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知识.信仰与超越:儒家礼法思想解读
编号:28323
书名:知识.信仰与超越:儒家礼法思想解读
作者:任强著
出版社:北大
出版时间:2007-1-1
入库时间:2007-3-12
定价:26元
[图书内容简介]
我曾经一度着迷于西方文化与法律的博大精深,对中国的传统文化
与思想不屑一顾,我以为,这两种文化传统根本不属于同一个档次。我
把康德的“三大批判”放在床前,断断续续地读了两年,深深地陶醉其
中,流连忘返。
有一天我很偶然地读到了牟宗三的《圆善论》,牟宗三批驳康德“将
无限的智心人格化而为一个体性存在”,我当时被深深地震撼了,原来
中国古典文化还有这样的过人之处,于是我四处托人从海外求购牟宗
三等新儒家的著作,一口气读了下去,这时我才明白中国传统文化的特
征一一对无限智心的实践肯定,对一切存在的理性决定。这也就是牟宗
三所说,中国的儒释道都是“圆实之教。圆者,满也,实践上的圆满;实
者,无虚也,实践上的无虚。”
此时,我恍然大悟,中国古典文化和思想的下手处在于“实践功
夫”,对待它的内容有“知识”与“智慧”的态度区别,如果仅仅把它当做
和主体对立的客观经验知识,它就只能为阅读者增加一定的信息而已。
只有让它进入阅读者的心灵,阅读者能在价值判断上接受它,以心身来
实践它的内容,呈现它的内容,创造它的内容,这种文化和思想就直接
转化为实践者的功夫境界。这时,道德、良知、心性才能“穆穆不已”,
“活泼泼”昭示出来,它就成为人生智慧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与思想首
先是人生智慧,其次才是经验知识,如果它的内容不能和阅读者的心灵
互通,不能通过阅读者的“实践功夫”呈现和创造的话,它就是没有任何
生命和意义的“枯书”、“死经”,至多只能给人们增加一点说教的生活
常识而已。
这样,我才弄懂为什么以前读中国古典著作的时候,总觉得它不是
学术,太肤浅了,原来我根本就进入不了文化本身。于是我决定重读文
献,不但用心体会,而且在“实践”上下功夫,慢慢地我就对古人的智慧
深深地着迷了。我原以为古代的先贤离我很远,现在竟然发现他们与
我的心离得那么近,读着那些亲切、平易、充满睿智的大白话,我蓦然醒
悟:先人是在教他的后代如何克服人生的局限,如何过得更幸福的道
理,这不也正是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吗?原来这就是古人的学问!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一头扎进了经典文献的阅读中,光一部《论语》
就读了半年,字字琢磨,句句思索,用自己的身心去体验古圣先贤的用
意,在这些智慧面前,我由衷地叹息:自己是多么地肤浅啊。于是,我一
本本地埋首于古典文献当中,几乎不能自拔,《周易》《礼记》、《仪礼》
……穿越历史的时空,在心灵上遥契先人之时,我遇到了孔子、孟子、荀
况、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陆九渊,朱熹,王阳明……
记得在读《王阳明全集》时,读到下面两段话:
先生曰:“道无方体,不可执着。却拘滞于文义上求道,远矣。
如今人只说天,其实何尝见天?谓日月风雷即天,不可;谓人物草木
不是天,亦不可。道即是天,若识得时,何莫而非道?人但各以其一
隅之见认定,以为道止如此,所以不同。若解向里寻求,见得自己心
体,即无时无处不是此道。亘古亘今,无终无始,更有甚同异?心即
道,道即天,知心则知道、知天。”又曰:“诸君要实见此道,须从自己
心上体认,不假外求始得。”
人之气质清浊粹驳,有中人以上,中人以下,其于道有生知安
行,学知利行,其下者必须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及其成功则一。后
世不知作圣之本是纯乎天理,却专去知识才能上求圣人。以为圣人
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须是将圣人许多知识才能逐一理会始得。
故不务去天理上着工夫,徒弊精竭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察,
形迹上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
这些话如醍醐灌顶,引我进入一个从未领略过的心灵境界,巨大的
快意使我无法继续阅读下去,我曾经几度伏案以平息自己的情绪。
王阳明将人划分为中人以上与以下,我辈资质愚钝者当属学知利行
之人,“必须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而“及其成功则一”。也就是说,
在中国古典文化的体悟上可以达到同一境界。这无形中给了我莫大的
信心和鼓励,原来学问本来就是人人自心自性的东西。同时,王阳明指
明,“求道工夫在自己心上体认”,“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察,形迹上
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这话可谓一语破
的,将我以前阅读古圣先贤道德文章的心态刻画得淋漓尽致。原来,我
此前一直是用一种南辕北辙的姿态来看待中国古典文化的,这对于一
个中国先圣的后人而言,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
于是,我再也不敢轻易落笔了,总觉得自己没什么话好说,也没有说
话的资格,这也倒是给了我一个不写东西的理由,使我还能在浮躁的环
境中沉得住气,心安理得地多读了几年书。随着阅读的深入,慢慢地我
试着将古人的思想连成一片,也试着以孔孟之道去判别后世先贤思想
的功过得失。这时,我恍若进入了一个“桃源洞天”,此中三昧只有自己
心里明白。
大家都说“学问是为自己的”,但是,这个“自己”不是名利的自己、
不是人欲的自己,它是在体天悟道中心灵得到解脱,行为得到自在的自
己。人们又常说,对古人的历史和思想要“同情地理解”,但是真正的同
情必须是以对生命的相同理解、对内在体验的相互认同、对精神信念的
共同实践为基础的,同情必然是动情的,客观的解释算不上同情。
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之后,我开始思考中国古典思想在当代的价值
问题,尤其是在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背景之下能提供什么样的资源?
