
在我们读书的那个年代,曾有两本书,把哈佛法学院描
述咸了一个折磨人的地方。我们都读过约翰·杰·奥斯本的
《力争上游》和斯科特·杜罗的《法学院一年级》,尽管他们把
哈佛说成是竞争激烈的疯人院,我们还是进了这里。但是书
中所警告的,还远不及我们在二年级和三年级所感受到的无
形压力——那是一种被迫妥协的、去从事与志趣相违的法律
工作的压力。
这本书要讲述的正是这种境遇。我想要告诉读者,有更
多的内幕是奥斯本和杜罗没有提到的。《力争上游》和《法学
院一年级》的故事都仅限于新生,而忽略了哈佛法学院最根
本的矛盾:为什么有那么多学生为了实现自由主义理想而进
入法学院,但是三年之后却在社会上为那些既得利益者辩
护呢?
这正是哈佛法学院最荒诞的现象——不是在于它的严格,
而是在于学生们在二年级和三年级时的志趣转变。我们进学
校时,谈论的是如何以法律去澄清天下,但是到了该决定职
业道路的时候,我们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最反对改革的大型
律师事务所。
每一年的入学典礼上
左边,再看看你的右边
毕业。”
院长总会对新生们说: ”看看你的
因为你们当中有人可能撑不到
但是最近几年,流行的却是艾伦·德肖维茨教授(美国最
著名的民权律师,耶鲁法学院第一名毕业,担任过戈德伯格
大法官的助理,后任教于哈佛法学院,时年28岁,是最年轻
的教授)的格言: “看看你的左边,看看你的右边,因为到了
你毕业的时候,就不再有‘左边’(左派)的同学了。”
残忍的学业竞争的故事,已经演变成更露骨、更无法逃
避的贪婪的故事。我写这本书,就是要试着去理解学生们为
什么会转变,而他们又是如何在自由主义的政治理想和大型
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路之间取得妥协的。
我们将会看到,最简单的答案就是金钱。虽然事实上不
尽如此。在我毕业那年,纽约律师助理第一年的年薪就有8万
美元,这对于那些背负着学校助学贷款压力的学生而言,是
极具诱惑力的。但是,大型律师事务所给你优厚的待遇,也
就不会让你有时间喘息。再说,你每个星期工作七八十小时,
按照平常的工资,本来就该有4万多美元的待遇。而在哈佛也
通过了一个赞助计划,对于那些选择低薪的公共法律服务的
学生,可以免除助学贷款的债务。
对于这种意识形态的转变,还有个心理学上的解释,认
为法学生都有反叛父母或是妥协的困扰,这种困扰也延伸到
他们在自由主义或更激进的政治主张与对大型律师事务所的
选择上。
我觉得这种解释太过荒谬,太侮辱人,也太倨傲无理了。
这个理论假设自由主义是年轻人成长的”过渡阶段”,当他们
成熟以后,自然就会选择保守主义的观点。或许,我们常常
看到人们从左派转变为右派。但是有些高瞻远瞩的政治人物,
比如罗伯特·肯尼迪或马里奥·郭默,当他们年长以后,却是
从右派转变为左派的。
另外还有一种解释说,其实学生们并不都是自由主义者,
其中”沉默的大众”事实上是中间派和保守派。自由主义的
学生总是喋喋不休、四处申诉,而保守主义的学生却只是沉
默地独善其身。然而,意见调查显示,70%的学生选择了公
共法律服务工作,便足以推翻这种论调,而大家也都知道,
哈佛的文化始终是自由主义的天下。在学生期刊和社团里的
言论,尤其是在课堂上的讨论中,你都可以看到这种自由主
义的存在。
最后我发现,自由主义的法学生选择律师事务所的重要
理由,总是与权力、地位和惯例有关。在你多年来因为是普
林斯顿或哈佛的学生而被众人捧上天以后,就很难再纾尊降
贵地对别人说“我是公共法律服务处的律师”了。当郭默说
“不能去圣约翰大学”时,或许是在抬举我。而听到人家说
很好,我支持你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时,则是嘲讽多过
奉承了。我终于知道,在法律界,名望、地位比济世的理想
要重要得多。而薪水、待遇也取代了学位,成为个人成就的
象征。
再者,对于我们大部分人而言,残酷的现实强化了这种
”鸡尾酒会效应’’(指有选择性地接受某些讯息)。即使是民主
党,当他们执政时,同样会落入这种牢不可破的迷思当中。
当吉米·卡特要找法律顾问的时候,他找的不是拉夫·奈德,
而是威尔曼一卡特勒一皮克林律师事务所的劳埃德·卡特勒;
他的司法部长是格里芬·贝尔,出身于亚特兰大型律师事务所
的法官,而不是杰克·格林伯格——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
(NAACP)的法律顾问。
那么多自由主义的哈佛学生最后成为律师事务所的雇员,
我想也和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有关,而那正是《力争上游》和
《法学院一年级》没有发现的:学院里许多激进的教授都参与
过“批判法学研究”运动。哈佛教授们的激进主义有着不同
的动机,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因为他们看到那些理想
主义的学生年复一年地涌进律师事务所的缘故吧。
“批判法学研究”始于1977年,当时有一群左派的法学教
授在威斯康辛州的麦迪逊聚会,讨论并批评司法体系在保护
美国精英分子的财产和权利时所扮演的角色。他们以20世纪
初出现的法律现实主义为基础,认为当时的法律学说并非中
立,而是完全政治化的,并且向金钱与权力靠拢。他们主张
法律是不确定的,在情况相似的案件上,可能会有完全相反
的结果。
我在哈佛的三年时间里,教授们一直为批判法学研究而
战,主要是为了终身教职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批
判法学研究的成员在哈佛法学院占有八席终身教授的位置,
而哈佛就像邓肯·肯尼迪教授所说的,成了‘:批判法学研究的
罗马帝国”。另一方面,保守主义的教授们则批评说,批判法
学研究者的虚无主义是法律所不容许的。而大部分的哈佛法
学院教授(大约50位教授),以及当时的院长詹姆斯·沃伦伯
格则持中立态度,他们可能因不同的议题而同情其中任何
一方。
本书将尝试以可以理解的方式去剖析批判法学研究,把
争论的焦点简单化,而不作任何评价。虽然如此,本书基本
上还是一部回忆录,而非理论分析。它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
事:关于我如何为人夫、为人父;如何失去自信,而又慢慢
地重建信心;如何满怀理想,却让理想破碎,最后又尝试着
把它拼凑起来;如何在现实与理想之间,在随波逐流和破茧
而出之间,作出困难的抉择。回首从前,这本书当然也记录
了我走进教室和找工作的一些有趣故事。
最后,我想哈佛法学院绝对可以成为最棒的学习之地。
在那里有最博学的教授和最聪明的学生。在那里有知识的挑
战,却绝口不提深层次的道德探究。哈佛出产最慧黠的法学
生,却称不上是知识分子——他们可以解决谜题、分析案件、
建构论证,却无法从更宏观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哈佛法学院
有最好的潜力,却无法教育出一代最好的学生。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