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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物权法
编号:13668
书名:外国物权法
作者:陈华彬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4-2-24
入库时间:2004-2-24
定价: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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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本书是在原《物权法研究>(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
出版)的基础上修订、增删而成的。修订后把书名定为《外国物权法研
究》。盖本书的内容是对古罗马、德国、瑞士、奥地利、日本以及法国等
外国的物权法进行研究。尽管在一些章节中也或多或少涉及了我国台
湾地区物权法,但所占篇页不多,故把书名定为《外国物权法>应当说是
恰当的。
如所周知,近现代意义的物权法及其体系的建立,是以1896年公
布的德国民法典设专编规定物权制度为其端绪的。在这以前,虽然奥
地利民法典(1811年)已经规定了物权概念,但其含义与德国民法典所
指称的物权概念绝不可同日而语,等量齐观。德国民法典对物权法缜
密而系统的规定肇开了近现代物权法的先河。德国民法典物权法因此
成为后世各国物权立法的蓝本和母法。而德国民法典物权法,其制度
史上的源流,从远处说源自于日耳曼法,从近处或从直接的方面说,则
主要来源于普鲁士法中的物权法(尤其是它的不动产物权法)。也就是
说,普鲁士物权法,乃是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的母法。正因为这样,本书
从一开始即研究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然后在有关章节中
研究直接成为德国民法典某些物权制度的立法蓝本的普鲁士物权法,
如1872年《普鲁士土地所有权取得法》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所有人抵
押权制度等等。这一点是本书的一个特色(一般学者的物权法著作很
少提到普鲁士物权法)。本书研究了德国民法典上的各项物权制度,包
括:物权契约概念的形成与发展,不动产相邻关系,用益物权,债权担保
权,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由保全抵押权而流通抵押权的发展历程,不动产
登记,所有人抵押权与占有制度等等。作为对德国物权法研究的补充,
本书的附录(一)附有《十九、二十世纪的德国民法学说史>一文。通过
该文,我们可以在更加广阔的视野上纵览十九、二十世纪德国民法学的
发展全貌。
瑞士是现代大陆法系一个重要国家,其民法体系属于德国民法支
流。瑞士民法典作为20世纪潘得克吞法学的第二大法典,对各国民法
典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该法典规定的不动产担保权制度颇具特
色。故设专章研究。此外,作者还对瑞士民法典不动产相邻关系、不动
产登记以及该法典是否承认有独立的物权契约等作了研究。同样,作
为对瑞士物权法研究的补充,在附录(二)中附有《瑞士民法典的制定与
特色》一文。通过该文,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瑞士民法典的情况。
日本民法物权法主要是参考法国民法典财产法而制定的。当然,
它的某些物权制度也是本国传统的、固有法上的制度,如入会权、永小
作权(永佃权)。本书对日本物权制度的研究包括:日本民法关于物权
总则的规定、用益物权等。
罗马法时期虽然没有近现代意义的物权概念,但存在各种物权学
说,尤其是罗马法学家的学说(法言)。在民法学史上,对于一方怀抱赠
与的意思交付标的物,而对方却误为消费借贷受领标的物时,标的物的
所有权是否移转,乌尔比安与尤里安形成了对立的意见:乌尔比安认为
所有权不移转,而尤里安认为所有权移转。前者称为所有权移转的“有
因性说”,后者称为“无因性说”。本书考察了19世纪德国普通法学者
围绕所有权是否移转而对尤里安和乌尔比安的法言进行有因性解读或
无因性解读的情况。
上述各国的物权法,尤其是德国、瑞士物权法,其源流、传统纷繁复
杂,盘根错节,加之有封建的因素掺杂其间(主要指德国物权法),所以
它尽管逻辑严谨、概念精确、规定细密,但相应地也就有复杂繁冗、一般
人难懂的缺点。另外,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总带有各自民族的特色,德
国、瑞士物权法中有许多规定是该国传统的东西,如土地债务、定期金
土地债务、指名证券土地债务、土地的产物负担(物上负担)、地租证券、
抵押债务证券、土地抵押证券(登记担保权)等,我们很不熟悉,有时甚
至难以理解,而且这些制度也涉及物权法以外的其他法域,如债权法、
证券法、票据法等,这就更增添了我们对它们理解的困难。这是研究德
国、瑞士这些国家的物权法时不可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仍有
待于补充、完善。一想到这一点,我就联想到本书的原形《物权法研究》
带着许多粗糙的内容就出版了,我实在于心不安,总觉得对不起热衷于
物权法研究的学者、同仁,所以在不到二年的时间里就对原书加以修
订,以减少学者、同仁对本书的失望和对我的责备。同时也使我跌宕起
伏的心情可以在宁静中得到些许慰藉。
本书是我从事民法学术研究以来撰写的一部以外国物权法为研究
对象的著作(本书中的所有德语法律术语、拉丁文法律术语、德国学者
的德语人名、德国学者的德文著述的名称等等,均出自于各章节所参
考、依据的日本学者的著述),是《物权法原理》(1998年国家行政学院
出版社出版,预计2003年由法律出版社再版)的姊妹书。尽管它存在
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但我内心觉得是用了心力的。但愿我的这部著作
能在民法学界留下一些我的脚印。
以上数语,聊充序言。
陈华彬
2003年6月19日于北京东南寓所
目 录
第一章德国物权制度的沿革与形成史…………………………(1)
第一节 日耳曼法中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公元5—9世
