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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理
编号:11942
书名:民事诉讼原理
作者:杨荣馨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3-4-1
入库时间:2003-8-2
定价: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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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人类社会庞大而复杂,充满着矛盾,矛盾是社会存在的基本形式。在社
会矛盾中,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的矛盾又占主导地位.数量巨大,其重要部
分又表现为形形色色的民事纠纷。有矛盾就要平衡,有纠纷就要解决,这是
社会存在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失去平衡的社会,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解
决,将会影响社会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的存在。因此,解决民事纠纷,化解
社会矛盾,是每个社全都面临的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课题。
我国正处在社社会转轨时期,各类矛盾复杂而又突出,各种民事纠纷包括
涉外纠纷,种类繁多而又数量巨大。民事纠纷的增长是随着生产的发
展、交往的增加和人们财富增多而成正比例的,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
社会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民事纠纷的存在必然会影
响社会的平衡,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就成为我们重大而又突山的任务。
我国几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虽然很多,但采用民事诉讼形式,通过国家司
法机关的审理,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却是最具权威的最后的解决方式,为民
事纠纷当事人广泛采用,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最近5年来,全国人民法院
审结第一审民事案件共计2362万件。由于公民、法人和准法人组织对
民事诉讼的重视和喜爱,由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冶国家基本方略的
推行,诉讼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对民事诉讼的研究有了重大发展,初步扭转
了“重刑(事法律)轻民(事法律)、重实体(法律)轻程序(法律)”的传统,作为
“轻中之轻”的民事诉讼法律和民事审判实务开始被重视,研究的成果日益
增多,这是可喜的社会进步和法治完善的表现。
但是,在法学研究中,偏重于注释法条和解释实际问题,对理论研究还
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这又是美中不足的憾事。须知理论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法制日报》2003年3月12日第1第一版。 2 序 言
理论源于实际,服务实际;但又高于实际,指导实际、没有实际的理沦,是空
洞的没有价值的理论;而没有理沦指导的实际.又是盲目的混乱的实际、重
视紧密结合实际的理论研究工作,已成为法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有鉴于此?
我们进行了“民事诉讼原理”课题的研究。
民事诉讼的立法和实际极为广泛复杂,民事诉讼原理极为博大精深。
现在研究巳告终结,但仍有言犹未尽之感。例如,检察机关与民事诉讼关系
问题。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事后监督的抗诉,如果发现一审判决错误,正在
造成重大损失,也只能眼睁睁地等着判决生效,然后才能提起抗诉。检察机
关监督民事诉讼,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重大利益,
本来有许多方面,诸如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和对民事诉
讼活动(包括对法院审理、当事人诉讼)进行监督;但本书现在只提出人民检
察院提起民事诉的问题。先作重点突破,其他问题留待以后研究。
例二.程序制度方面。小额诉讼制度十分需要,可以简化诉讼程序,降
低诉讼成本,减轻法院压力,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审判实
务中十分需要,而且不少国家已实行了这一诉讼制度,国内个别法院也在试
验,但我们尚未作为一个专题,只是在简易程序中附带怍了阐述。
例三,关于普通程序的适用问题。普通程序是本书研究的重点之一,它
的适用范围本应涉及,但考虑当前几乎流行的观点和极为普遍的司法实际,
都极力缩小普通程序而扩大简易程序,我们又不便苟同,只好暂付阙如。我
认为民事诉讼立法的本意是重视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大体在2/3左右。
案件有简单容易、一般和重大复杂之分,简单容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余
两类案件则适用普通程序。审判程序是为保证审判质量服务的,普通程序
规定完整,能有效地保证办案质量,当然应广为适用。至于目前某些法院大
量适用简易程序,可能是人少案多的权宜之计,如今后形势变化,审判力量
增强,我相信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必将扩大,必将恢复它的本来面目。
例四,执行与市刊关系方面。我们现行立法是将二者都规定干民事诉
讼法中,但二者的性质、职能、程序、制度等部是不同的。由于各方面原因,
包括理论研究的不够,致使执行难和执行乱成为困扰广大当事人和整个社
会的重大问题,也成为全社会、高层领导和最近召开的第十届全园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十届一次会议所在关注的热门话题。我
们们只研究了其中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对某些重大问题,如执行理念、执行的
机构设置等,尚未涉及。关于执行理念,找认为执行的理念独立、高效、公正、透明(当事人有知情权)、穷尽(用完执行措施)。关于执行机构的设置,
我认为从法学理论和互相制约的原则考虑,应将执行机构设置于司法行政
部门;但考虑到目前仍在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惟恐执行工作划归司法行
政府门之后,更为某些地方政府干涉执行工作大开方便之门。这都是有待
进—步研究的问题。
例五,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本书仍是依照目前的一般观点写
的,阐述了民事诉讼和刑事沂讼的关系。刑事附带民事,这是长期以来的传
统观点,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因为过去民事诉讼和刑事沂讼的证明标准一
样,都是绝对的客观真实。这实际上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几乎是做不到的。
现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迥然不同,在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中,刑事证明不了,罪名不能成立;而民事责任却能证明,应当赔偿,这已是
屡见不鲜的客观存在。如果让受害人另行起诉,则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
则;如让刑庭判决民事部分,则会形成“皮之不存毛仍能附”的尴尬局面;如
让刑庭转民庭,则会违反当事人的处分原则。整体来说,还有一个刑庭审判
人员是否熟悉民事审判业务问题。是否需要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制
度,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
以上只是一些突出的例子,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留待我们大家共同
努力吧。
本书作者是由各方人员组成的,既有教学研究部门的,又有司法实际部
门的;既有中国政法大学的,又有其他学校的;既有老师,又有学生;既有从
事民诉讼研究多年的学者,又有崭露头角的中青年学者。这样的组合,具有
很大的互补性,有利于问题的研究和撰写。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
(肖建华同志还做了不少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现在终告一段落。但要解决
民事诉讼原理这样的重大问题。由于时间紧迫,我们深感力不从心,定会有
所疏漏和不当。切望广大读者不吝赐教,则幸莫大焉,不胜感谢。


