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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思想史(20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编号:14624
书名:中国法律思想史(20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作者:杨鸿烈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04-4-1
入库时间:2004-6-9
定价: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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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说明:原书各章以下,并无节、目之划分。原书目录所列文-
字,实仅为重要内容之提示,且未注明页码,甚至无法一一找到对
应位置。现将目录所标及的内容T-~=书正文中一一勉强找出,并排
以黑体字,注上页码,以便检索。——校勘者。)
第一章导言……………………………………………(1)
定义和范围(1) 中国法律思想的“动”“静”两方
面的考察(2)研究的必要(4)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
四个时代的区分(5) 史料的种类及鉴别(11) 三
种研究法的得失比较(15)
第二章殷周萌芽时代…………………………………(18)
甲骨文法律思想资料的缺乏(18) 金文神判法的思
想及其影响(19) 尚书“德主刑辅”的思想与周易
“非讼”思想的影响(21)
第三章儒墨道法诸家对立时代………………………f31)
儒家孔子、孟子、苟子的法律思想(31) 墨子的法
律思想(37) 杨朱、列卸寇与老子、庄子、关尹子、
鹗冠子的法律思想(39) 诸家思想对立研究的必要
(51) 法家思想的时代背景(51) 法家的先驱管
子、子产、邓析(51) 战国末年法家所受儒墨道三


2 目 录
家的影响(69) 组织法家学说成为有系统的学派的
慎到、尹文、韩非(70) 儒法两家学说的综合批评
(79) 法家思想支配先秦各国法典内容的考证(87)
附:春秋战国至秦的大势图表(89) 春秋战国儒墨
道法四家人物的国籍表(90) 儒墨道法四家人物的
时代先后表(90)
第四章儒家独霸时代…………………………………(93)
汉时独尊儒家为战国至秦以来盛极一时的“任刑的法
治主义”的大反动(94) 儒家思想支配下两千多年
来法律内容全体的根本原理实无重大的改变(95)
第一部一般法律原理的泛论………………………(97)
一、阴阳五行等天人交感及诸禁忌说……………(97)
阴阳五行为二千余年中国人的思想律(97) 董仲舒
最先以“阴阳五行”阐明法理(97) 桓宽《盐铁论》
所记儒生的“阴阳五行”的法律观(98) 《礼记》
“月令篇”对一切司法行为须应天时的具体说明(99)
明清两代“热审”“秋审”制度的渊源(100) 诸
史所载历代诏敕章奏的此种思想的表现(102) 柳宗
元打破此种根深蒂固的迷信谬说的论文(105) 但柳
说并不生效(106) 中国历代对帝室最为禁忌(106)
从汉至清法律上对帝室接触的禁忌思想的表现
(106) 称谓的禁忌的沿革(108) 此种禁忌不限于
中国(108) 汉代“班讳之典”与唐宋明清律对“犯
讳”科罪的规定(108) 论禁忌思想的流毒(109)
二、德主刑辅说…………………………………(110)
孔孟“德主刑辅”思想在前汉的复兴(1lO) 贾谊、


目 录 3
路温舒为其代表人物(111) 桓宽《盐铁论》所记儒
生与法吏的辩争(112) 法吏的学说实衍战国法家的
余绪此后即成为绝响(1 14) 大小戴礼记的法律思想
(115) 刘向的独尊德治(116) 王莽的犯罪由于经
济不平等的学说和政策(116) 后汉德化思想的流行
(119) 后汉末季王符、崔定、仲长统等的救时论
(121) 三国时的“刑”“礼”效力的比较论(124)
晋南北朝法律上儒家思想仍为得势(129) “以经
决狱”的经过及其弊害(130) 隋唐儒家思想深入律
文的里面(134) 宋明清律并同(140) “德主刑
辅”说或“道德”与“法律”相混的思想的总批评
(144)
三、兵刑一体说…………………………………(146)
兵刑一体说的沿革(146) 陆绍明氏论“兵”与
“刑”的关系虽详但失之穿凿附会(146) 章炳麟、
陶希圣两氏论文的内容(148) 但此说过于陈旧所以
两千年以来在法律上不发生影响(148)
四、法律本质论与司法专业化诸说……………(149)
《淮南子》论法律的独立性与客观性(149) 前汉时
的司法确能独立(149) 从后汉到魏时人已感到司法
有专业化的必要(150) 晋刘颂的重法论(150)
张裴的晋律立法原理的解释(151) 南齐到隋唐宋各
代司法专业化的进步(152) 宋元学者对法条过繁的
议论(155) 明清两代法律思想的大概情形(159)
总论从汉以后法理学专门研究不发达的原因(164)
第二部特殊法律问题的辩难……………………(166)

