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编号:25147
书名:有限责任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作者:夏雅丽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6-6-1
入库时间:2006-8-7
定价: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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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经济增长的源泉来自有效的制度安排,公司发
展的关键在于设置合理的制度。由无限责任制度变
迁为有限责任制度,是用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取代
原有制度或对一种更有效制度的生产过程,是制度
主体解决制度短缺,从而扩大制度供给以获得潜在
收益的行为。
当今企业形态中,有限责任制公司占据主导地
位。以有限责任界定企业形态,成为所有企业形态中
最为核心的依据,深入对其研究,提高该制度运营绩
效,对我国经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历史发展地看,有限责任制度历经|无基本原则|
—|单一基本原则|一|单一基本原则分化|的进程,形
式从|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制度|—|刺破公司的面纱|
一|反向“刺破公司面纱”|,这种发展表明,制度变迁
和创新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本书明确划分了有
限责任制度的发展阶段,梳理出古今中外有限责任
制度沿革史的清晰脉络。
制度技术的沿袭上,社会主义国家的有限责任
制度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该制度沿袭而来的,尤其
与大陆法系各国的有限责任制度有同族关系。通过
横向比较,将彼此对立但均有合理性的学说予以整合。将有限责任制
度的论述置于广阔的文化背景中,在古今的隧道中交融。揭示了三种
制度模式的技术风格以及决定这种风格的社会条件,得出在制度构建
中必须引进人的自由裁量因素才能使其免予僵化;而在避免僵化的同
时又不能矫枉过正的结论。
方法论运用上,法律为“应然”的规范,经济学乃“实然”叙述。通
过方法论创新,把有限责任制度看做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或政治交易领
域中博弈过程中内生稳定的结果,通过理性分析而不是“工具论”得出最
终结论。有限责任作为配置权利义务的有效手段,在每一制度安排的背
后,都隐藏着立法者的基本政策考虑,这种政策考虑往往不能通过法律本
身加以说明。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论证、破解这种本意,可以减少立法的
盲目性,提高司法的可操作性和执法的自觉性。
意在构建公平、效率的制度体系。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和高科技的
发展,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的风险越来越大,各类投资者都期望在经济活
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设计既利于投资者奋发进取,又能免予被
滥用的制度模式,对改善和促进公司制企业的发展不无裨益。
设计富有实效的制度安排。社会企业形态总是朝着低风险、低成
本、低税负的轨迹前进,有限责任正代表了这种趋势。
提出防范有限责任制度风险的对策。针对各国应用有限责任制度
目前最新的发展动态,如修正破产程序中10%基金的应用,强制性保
险计划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应对方法和建议。
构建合理的有限责任制度动态运行模式。一方主体从最小化交易
成本出发作出的判断与选择,可能会与另一主体同样从最小化交易成
本出发作出的判断与选择相冲突。合理的制度设计带给交易者的不仅
是眼前的收益,还有长久的好处,更是规则、制度良性循环的起点。
推动我国立法效率化。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公司,公司中的“帝
王规则”是有限责任。以有限责任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分析和法经济
学分析的方法,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重构有限责任制,无疑会极
大地减少固有矛盾,提高公司运营绩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中
国经济的发展。
将彼此对立但均有合理性的学说予以整合。法典源自于生活中约
定俗成、公认的规则;法官的作用在于寻找一种符合他周围的群体意愿
的解决机制。有限责任制度的私法属性使其更接近理性人所假设的环
境。因此,在对有限责任公平、效率的论证方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貌似对立,实则更有可能殊途同归、达成共识。意欲在有限责任制度公
平效率机制综合研究方面弥补立法、司法环节注重公平、忽视效率的缺
陷。在此方面的突破,也将成为本书之创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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