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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
编号:28260
书名: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
作者:魏建等著
出版社:人民
出版时间:2004-12-1
入库时间:2007-3-8
定价:33元
[图书内容简介]
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现代法经济学目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科学学术界
最具有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研究和接受人数最多的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
科。法经济学不仅极大地推动了法学研究的实证化进程,而且对经济学的发展
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成为法学和经济学共同的研究前沿和热点。但法经
济学的研究在我国,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介绍,却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
重视,到目前为止,引进和介绍依然是研究的主流。法经济学成为西方主流法
学和经济学中惟一没有被全面引入的领域。
其中原因,不是因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不需要法经济学,而主要
是因为中国教育体制的缺陷——法学研究人员缺乏经济学训练,经济学研究人
员缺乏法学训练,所以尽管许多学者认识到对法律展开经济分析的重要性,但
囿于知识结构缺陷而难以深入。不过这种缺陷已经由于国内经济学教育越来越
规范化,具有交叉知识背景的学者越来越多而在逐渐改变。更为重要的是,中
国的市场化进程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利用正式制度——法律进行确认和推动的
阶段。而要构建科学、全面的市场法律体系,就需要对该体系背后的经济因素
及其逻辑有着十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法经济学正是这样一门交叉学科,它的
研究目标就是揭示出法律背后的经济逻辑,以“理性人”为基本行为假设,以
“效率”作为研究和评判法律规则的基本出发点,使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工具
和方法对法律展开分析,最终达到提高法律有效性的目的。所以自2002年后,
法经济学开始逐渐从中国学术研究的边缘向中心地带进发,成为法学和经济学
研究的新热点、新前沿。
法经济学研究基本上分为三个层次:基础研究层次、应用研究层次和知识
普及层次。显然基础研究是最基本的,应用研究和普及都要建立在它上面。但
是法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是目前法经济学研究中较为薄弱的一个领域,国际
法经济学研究更多地侧重于使用经济学工具分析各种具体法律问题,较少系统
总结经济学工具在法律分析中的学术规律,也较少在法理学层次上与法学进行
沟通。国内目前已经涌现出的优秀研究成果,多数集中在对具体法律问题的分
析上。同时我们认为法经济学的本土化必须建立在对法律经济分析充分理解的
基础上,其理论基础是理解的关键所在。并且基础研究也是进行应用研究和普
及法经济学知识的必备前提。所以我们将研究重点集中在法经济学的基础理论
上,并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展开研究。
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本书就是我们在法经济学基础研究领域的一个阶段性成
果。从内容上我们将书分为上篇和下篇两个部分。上篇着重研究的是法经济学
的理论基础,下篇则对主要代表人物的研究进行了介绍和比较。
现代法经济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但在此之前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关
于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研究,并因此构成了广义的法经济学。本书第一章介绍了
法经济学发展历史。从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学科自身的传承发展等方面对法
经济学的发生、发展进行了一个比较系统的梳理,清晰地描绘了法经济学的历
史背景和发展脉络。
1960年科斯在《法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文中的
核心思想被施蒂格勒(工966)概括为“科斯定理”。科斯及其定理奠定了现代
法经济学肇始基础,本书第二章介绍和探索了科斯定理与法经济学的基本关
系。结论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在使法经济学从对显性市场行为转向对隐陸
市场行为的分析上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科斯定理不仅深化了对显性市场行为
的经济分析,而且展示了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重要性,使分析和研究法律制
度成为经济学家的分内之事。
理性选择理论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基本行为假定,法经济学的发展实际上
是理性选择理论的应用、深化和反思的过程。本书第三章总结了理性选择理论
与法经济学发展历程的内在关系,从理性选择这个角度对法经济学在当代的发
展进行了评述,指出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将继续依赖于理性选择理论这一基础
范式的进步。并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对“理性”概念进行了精炼,提出了