纪)………………………………………(1)
第二节中世纪(Mittelalter)时期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12)
第三节中世纪以后至1896年德国民法典制定以前的物
权制度与物权观念……………………………………(15)
第四节德国民法典物权编的构造体系及其特色……………(19)
第五节德国物权法的性质……………………………………(25)
第二章日本、德国民法典关于物权总则的规定………………(30)
第一节日本民法关于物权总则的规定………………………(30)
第二节德国民法典关于物权总则的规定(一)………………(48)
第三节德国民法典关于物权总则的规定(二)………………(61)
第三章十九世纪德国普通法学围绕所有权的移转而对尤里
安和乌尔比安的法言的解读……………………………(68)
第一节关于物权行为独立性的罗马法法言的解释论………(70)
第二节围绕所有权的移转而对尤里安的法言的无因性解
读……………………………………………………(76)
第三节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与所有权移转的无因性……(80)
第四节对尤里安法言的有因性解读…………………………(82)
第五节结语……………………………………………………(84)
第四章物权契约概念的形成与发展……………………………(89)
第一节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与《债权法》问世以前的
物权契约思想…………………………………………(90)
第二节《现代罗马法体系》、《债权法》与物权契约理论……(96)
第三节1872年《普鲁士土地所有权取得法》与物权契约
及其无因性理论………………………………………(99)
第四节德国民法典的制定与物权契约及其无因性理论……(101)
第五节德国民法典施行后物权契约理论的发展轨迹………(1 10)
第六节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瑞士民法是否承认有独
立的物权契约…………………………………………(115)
第五章德国与瑞士的登记制度…………………………………(122)
第一节概述……………………………………………………f122)
第二节德国法、瑞士法“一土地一用纸原则”及其例外……(125)
第三节登记的种类(以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为中心)………(128)
第四节关于物权变动的要件的登记(登记簿册的设权效
力)……………………………………………………(136)
第五节登记的公信力…………………………………………(144)
第六章瑞士、德国的相邻关系制度……………………………(156)
第一节瑞士的相邻关系制度…………………………………(156)
第二节德国的相邻关系制度…………………………………(165)
第七章日本、德国民法典的用益物权制度……………………(169)
第一节日本民法上的用益物权………………………………(169)
第二节德国民法典上的用益物权……………………………(190)
第八章德国的担保物权与人的担保制度………………………(211)
第一节不动产担保物权——抵押权、土地债务和定期金
土地债务………………………………………………(212)
第二节质权……………………………………………………(228)
第三节人的担保………………………………………………(240)
第九章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演进史:从保全抵押权到流通
抵押权……………………………………………………(250)
第一节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土地担保权)发展史的素描
(一)——继受罗马法以前的不动产担保权与普通
法时期的抵押权……………………………………(251)
第二节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土地担保权)发展史的素描
(二)——抵押权制度的改革时期……………………(257)
第三节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土地担保权)发展史的素描
(三)——流通抵押权(投资抵押权)立法的最终完
成……………………………………………………(266)
第四节流通抵押权的本质与特征……………………………(272)
第五节流通抵押权与“现代抵押权论”………………………(276)
第六节结语……………………………………………………(279)
第十章所有人抵押权……………………………………………(282)
第一节各国民法上的所有人抵押权…………………………(282)
第二节所有人抵押权的法律构成……………………………(289)
第三节所有人抵押权与民法诸原则的关系…………………(293)
第四节所有人抵押权的形态与成立…………………………(295)
第十一章瑞士的不动产担保权法………………………………(300)
第一节瑞士不动产担保权的缘起与形成……………………(301)
第二节瑞士民法典对不动产担保权的统………………… (306)
第三节瑞士不动产担保权的特质……………………………(313)
第四节结语……………………………………………………f318)
第十二章债权的消灭时效与担保物的返还……………………(322)
第一节德国法…………………………………………………(322)
第二节法国法…………………………………………………(327)
第三节日本法…………………………………………………(329)
第四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330)
第五节我国大陆法的应有立场………………………………(331)
第十三章德国与瑞士民法典的占有制度………………………(334)
第一节德国民法典的占有制度………………………………(335)
第二节瑞士民法典的占有制度………………………………(342)
附录(一)十九、二十世纪的德国民法学说史……………………(346)
附录(二)瑞士民法典的制定与特色………………………………(361)
主要参考著作………………………………………………………(381)
后记…………………………………………………(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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