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票据法案例与评析(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
编号:28183
书名:票据法案例与评析(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
作者:张民安主编
出版社:中山大学
出版时间:2006-4-1
入库时间:2007-3-2
定价:24.9元
特价:21.16元,85折,省3.73元!
[图书内容简介]
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1995年5月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 该法共7章计111条,內容包括总則、汇票、本票、支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自1996年1月工日起实施。由于社会客观情况的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28日对1995年《票据法》作出了修改,这就是2004年《票据法》。为了指导各级法院审判有关票据法方面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2月24日颁发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有关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和管辖、票据保、举证责任、票据权利和抗辩、票据救济、票据效力、票据背书、票据保证、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说明。此外,国家有关机关也制定了一些有关票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支票结算办法》等,这些文件共同构成我国有关票据方面的法律规范。
为了追求票据的流通性和票据交易的安全性,包括我国《票据法》在內的现代各国票据法规定了众多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原则。所谓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原则,是指票据行为有效无效不取决于票据取得的票因,而取决于票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只要票据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该票据即有效,而不因为票据原因无效而无效。票据无因原则是现代两大法系国家票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与其他国家票据法不同的是,我国《票据法》在规定票据行为无因性的同时,也对这一原则作了例外的规定,例如,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一款规定,签发取得转让票据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則,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务关系;我国《票据法》第21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还要有保证支付的可靠资金来源。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不保护没有合法交易关系而签发的票据的效力。票据效力与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实际上是紧密相联的。可见,虽然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交易效率和交易安全,但更注重的还是交易安全的保护。为了交易安全,有时法律规定甚至于过于严格而流于形式,例如,票据的形式要件之一签章,我国《票据法》第7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我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17条则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如果票据欠缺法人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即使能证明票据
权利人的身份,票据也无效。这样随意降低票据的效力,对提高交易效率确实不利。我国《票据法》之所以更注重交易安全,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立法者的思路受民法的束缚,对票据法的定位不够果断,还没有把票据法视为真正的商法,实际上民法理念与商法理念有很大的不同,民法以对人的终极关怀为价值理念,强调诚信、公序良俗,它同情、保护弱者,维持社会公正,而商法更强调效率,鼓励市场活动主体营利,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为《票据法》本身的专业性强,《票据法》所规范的汇票、本票和支票及其调整的票据法律关系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并不十分密切,因此,《票据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原理和具体制度往往无法为人们所理解,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很难掌握和透彻理解票据法所涉及到的各种抽象理论、原则和具体制度。为了加深学生对票据法一般原則、原理和具体制度的理解,掌握《票据法》规定的各种技术性规范,我们组织了长期从事票据纠纷审判的法官和长期从事票据纠纷代理案件的律师以及学者编写了《票据法案例与评析》一书。《票据法案例与评析》选用了自1995年《票据法》颁布以来司法审判的大量案例,案件內容基本上包括了我国票据法所涉及到的知识点,其中一些案例可堪称《票据法》的经典案例,在全国范围內影响巨大,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本书所选用的案例也可以看出,各地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审判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同样的案件,不同法官基于不同的理解作出了相反的判决。这也说明我国《票据法》实施10年来逐渐暴露出了一些缺陷,这些不足之处不仅使法律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同一问题不同判决的尴尬。也诱使一些钻法律漏洞的非法行为出现。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不仅案说法,还对票据法律制度的某些规定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以期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票据法》虽然属于民商事法律的范畴,但票据关系的司法保护除了民事保护之外,还包括行政保护和刑
事保护,当行为人侵犯他人票据权利时,他们不仅要对票据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而且还可能要对国家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为, 《票据法》的保护并非仅仅涉及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实际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平衡、保护票据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前。如何加强惩治侵犯票据犯罪活动,已经成为票据法的重要內容,也成司法审判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此,我们专门选择了有关票据犯罪方面的典型刑事案例,由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进行评析,这既顺应提高票据权利保护水平、加强票据关系刑事保护的现实需要,也使本书的內容更加丰富。当然,由于水平所限,我们在《票据法案例与评析》申提出的观点也许存在问题,对有关案件的评析也许存在偏颇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便下一版能够修改、补充和完善。


[图书目录]
第一编 票据行为
一 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分析
——农业银行某分行营业部与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某渝中支行
某分理处等票据纠纷上诉案…………………………………………(1)
二 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分析
一一深圳某进出口公司与农业银行某市郊区支行票据纠纷上诉案………(12)
三 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是否有效——宏某公司与华某贸易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18)
四 票据行为人的票据能力分析
——陈某庭、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某支行与顺德皇某家私有限公司、广东某建筑工程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25)
五 票据行为的代理——金华市某煤炭物资公司与建设银行浙江信托投资公司某办事处票据纠纷上诉案……………………………………(33)
六 票据保证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某支行诉上海某工贸公司等票据纠纷案………(44)
七 票据质押分析
——滕州市某信用社诉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市某支行票据付款请求权
纠纷案……………………………………………………………………(57)
八 空白票据的背书补记和效力分析——某电力物资供销储运公司诉中国银行某市支行票据纠纷案…………(68)
第二编 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
九 票据的善意取得分析
——北京谊某明咨询服务中心与清华紫某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77)
十票据承兑分析
——中国西南某开发公司与东某银行珠海分行票据付款纠纷
抗诉案……………………………………………………………………(89)
十一 票据付款人的审查义务
——工商银行北京市顺某支行、北京市顺某区北某农村信用合作社
与太原市空某石油综合贸易公司票据损害赔偿上诉案 ………(100)
十二票据追索权分析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某支行与交通银行某分行营业部票据
纠纷案 ……………………………………………………………(111)
十三 票据追索权行使主体的认定
——恒某废品收购站与李某良票据纠纷上诉案 ………………(120)
十四 拒绝证明与追索权的行使
——威某电机厂、林某健与联某通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124)
十五 票据对人的抗辩分析
——上海某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国际旅行社票据纠纷案 ……(130)
十六 票据抗辩的举证责任
——北京某商贸公司诉北京某计算机中心票据付款请求权案………(138)
第三编 票据使用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
十七 票据付款人错误付款的责任承担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吉某支行与河南省金某股份有限公司等
票据赔偿纠纷案……………………………………………………(147)
十八 虚假票据的责任承担
——洛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诉郑州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阳市
铁西区某钢材经营处等票据纠纷案 ………………………………(155)
十九 票据伪造的风险负担和责任承担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某支行与天津开发区某工贸有限公司
存款纠纷上诉案………………………………………………………(165)
二十 票据欺诈与票据诈骗的界限
一一龚某票据诈骗案……………………………………………………(171)
二十一 票据诈骗主观故意的认定
——何某辉犯票据诈骗罪上诉案……………………………………(177)
二十二 伪造票据的刑事责任
——吴某军伪造金融票证案………………………………………(182)
二十三 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
——李某荣、李某举票据诈骗案…………………………………(186)
主要参考文献……………………………………………………………(192)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