“新理性选择理论”,强调以此为基础的法经济学将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以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法经济学构建了自身的假设与方法。经济人假设
包括目标、能力、行动三个方面,可以分为自利的形而上学范式、最大化的社
会学范式、理性的构造范式三个层次。科斯运用经济人假设,说明了法律制度
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开创了新法经济学。法经济学的方法论可以分为三
个层次,包括方法论个人主义第一层次,思维的第二层次,技术上的第三层
次。法经济学以经济理论为工具,因此经济学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法
经济学的技术工具。法经济学借助于源自经济学的假设和方法,形成了内在的
学术精神。法经济学的精神可以分为人道主义的、工具主义的、自由主义的三
个层次。虽然不同历史阶段都包含着这三种精神,且不同阶段法经济学强调的
重点不同,但共同的一点是法经济学的精神对传统法学和经济学都带来巨大冲
击。这是本书第四章的主要内容。
冲击的一个直接和集中体现就是法经济学大大提高了效率与公平的兼容程
度。本书第五章“效率视角中的公平”以社会发展为主线,对演化中的各种公
平观念进行了综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了阐述,指出公
平本身就包含平等与效率的衡量,人们把公平与效率的对立,在一定程度上是
一个伪命题。人类追求公平与效率的过程就是寻求平等与效率最适度搭配的过
程,二者在实质上应当是兼容的。这就为进一步探究法经济学对于促进效率和
公平的兼容做好了理论准备。
上篇主要是总结研究了现代法经济学一些基础理论问题。下篇着重对法经
济学几个代表人物思想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尽管现代法经济学源起20世纪60
年代,但是法律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是法经济学的基础内容,它受到了许多学者
的关注和研究。这些研究既是广义法经济学的构成部分,也是现代法经济学的
理论基础。斯密、马克思、康芒斯的研究是早期研究的代表,波斯纳则是现代
法经济学研究的代表。
在经济学说史上,亚当.斯密第一个把经济学分析扩展到法律制度,成为
当代法和经济学的真正鼻祖。在《关于法律、警察、岁人及军备的演讲》中,
斯密把更多的笔墨聚焦于经济因素对一国政治、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决定性影
响之上。而在《国富论》中,斯密则更多地从经济学角度对大量的法律问
题——比如学徒法、长男继承法和限嗣继承法、谷物法等等是促进抑或是阻碍
经济自由——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这样,斯密不仅探寻了经济因素对法律、政
治制度的影响,而且阐明了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本书第六
章主要总结介绍了亚当.斯密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并不是现代西方法经济学者的专利,学法学出身的马
克思就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来对当时的法律进行了深入分析。本书
第七章研究了马克思对法经济学的贡献。马克思最初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是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中,《资本论》及其手稿则是马克思对法律的
经济分析最充分的体现。马克思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从经济
角度看法律,对法律现象进行经济分析,探寻隐藏在法律背后的经济逻辑;从
法律角度看经济,对经济现象进行法律分析,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法律逻辑。
马克思的思路和逻辑成为法经济学最基本的学术传统。
现代法经济学与康芒斯的贡献有着直接渊源,本书第八章给出了康芒斯的
法经济学思想。他批评传统经济学把法律制度排除在研究之外的做法。康芒斯
通过“交易”这一基本单位把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联结在了一起的,在其核
心理论一一集体行动理论、利益和谐理论和“法制决定论”中,康芒斯阐述了
其法经济学思想。他对“财产”与“财产权利”的区分及对“交易”概念的一
般化都深深影响了法经济学的奠基者——罗纳德.科斯。康芒斯将法律制度看
成是协调冲突的规则体系的观点,也对现代法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产生了深刻
的影响。
波斯纳是现代西方法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是他把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全面
渗入到法律和法学的每一个领域,本书第九章总结了波斯纳的贡献。波斯纳关
于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核心思想是“效率”,即以价值得以最大化的方式分配和
使用资源;或者说,财富最大化就是法律的宗旨。在这个思想的指引下,波斯
纳全面分析了几乎全部的法律领域。其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成为现代法经
济学成熟的一个主要标志。
在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书第十章总结对比了斯密、马克思、康芒斯和波
斯纳对法经济学的贡献。显然在分析角度、分析方法、衡量法律的基本价值标
准等方面,斯密、马克思、康芒斯及波斯纳所进行的法律的经济分析有着明显
的差异。就分析角度而言,斯密、马克思及康芒斯更多的是从宏观、抽象层面
