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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运作行为(当代法学名著译丛)
编号:16339
书名:法律的运作行为(当代法学名著译丛)
作者:唐纳德J.布莱克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04-1-1
入库时间:2004-11-14
定价: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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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目 录
总序………………………………………………………………(I)
法律变化的定量分析和预测(代译序)………………………(I)
前言………………………………………………………………(I)
致谢………………………………………………………………(I)
第一章导论……………………………………………………(1)
法律…………………………………………………………(2)
法律理论……………………………………………………(7)
不轨行为…………………………………………………(10)
社会控制的运作行为……………………………………(11)
第二章分层…………………………………………………(12)
分层的量…………………………………………………(14)
纵向位置…………………………………………………(18)
纵向方向…………………………………………………(24)
剥夺与不轨行为…………………………………………(34)
社会控制的运作行为……………………………………(36)
第三章形态…………………………………………………(43)
分化的量…………………………………………………(44)
关系距离…………………………………………………(47)
半径位置…………………………………………………(57)
半径方向…………………………………………………(59)
边缘性与不轨行为………………………………………(65)
社会控制的运作行为……………………………………(66)
第四章文化……“…………………………………………·(73)
文化的量…………………………………………………(75)
文化方向:类型一………………………………………(77)
文化位置…………………………………………………(80)
文化方向:类型二………………………………………(82)
文化距离…………………………………………………(88)
亚文化群与不轨行为……………………………………(94)
社会控制的运作行为……………………………………(95)
第五章组织性………………………………………………(100)
组织性的量………………………………………………(101)
组织性的方向……………………………………………(109)
组织性与不轨行为………………………………………(116)
社会控制的运作行为……………………………………(119)
第六章社会控制……………………………………………(123)
社会控制的量……………………………………………(125)
规范位置…………………………………………………(130)
规范方向…………………………………………………(133)
贴标签和不轨行为………………………………………(138)
社会控制的运作行为……………………………………(140)
第七章无政府状态…………………………………………(144)
两种无政府状态…………………………………………(146)
无政府状态中的社会控制………………………………(148)
法律的演化………………………………………………(153)
无政府状态的回归………………………………………(155)
参考书目………………………………………………………(162)
作者索引………………………………………………………(213)
主题索引………………………………………………………(221】
译后记…………………………………………………………(235】

总 序
现代法制的建设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政治的力量,也有赖
于学术的质量。因为无论是总结本国的实践经验把它抽象为普遍
适用的规范,还是借鉴外国的成功方法以缩短摸索的过程或减少
失误的代价,都需要能保证择优决策的见地,从而也就需要在法
律、制度及其社会效果研究上的理论造诣。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法律学术的质量呢?主要途径不外乎三
条:弘扬文化遗产、进行知识创新以及输入海外学说。而在中
国,要实现法学的创造性发展,首先必须大力采撷世界上先进的
研究成果,咀嚼其章句,玩味其技巧,消化其原理。
众所周知,中国法家的传统是“法无二解”、“以吏为师”,
