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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编号:16321
书名: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作者:董立坤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4-8-1
入库时间:2004-11-10
定价: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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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历时7年之久,60余万字的工程终于完成了,我真有一种解放的感
觉!
1996年5月17日,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向我下达了《国家社科规
划基金资助课题立项通知书》,通知我所申报的《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法律
冲突与协调》“已获批准立项”为“九五规划重点课题”。在众多的申请者中,
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室,通过重重竞争和评选,最终决定把这个项目交付给
我,这是全国社科界,尤其是法学界的前辈和同仁对我的重托和信任。自那
时以来我一直承受着这份重托:我时刻思考着这个课题,不断地搜寻着有关
的信息和资料。时间不断地向前推移,我心理负担也日益沉重,因为新的成
果不断涌现,新的有待研究问题也不断涌现,我的研究计划也在不断地改
变,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也与日俱增,而可供我研究用的时间却总是不能如
愿……时不我待,我和课题组的同志破釜沉舟、奋力冲刺,今天终于可以交
卷了!
本书分三编十三章。
第一编:“一国两制”与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法律的冲突与协调。中国
区际法律冲突是从“一国两制”开始的,“一国两制”开创了中国区际私法的
新纪元,不从法律上认识一国两制是无法说清楚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的。
过去,人们多以一国两制是一个政治构想,一种政治理论来论述它。其实.
从法律角度看,一国两制是一个法律现实,一个包含着不同法律和法律制度
的法律体制。中国内地法律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冲突与协调,从某种
意义上说是“一国”与“两制”的冲突与协调,只有弄清楚“一国两制”的深刻
法律涵义,才能从根本上找到协调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冲突的
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途径与方法。这是本书同其他一切相关著作不同之处,也是本项目最深刻
的理论认识。本编分三章:第一章,“一国两制”从理论构想到法律现实;第
二章,基本法是协调内地与香港法律冲突的基本法律;第三章,香港特别行
政区行使对外事务权的法律协调。本编是全书的根本,也是全书的脊梁,其
真正的意义就在于:一国两制不再仅仅是一个政治构想,一个政治现实,也
是一个法律现实,一个崭新的法律体制,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冲突与协调也包
含于这个体制之中。
第二编: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法律的冲突与协调,这是传统的法
律冲突问题,过去在相关的著作中都有所论述,所不同的是,本文对所涉及
的相关问题都根据内地与香港有关规定,并结合中、港两地最新的立法和司
法实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比较分析,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相
关法律冲突的途径和方法。
第三编:内地与香港司法程序法律的冲突与协调,具体研究了内地与香
港的司法管辖权、民事证据规则、文书送达、证据调查、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
的承认和执行等诸多涉及内地与香港地区的司法协助问题。内地与香港地
区实行完全不同的司法体制,从而使上述相关问题的法律冲突十分突出,法
律协调和司法互助也就十分重要。
本项目由我主持,统筹安排了相关主题的研究,我还撰写了本书第一编
各章和第三编第十章的大部分。第二编各章分别由蒋筱熙(第四章),唐卫
华、潘亮、蒋琳、赵粤茹、郭平、邱萌(第五章),李磊(第六章),王秋华(第七
章),赵蓓(第八章),李侃(第九章)所完成。第三编的第十一章为广东省东
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西南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生程春华同志执笔。第十
章第四节、第十一章第三节为张淑钿撰写。第十二、三章分别由赵蓓、李磊
完成。
本项目在完成过程中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黄继儿律政专员的指
导和帮助,在此特向黄继儿先生致以深深的谢意!
本项目所有参加者的刻苦钻研精神,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令我感动,创
新思维给我以启示,在此,我谨向每位参加者致以深深的谢意。由于本书由
我策划构思,审核定稿,其有任何不妥之处概应由我负责。我也诚恳地希望
海内外的专家以及广大的读者不吝批评赐教。
期望本书能为“一国两制”法律制度的成功,为协调平衡内地与香港特
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有所裨益。

谨以本书献给为实践“一国两制’’做出重大贡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
府。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国务院发展中心港澳
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董立坤
2004年5月1日
总计6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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