对法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研究,而波斯纳则主要是从微观、具体的角度
来对法律制度和立法活动进行经济分析。就方法论来说,斯密、波斯纳运用的
是个人主义方法,马克思和康芒斯坚持的则是整体主义方法。不过,分析角度
及分析方法之间的差异并不意味着彼此之间的绝对对立,相反,彼此之间可以
相互弥补各自分析中的不足。而且,分析角度和分析方法的不同,也并不影响
他们在衡量法律的基本价值标准——效率——上达成共识,共同推动了法经济
学的发展。


[图书目录]
前 言………………………………………………………………………………l
上篇 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第一章 法经济学发展历史概述…………………………………………………3
一、引论…………………………………………………………………………3
二、一门有着多种称呼的新兴学科……………………………………………4
三、法经济学是什么……………………………………………………………5
四、法经济学发展的历史………………………………………………………9
五、法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30
第二章 科斯定理与法经济学…………………………………………………34
一、科斯定理的界定…………………………………………………………34
二、围绕狭义科斯定理的争论:廓清定理适用范围………………………36
三、科斯定理的影响…………………………………………………………51
四、科斯定理:现代法经济学的缘起之作…………………………………58
第三章 理性选择理论与法经济学的发展……………………………………64
一、前言………………………………………………………………………64
二、理性与理性选择理论……………………………………………………67
三、法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70
四、理性选择的进一步精炼与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81
第四章 法经济学的精神、假设与方法论……………………………………86
一、法经济学的精神…………………………………………………………86
二、经济人假设的分析范式研究……………………………………………91
三、经济人分析范式在法经济学中的应用…………………………………103
四、法经济学方法论…………………………………………………………106
五、结论………………………………………………………………………110
第五章 效率视角中的公平……………………………………………………112
一、绝对平均与等级制度……………………………………………………112
二、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117
三、保护弱者的公平观念与自由主义的反击………………………………120
四、公平的再认识……………………………………………………………124
五、小结与进一步的方向……………………………………………………130
下篇 法经济学的分析比较
第六章 亚当.斯密对法律的经济分析………………………………………135
一、引言………………………………………………………………………135
二、斯密论经济因素对政治、法律制度的决定性影响……………………137
三、斯密论法律制度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141
四、斯密论司法:司法判决是一种利润最大化行为………………………149
五、小结………………………………………………………………………151
第七章 马克思对法律的经济分析……………………………………………153
一、引言………………………………………………………………………153
二、从法学研究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一一法律对经济基础的依赖………154
三、马克思经济分析法学的产生……………………………………………159
四、马克思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内容………………………………………163
五、经济分析方法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运用………………………169
六、小结………………………………………………………………………179
第八章 康芒斯对法律的经济分析……………………………………………181
一、引 论……………………………………………………………………181
二、康芒斯对传统经济学的批评……………………………………………182
三、联结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基本单位一一交易……………………l86
四、康芒斯关于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188
五、康芒斯重视法律的原因…………………………………………………196
六、康芒斯对科斯等人的影响………………………………………………197
第九章 波斯纳对法律的经济分析……………………………………………204
一、波斯纳的简单介绍………………………………………………………204
二、波斯纳的效率观…………………………………………………………206
三、波斯纳对法律的系统性经济学分析……………………………………208
四、波斯纳对法经济学的贡献………………………………………………217
第十章 斯密、马克思、康芒斯、波斯纳的比较……………………………223
一、不同的分析角度:宏观与微观…………………………………………223
二、不同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225
三、在衡量法律的价值标准——效率——上的统一………………………230
四、小结………………………………………………………………………234
参考文献…………………………………………………………………………235
本书共有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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