人们会问:我们已经远离了古人的生活圈子,时过境迁,世异时移,
我们如何能遥契先人的心灵?我认为,从义理上来讲,古今中国人对良
心的看法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他们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虽然这种价
值取向在不同的时代,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但是,仍然有相当多的内
容顽强地存在于我们的身上,影响着我们今天的生活。更何况价值取
向一旦触及根本,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对这些价值的关切,古人与今
人都绕不过去。因此,我们只有对古典思想持真正的同情理解态度,才
可以体验到其中历久常新的魅力。
其实,在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古典思想以潜藏的方式顽强地影
响着众多法官的判决。比如,当代中国法官在判决中使用的公平、公
正、公德、情理、社会风气、社会效果等,和中国古典法律思想中的“天
理”、“人情”基本上是一脉相承的。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总结和提炼,
法官对它或者处于“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状态,或者在理解和使用上由
于过于随意而造成混乱。
在学术界,对古典思想的研究已经走人了一个深深的误区,学者所
做的研究,既进入不了思想,也和当代人们的法律生活没有任何关系。
我认为,研究者只有进入思想本身,传承思想,体验思想,并结合诉讼实
践提升思想,创造思想,使当代的中国人在对法律思想既能“日用”,也
能“知晓”,他才能和司法实践者、普通百姓一道成为古典法律思想的传
承者和创造者。否则,把自己当做孤立于古典法律思想之外的评论者,
其实也就把自己孤立于中国人的法律生活,这样的研究就走人了死胡
同。所以,中国古典法律思想只有进入诉讼生活当中,才能真正为它本
身赢得了存活和再创造的机会。同时,我们后人必须传承中国古典法
律思想,并对它做创造性的推展,才能使它成为当代诉讼活动的重要思
想资源。
当然,从知识系统上来说,今天中国现代的法学毕竟已经基本上成
了一门“西学”。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制度上,当代中国人对法律制度的
制定和对法律观念的理解,其中有相当部分是西方法律传播的产物。
于是,我又把自己读书的方向再次转移到西方文化上,我选取了柏拉
图、奥古斯丁、海德格尔、马克斯.韦伯等人的著作进行精读,考察它们
对西方法治文化形成的影响,并试图对沟通它们和中国古典文化做一
次尝试。
面对西方的经典思想著作,我起初想用一个西方人的姿态去阅读和
理解它,花了不少的功夫,但是最后我才明白,无论我如何努力,我都始
终是以一个中国人的眼光来观察它。我曾经一度很沮丧,有一天我终
于豁然开朗,其实这就是自己的“历史前见”,它决定了我今生只能是一
个中国人而不是一个西洋人,它也决定了我也许能够深入其中体验中
国文化的“三昧”,但是只能做一个西方文化的观察者。明白这一点之
后,我反倒释然了。
于是,在我的心里形成了一个计划: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比较和融
通中西古典法律思想,梳理当代中国法治社会的思想资源。可能有人
会说,我的这种立场是一种“判教”的立场,即站在自己的“教”的立场
来评判别的“教”,在判教者眼中只有自己的“教”是“圆教”,别的“教”
都是“别教”,是“不圆满”的。我承认自己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但是,
我和判教者的区别在于:判教者是不可以批判自己的“教”的,而我虽然
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来评价西方文化,但是却可以用法治的标准对两
种文化进行理解和评判,最后尝试分析当代中国法治文化中的思想
资源。
这就是本书写作之前的思考,也是本书的写作态度。
最后,我终于强迫自己拿起了笔,铺开稿纸才发现,表达比理解要困
难得多,有时在书桌前坐整整半天,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总是疑心
自己是否误解了古人的心思,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那就真是亏对先人
了。这种压力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这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
做“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虽然我从古人那里得到了无法言
述的乐趣,但我学到的仅仅是他们的一点皮毛,甚至可能连一点皮毛也
没有学到。我自己心里明白,误读、误解在所难免,我只能在此表达我
应有的忏悔,也期求读者的谅解和指正。


[图书目录]
引言:问题的提出 1
第一章 思考的路径
——从儒家的礼法思想谈起 3
一、研究范式的哲学基础 3
二、思考方法的两种进路 12
第二章 为法律赢得神圣
——儒家与基督教法律观念的
信仰基础反思 23
一、问题的提出:如何面对有限生命
之中的悲苦与邪恶欲望? 24
二、道成肉身与道法天命 27
三、信仰与理解 44
四、法律与信仰 64
第三章 从“理念与仪则”到“约束与强制”
——解读儒家思想中的“礼”与“法” 75
一、儒家思想中的礼义与礼仪 75
二、儒家思想中的礼与刑 84
三、“封建法”与“道德的法律化”:
儒家礼法与英国普通法的
比较观察 101
第四章 “善良”为何如此重要?
——儒家与柏拉图、海德格尔
人治思想之比较 113
一、形而上的思索:人治思想的终极
理由及其差异 113
二、形而下的解读:人治理念的
实现途径及其困境 129
三、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
的必然选择 150
第五章 法治中国与儒家礼法思想
——以两对范畴为分析框架 153
一、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 153
二、个人自由与政府权力 164
结语 175
附录
研究综述 20世纪的儒家礼法思想研究 177
一、儒家礼法思想的超越根源 177
二、儒家思想中的礼法关系 183
三、儒家礼法思想的旨趣——无讼 188
后记 193
本书共有194页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