杨荣馨(荣新)谨识
葵未早春于小月河畔

目 录
绪论

基本理论篇

第一章 民事诉讼目的
一、民事诉讼目的的哲学思考
二、研究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
三、民事诉讼目的与相关范畴的关系
四、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发展与评析
五、我国民事诉讼目的之界定
六、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的确立依据
第二章 诉权
一、我国诉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看诉权研究的意义
二、诉权学说的演变路径
三、确定时代所需要的诉权观
四、诉权要件: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
五、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第三章 诉讼标的
一、诉讼标的理论研究的意义
二、各种诉讼标的学说与评介
三、诉讼的析的属于各国民事诉讼中的共性问题
四、我国诉讼标的理论与实践
第四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诉讼原则的层次结构:核心原则、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
二、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性质


三、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功能
四、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五、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
六、直接言词原则
七、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 当事人及其诉讼主体地位的实现
一、确主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意义
二、实现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制度构建
三、改造多数人诉讼制度,扩大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
第六章 民事诉讼行为
一、民事诉讼行为理论的历史发展
二、民事诉讼行为理论研究的价值
三、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及其分类
四、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五、法院的诉公行为
第七章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一、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历史考察
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改革建议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明
一、诉讼证明的基本问题
二、证明对象
三、证明责任及分配问题
四、证明标准与实证研究
第九章 既判力
一、既判力的概念和本质
;二、既判力的功能
三、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四、既判力与民事再审制度

程序制度篇

第十章 审级制度
一、审级制度的含义及构成
二、审级制度与民事诉讼理念
三、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基础及问题分析
四、审级制度的完善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合理建构
第十一章 审前程序的基本架构
—、审前程序的价值和结构
二、各国审前程序比较
三、审前程序与普通程序之关系架构
第十二章 普通程序
一、普通程序的法理基础
二、普通程序的基本架构
三、普通程序的现状和反思
四、普通程序的完善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之定位与价值功能
二、简易程序之法理
三、简易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口、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
第十四章 上诉审程序
一、上诉程序的法理基础
二、上诉审程序的功能
;、上诉审程序的构造
四、完善我国上诉审程序的若干问题
第十五章 再审程序
一、再审程序的性质和功能
二、再审程序的基础
三、再审程序与既判力理论的冲突与协调
四、我国再审制度的现状及其改造

第十六章 法院调解
一、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三、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费用制度
一、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诉讼费用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诉讼费用的含义及构成
四、影响诉讼费用界定众构成的诸因素分析
五、民事诉讼费用的性质
六、诉讼费用的征收依据
七、诉讼费用的负担
八、民事诉公费用制度与司法公正
第十八章 民事程序法的体系化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程序法的核心
二、民事程序法的多样性
三、民事程序法的系统性
四、民事程序法组成的科学性
五、必须树立重视民事柜序法的理念
第十九章 民事诉讼与实体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与实体法的一致性
二、民事诉讼与实体法的分离
三、民事诉讼与实体法的交错
第二十章WTO与我国民事诉讼改革
一、入世后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必要性
二、WTO规则在我国法院的适用
三、民事审判的独立和公正
四、提高诉讼程序运作的透明度,实现司法公正
五、TRIPS关于禁令和临时措施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六、高裁判质量,强化判决的终局性
第二十一章 非讼程序
一、非讼程序的界定
二、非讼程序的存在基础
三、非讼程序的基本法理
四、非讼程序与诉讼法理的交错适用
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民事执行的权力基础
二、民事执行制度的目的、价值与功能
三、民事执行程序的若千法理问题
四、执行救济
第二十三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刊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四、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五、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四章 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的冲突及其解决
一、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炙又的成围及表现形式
二、民事、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行政附属问题
四、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五、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忪的冲突与协调
六、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第二十五章 民事司法赔偿
一、民事司法赔偿的概念和特点
二、民事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
三、民事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和履行义务主体
四、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五、民事司法赔偿中的当事人
六、民事司法赔偿程序
七、民事司法赔偿的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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