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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交通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界限认定
编号:26713
书名:治安交通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界限认定
作者:裴广川主编
出版社:中国检察
出版时间:2006-12-1
入库时间:2006-12-19
定价:20元
[图书内容简介]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界限模糊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有关法律工作人员对法条适用规则缺乏统一的认识和理解,不能在交错复杂的实际案件中正确有效地掌握与运用这些规则。如对于 “生产销售假烟的行为”如何划清行政违法与刑事司法的界限问题, 由于存在多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往往出现分歧意见。如果依照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解释, 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下的属于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相关解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额不足5万元的属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未遂的,伪劣产品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价值不足15万元的则属于违法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烟草专卖总局的联合通知, 生产销售假烟获利1万元以上的, 要追究刑事责任。在这多个司法解释基础上,对于非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而非法获利额达到1万元的行为, 如何划分与认定呢?这就产生了争议。若根据经营额未达5万元,应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若依据非法获利已达到1万元,则应作为犯罪处理。这样就形成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的局面。为了统一认识,本书专门撰写了 “必读法律规范适用规则指引”一章,介绍了行政法适用规则、刑事法适用规则以及行性指导规则,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等相关内容,作为法律适用的总则希望有利于广大法律工作者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过程中,统一认识,在处理错综复杂的案件时适用法律能更贴近立法原意, 同时也希望能有利于推动广大读者对该课题的深入研究。
为了适应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本书从人民法院案例集、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权威报刊书籍上选择了部分案例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简要分析,希望能有助于广大读者深入地理解有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定与衔接问题。
考虑到本书定位为行政执法人员、公检法机关司法人员、
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案头用书, 为使读者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能更便捷、明了地找到适用依据与标准,本书在开列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之后,对于各类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临界要点都分别列表对比说明。
读者在使用本书时, 能一目了然地迅速查找到关键的处理
依据,有效地抓住要点是本书编撰的根本意旨,起于斯、止于
斯、亦力求于斯。 因此,本文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界定的深层次理论问题,未予深究。本书仅是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界定标准的模糊地带所做的基础性工作总结,亦可作为对该课题的深入理论研究的开端。我们真心希望这本书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并能对这方面的学术研究有所启迪。

[图书目录]
必读:法律规范适用规则指引 ………………………………(1)
第一部分 治安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限 …………(23)
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23)
(一)扰乱社会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违法
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23)
(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
怖信息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29)
(三) 结伙斗殴违法行为与聚众斗殴犯罪的界限 ……(32)
(四)寻衅滋事等一般流氓行为与寻衅滋事犯罪的
界限 ………………………………………………(35)
(五)组织、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扰乱社会秩
序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41)
(六)侵入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与刑
事犯罪的界限……………………………………(48)
二、妨害公共安全案件 ……………………………………(54)
(一) 违反有关国家危险物质制造、买卖、储存、
运输、邮寄、携带、使用等管理规定的违法
行为与危险物品肇事犯罪的界限………………(54)
(二)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
入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65)
(三)破坏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违法行为与
刑事犯罪的界限…………………………………(68)
(四) 非法安装、使用电网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
的界限……………………………………………(74)
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 ……………………………………(78)
(一)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
的界限 ……………………………………………(78)
(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81)
(三) 侮辱、诽谤的违法行为与侮辱罪、诽谤罪的
界限………………………………………………(84)
(四)诬告陷害的违法行为与诬告陷害犯罪的界限 …(88)
(五)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的一般治安违法
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90)
(六)虐待的违法行为与虐待犯罪的界限 ……………(93)
(七)遗弃的违法行为与遗弃罪的界限 ………………(96)
(八) 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的违法行为
与刑事犯罪的界限………………………………(99)
(九)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乞讨、
非法招募童工等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
界限;强迫职工劳动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
的界限 ……………………………………………(102)
四、侵犯公私财产案件 ……………………………………(107)
(一)抢劫的违法行为与抢劫犯罪的界限 ……………(107)
(二)偷窃的违法行为与盗窃犯罪的界限 ……………(116)
(三)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与盗窃犯罪的
界限 ………………………………………………(126)
(四)诈骗的违法行为与诈骗犯罪的界限 ……………(129)
(五)抢夺的违法行为与抢夺犯罪的界限 ……………(134)
(六) 哄抢的违法行为与聚众哄抢犯罪的界限 ………(139)
(七) 恐吓骚扰或敲诈勒索违法行为与敲诈勒索犯
罪的界限…………………………………………(142)
(八)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与故意毁坏公
私财物犯罪的界限 ………………………………(146)
(九)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与破坏生产经营犯
罪的界限 …………………………………………(151)
(十) 一般损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与损毁文物犯罪的
界限………………………………………………(153)
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 ………………………………(158)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违法行为与刑
事犯罪的界限 ……………………………………(158)
(二)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 门票等有价
票证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163)
(三)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与妨害公务犯罪的
界限 ………………………………………………(168)
(四)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与招摇撞骗犯罪的界限 …(173)
(五)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
证件、印章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175)
六、涉及“黄、赌、毒”的案件…………………………(179)
(一) 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与传播性病罪、嫖宿
幼女罪的界限……………………………………(179)
(二) 介绍、容留、引诱他人卖淫的违法行为与刑
事犯罪的界限……………………………………(182)
(三) 聚众淫乱的违法行为与聚众淫乱犯罪、引诱
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犯罪的界限…………………(185)
(四)赌博行为与赌博罪的界限 ………………………(187)
(五) 制作、运输、复制、 出售、传播淫秽物品、
淫秽信息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191)
(六)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组织淫秽表演的违
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197)
(七) 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
限…………………………………………………(200)
(八)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与非法种植
毒品原植物罪的界限 ……………………………(203)
(九) 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
幼苗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206)
(十)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违
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208)
七、违反户籍、居民身份证及出入境管理案件 …………(210)
(一) 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与伪造、变造居
民身份证犯罪的界限……………………………(210)
(二)偷越国 (边)境的违法行为与偷越国 (边)
境犯罪的界限……………………………………(213)
第二部分 交通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限 …………(217)
一、破坏交通工具、设施、标志案件 ……………………(217)
(一)破坏交通工具违法行为与破坏交通工具犯罪
的界限 ……………………………………………(217)
(二)破坏交通设施违法行为与破坏交通设施犯罪
的界限 ……………………………………………(220)
二、违反交通规则案件 ……………………………………(223)
(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交通肇事犯罪的
界限 ………………………………………………(223)
(二)机动车驾驶员以外的人员违反交通规则行为
与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227)
附录……………………………………………(231)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31)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
系的意见 …………………………………………………(234)
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237)

本书总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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