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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册(法律掌中宝系列)
编号:29314
书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册(法律掌中宝系列)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7-4-1
入库时间:2007-5-23
定价:8元
[图书内容简介]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而且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993
年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产品质量法》,其中
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明确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质量
问题对公民造成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害或者损
失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分别
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商标法》、《标准化
法》等多部法律,国务院制定了不少有关行政法规,许多省、
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从不
同的方面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所
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我们
是有法可依的。这些年来,各级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
围内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地进行了查处,各
地消费者协会也普遍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并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所规范的角
度不同,规定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不尽完善,在现
实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各方面
对制定一部统一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的呼声很高。据此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审议
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
施行。
为处理好这部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与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既不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都照搬进来,使本法过于庞杂,又不使本法过于概括.
不利于实际操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重从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角度,在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前提
下,尽量规定得具体一些,具有必要的力度和可操作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分为八章、五十五条,对以下主要
内容作了规定:
(一)关于调整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
围限定为个人生活消费,凡是个人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均属本法调整范围。生产消费虽
然也会影响到生活消费,但它对消费者来说只是一种间接
影响,因而没有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至于农民购买、使用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性质也属生产消费,本不
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但考虑到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
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经济
能力还不高,另一方面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农用生产
资料坑害农民的情况还很严重,农民受损害后又没有适当
的途径寻求保护,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农民个
人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
行。
(二)关于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利
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国家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前提和基
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参考国内外立法的通行规定,结
合我国实际情况,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并且对每项权
利的内涵尽可能地作了具体的阐述。
(三)关于经营者的义务。在消费领域中,经营者是与
消费者相对应的主体,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一般就是经营者
应当承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的需要出发,针对消费者的权利相应地规定了经营
者的十六项义务。
(四)关于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保护?肖
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国家负有重要责任。国家通过立
法、行政和司法机关,采取各种措施,创造必要条件,保障消
费者权利的实现。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设立专章规定了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
立法向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倾斜。
(五)关于消费者协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
作,离不开消费者社会组织。为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支持依法成立的各种形式的消裁者
社会组织的前提下,设立专章对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设立原
则、任务、活动范围作了规定。
(六)关于争议的解决。当?肖费者同经营者发生争议
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五种解决途径.即:当事人
协商解决;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当事人:T:愿通过协
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
裁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
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七)关于法律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
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这是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法
规定,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违反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本法还区别不同情况规定
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并根据实际需要规定了民事责任
承担方式,并规定了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
支付慰抚金,经营者按照修理、重作、更换、退货或者其他质
量担保责任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负担所需费用。对
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本法特别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规则。
本书归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一条文的条旨,列举
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产品质量法》、
《食品卫生法》等。并对一些重要条文的内容作了注解。本
书对学生和法律工作者学习、理解和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具有指导作用。


[图书目录]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调整范围] 、
第三条 [对经营者的调整]
第四条 [交易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
第六条 [社会对消费者的保护]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安全保障权]
第八条 [消费者的知悉权]
第九条 [自主选择权]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
第十一条 [获取赔偿权]
第十二条 [结社权]
第十三条 [消费知识了解权]
第十四条 [受尊重权]
第十五条 [监督、控告、检举和批评、建议权]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守法义务]
第十七条 [接受监督义务]
第十八条 [保证消费者安全义务]
第十九条 [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 [真实标识义务]
第二十一条 [出具单据义务]
第二十二条 [质量保证义务]
第二十三条 [售后服务义务]
第二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以告示等方式免责]
第二十五条 [禁止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立法体现消费者意愿]
第二十七条 [政府监管]
第二十八条 [执法主管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义务]
第二十九条 [违法惩处]
第三十条 [诉讼保护]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一条 [消费者协会]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第三十三条 [消费者组织的非营利性质]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争议解决途径]
第三十五条 [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三十六条 [企业合并、分立的赔偿责任人的
确定]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执照的赔偿责任人的确
定]
第三十八条 [展销、租赁柜台经营的损害赔偿
责任人的确定]
第三十九条 [虚假广告损害赔偿责任人的确
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人身伤害的民事与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致人死亡的民事、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侮辱、诽谤消费者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三包”责任]
第四十六条 [邮购销售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方式销售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商品不合格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欺诈经营的双倍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对经营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对行政处罚的复议或起诉]
第五十二条 [阻碍执行职务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执法者玩忽职守或包庇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农资消费参照本法]
第五十五条 [生效日期]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2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98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002年4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年7月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0年4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9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年7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2005年8月31日)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
的意见
(2001年3月15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2001年12月3日)
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
(2002年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1982年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
(1993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录)
(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节录)
(199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1997年11月7日)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2000年lO月31日)
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千规定
(2004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97年3月14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关于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若干意见
(1995年2月25日)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995年8月25日)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01年9月17日)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01年9月17日)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02年7月23日)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02年7月23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1995年12月1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2004年3月12日)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1996年3月15日)
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
(1997年3月15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1998年12月3日修订)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006年2月21日修订)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004年7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
(1988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
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2001年4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节
录)
(2001年1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
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2002年7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4月28日)
附录
各地消协通讯录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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