4 目 录
甲、刑法方面……………………………………(166)
一、法律平等的问题……………………………(166)
法律不应平等说在汉代的复兴(166) 伪书《周官》
“八议”说在历代法典上所发生的直接影响(166)
《礼记》“刑不上大夫”说较“八议”说的范围扩大
(168) 贾谊、戴德、李彪等对此说的发挥(168)
隋唐宋元明以来此说几成为社会意识(170) 主张法
律应该平等的历代皆有其人,如汉王充,南朝宋王弘,
唐贾至、吕温,宋李觏、司马光、苏轼,金朝的世宗,
以及清朝的雍正帝等(173) 汉萧望之、贡禹,唐吕
温,宋朱熹,明丘溶等又从经济方面鼓吹法律上的平
等(179) 但实际上均无影响(182)
二、法律公布问题………………………………(182)
中国历史上关于公布法律的事实的记载(182) 儒家
主张法律应守秘密的理论的根据(183) 明丘溶与清
孙颐臣痛驳法律秘密说的失当(185)
三、亲属相容隐问题……………………………(187)
亲属相容隐说的起源(187) 汉律最先的规定(188)
汉班固晋卫展、宋蔡廓等赞成的意见(188) 唐宋
元明清律规定的比较研究(188) 袁枚大胆怀疑的反
对意见(189)
四、讯刑存废问题………………………………(190)
秦汉时讯刑的流行(191) 陈朝“讯刑存废问题”的
一大论战(191) 最值得注意的为汉路温舒、后汉章
帝、陈周弘正、金世宗、清末刘坤一、张之洞等反对
的言论(193)


目 录 5
五、族诛连坐问题………………………………(195)
族诛连坐乃春秋战国时野蛮风俗的遗物(195) 《盐
铁论》所记法吏阐发“族刑”在理论上的根据实似是
而非(195) 儒生反对“族刑”的意见(196) 因
君主为巩固地位起见“族刑”盖与专制政治相终始
(196)
六、复仇行为问题………………………………(199)
传统的儒家思想助长复仇行为(199) 儒家所鼓吹复
仇的四大原则(200) 反对复仇行为的后汉有桓谭、
张敏和魏晋南北朝的君主(202) 唐时复仇行为尚成
司法上一大问题(204) 陈子昂、韩愈、柳宗元、张
九龄、裴耀卿、李林甫都各有赞否的意见(204) 最
近世的法典如《大清律》、学者如章炳麟仍容许复仇行
为(209) 但柳宗元、王安石等反对的意见最为颠扑
不破(210)
七、肉刑复兴问题………………………………(211)
汉文帝废止肉刑的经过(211) 东汉时对废止肉刑的
不满(212) 东汉末季崔定、荀悦、仲长统动议复兴
肉刑(213) 孔融的反对(214) 魏时四次肉刑复
兴的辩论(215) 赞成派陈群、钟繇、傅干等人的意
见(215) 反对派王惰、王朗、夏侯玄的意见(217)
晋刘颂更进一步从理论上阐发肉刑的尽善尽美
(219) 卫展为刘颂的共鸣者(221) 周额、桓彝、
王敦反对的理由(222) 南北朝隋唐以来无“肉刑问
题”(224) 宋神宗时复议肉刑(224) 南宋以后肉
刑复兴运动完全消灭(224) 但“黥刑”仍名废而实

