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编号:29865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作者:信春鹰主编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7-7-1
入库时间:2007-7-10
定价:25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之一,该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全书共分为释义和附录2部分,具体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该书对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九条 [试用期]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曰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
第二部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
后记
本书共有370页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