法解释的技术和法现象的学说因而不得昌明。尽管在两汉时代民
间曾有过律学之盛,魏晋以降国家也设了律博士之制,但是,随
着德治精神浸润整个社会,律学日渐式微。依法治国的制度构
思,在宋朝中叶一度回光返照之后,便无以为继,终成绝响。从
那时起直至近世,在中国士大夫的普遍心态以及传统学术的整体
格局上,律学的地位可以说是无足轻重。这与文艺复兴后西欧知
识界崇尚法学的风气适成对照。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这种缺陷,
要振兴中国的法律学术,不得不特别致力于适译和钻研西方典
籍。
外国法学名著的汉译,可以追溯到1839年,当时,林则徐
出于办理外交、周旋列强的需要,约请美国医生伯驾(Peter
Parker)翻译了瑞士法学家滑达尔(E.de Vattel)的名著《万国
律例》 (k Droit des Gens)的有关章节。美国传教士丁韪良
(William A.P.Martin)翻译的《万国公法》于1864年问世,该
书以及此后其他若干法律译著的陆续出版,极大地促进了西方法
律知识在中国乃至日本的传播。
但是,中国学者自身有意识地精选海外法学不朽之作翻译出
版的努力,却是在百日维新失败之后,以严复翻译孟德斯鸠的
《法意》为典型。这时,邻邦日本早已后来居上,对荷兰、英国、
法国和德国的法规和理论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并据此确立了制
度建设的方针措施。从1877年起,翻译和研读西方法律文献的
热潮席卷东瀛列岛,不过十余年便有一批法律俊才脱颖而出。清
末立宪期间修订法律馆编译的《法学名著》就包括了不少日本法
学家的论述。沈家本为该书作序,其中对比中日两国研究西方法
学的不同态度、不同结果,感慨万端,跃然纸上,直到20世纪
即将结束的今天,他那沉重的叹息声仍在撞击着我们的心灵,引
发着我们的反省。
值得欣喜的是,我国近年来,一大批翻译、介绍和研究西方
法学经典的颇有份量的出版物纷纷问世,透露出“春江水暖”的
消息;由几位广受尊敬的前辈法学家指导和推行的“外国法律文
库”的编译工作,还显示出了“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恢弘气象。
为承继前贤鸿图,我们,一群分布在国内和海外的法律学徒
也集结起来,愿以绵薄之力,推动沟通东西学术、接轨国际法制
的时代大业。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热忱支持下,我们创办了
“当代法学名著译丛”。
这套翻译丛书拟分为三辑:(1)有代表性的理论流派的主要
砻述,(2)有典型性的政法制度的精辟评介,以及(3)有实用
性的法庭技术的学理研究。我们根据学术价值和现实需要、并兼
顾与国内已有译著的互补性设定了本项目的选题基准,空间范围
是西欧、北美和东亚的发达国家,时间范围是1970年以后,质
量范围是原著有广泛的影响和公认的重要性(基本上按照在学术
文献中引用的频度来衡量),不拘泥于经典作品。有必要说明,
之所以拿1970年作翻译对象的底线,是因为从那时起开始发生
全球性的社会结构大变动,西方各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也相
应地进行了反思和改组;与此串连的新趋势、新思潮,既是当今
中国与世界对话的语义背景,也必将关系到今后中国制度建设的
走向。如果我们不想在法律领域中扮演堂·吉诃德式的角色,那
就必须对正在形成的世界性社会秩序的本质进行有深度、更系统
的理解和把握。
译事不容易。与其他学科相比,法理文献的翻译尤其困难。
因为法律是文化现象的一部分,与整个社会结构有着千丝万缕的
对位联系;其可视性、即物性又较弱,属于用抽象概念构筑的符
号性体系。从德国和日本大规模输入国外法学成果的历史过程可
以认识到,生造词汇和误解原文的现象在一定阶段是难以避免
的;即使译者通过研读,对原著已达到了融会贯通的境界,在表
述上仍然可能使人感到艰涩。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竭力防止误
译,并在完全忠实于作者本意的前提下,争取行文的流畅隽永。
值得庆幸的是,在编辑“当代法学名著译丛”过程中共襄苦差的
朋友们都学有专攻、娴于外语,对所从事的事业又情有独钟,相
信这些条件可以保证翻译和出版的效率与质量。
有人说过,在理解原著、推敲精义方面,从译事中获益最大
的是译者本人。这是治学的经验之谈,也表现了一份“只管耕
耘、不问收获”的淡泊。当然,如果我们的工作不以“著文以自
娱”为限,还能够进一步为改革和建设新制度而丰富思路,为识
别和批判谬误而提供利器,那么为之欣庆者就远远不止是这一些
有心回馈祖国的书生了。;
本丛书的翻译和出版得到了日本国冈松庆久家族基金的赞
助,特此铭记,以表谢意!
季卫东 张志铭 贺卫方 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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