6 目 录
存(226)
八、以赃定罪问题………………………………(227)
汉晋唐宋诸律以赃定罪的实例(228) 此法似公平而
实不公平(228) 宋曾布、朱熹和明末王夫之有价值
的反对意见(228)
九、赦罪当否问题…一…………………………·(230)
儒家原来主张赦罪的范围还小(230) ‘春秋秦汉以来
就常有不加分别的大赦(232) 前后汉反对者有匡
衡、吴汉、王符、崔寰、荀悦,三国蜀有孟光,后周
有乐运,唐有马植,五代晋有张允,宋有王安石、欧
阳修,元有赵天麟、苏天爵、陈天祥,明有刘基
(234) 但“非赦说”在法律的实际上竞不发生影响
(244)
乙、民法方面……………………·……………··(244)
中国法典刑法部分远较民法为多(244) 中国民法思
想不发达的三大原因(244) 本书因史料缺乏的关系
只述及亲族法的三大问题(245)
一、婚姻问题……………………………………(246)
儒家对婚姻的根本观念(246) 班固对适婚年龄的两
种解释(247) 王符、葛洪对婚姻形式要件的主张
(248) 宋洪迈、明朱善反对“平辈近亲”不得为婚
的意见(250) 同姓不婚说的起源(252) 历代严
禁同姓为婚的三大理由(253) 但自战国姓氏混乱虽
属同姓未必同宗(254) 沈家本反对“同姓不得为
婚”的论文的内容(254) 婚姻的解除在儒家思想里
似难而实易(255) “七出说”的起源(255) 明

目录 7
宋濂、清俞正燮对“七出说”的攻击(256) 明王
袜、清钱大昕对“七出说”的拥护(258) 两派的得
失(260)
二、别籍异财问题………………………………(260)
中国大家族制度起于周代而为秦商鞅所破坏说的不确
(261) 后汉时方有累世同居制度的发生(261) 南
北朝时趋于自然的崩溃(263) 唐宋元明清律对别籍
异财所规定的刑事处分(263) 宋袁采、清李绂反对
大家族制度的言论(264)
三、亲子关系问题………………………………(265)
嫡子所以有特别权利的来由(266) 居父母丧中生子
处罪的事例(266) 容许与反对两派的意见(266)
儒家思想的矛盾(267) 袁枚论无子并非不孝
(267) 唐律无子立嗣的思想的进步(268) 但尚限
于同姓(268) 东汉至晋及五代后唐收养异姓为子的
风气盛行一时(269) 沈家本主张异姓亲属可以承继
(269)
第五章欧美法系侵入时代…………………………(273)
欧美各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确立使中国法系受一大打击
(273) “权利”“义务”等学说的输入使国人不满意
旧法制(273) 新企业发生旧法制不足应付(273)
八国联军后刘坤一等痛陈变法救亡(273) 英日美
葡商约对改革旧法制的兴奋(276) 沈家本诸氏研究
外国法律的热心(276) 删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野
蛮刑名的建议(277) 改正旧律不能保障人权的部分
(282) 促进满汉人民在法律上完全平等(284) 新

8 目 录
刑律的起草及其与旧律根本不同之三要点(287)
“法治派”与“礼教派”之大论战(288) 民国初年
“礼教派”的得势(292)
世界大战以后各国法律均改以社会为本位(301)
“权利趋于社会化”“契约趋于集合化”我国法律思想
又发生一大变化(301) 国民政府所颁布的刑民法典
实另辟一新纪元(301) 三民主义的立法与我国古代
法律思想不同与欧美的法律观念尤异(302) 《民法
总则》债权编、物权编即其实例(303) 亲属编、继
承编推翻几千年来旧礼教所护持的名分、亲属关系、
宗法观念(306) 刑法充分表现改善主义的精神、男
女完全平等、礼教观念极为淡薄、民族思想很盛
(309)
全书结论………………………………………………(314)
中国法律思想牵涉的范围很广,内容的义蕴很深,问
题很复杂(314) 中国法律思想上的创见,各时代都
有,将来的发展可说无限(314) 中国近年变化很为
剧烈,所以不应对新刑民法典的实施过于悲观(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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