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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破产法律师实务(第2辑)(“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
编号:30955
书名:公司法破产法律师实务(第2辑)(“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
作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7-9-1
入库时间:2007-9-24
定价:29元
[图书内容简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动员自己的委员
和全国广大律师注重民商事专业业务研究,结合实务,及时从法学理论
和法律服务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总结经验,以此与同行作交流的局面已经
初步形成。继2006年民委会在沈阳召开的第八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收到250多篇论文之后,2007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的第九届中国
民商法实务论坛截至7月15日已收到论文300多篇,不仅数量增加,而
且j仑文质量也比2006年有所提高。此外,律师的业务研讨极具时代感,
体现着与时俱进的精神,这在2007年论坛论文集的编排上也有了充分
体现。2006年,顺应《物权法》的制定与通过,在论坛论文编排时单独设
立了“物权法篇”。而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提上日程,在2007年论
文集的编排上也随之将“侵权法篇”单独设立。2007年6月1日,《企、业
破产法》开始施行,很多律师对于企业破产中的管理人制度、企业破产程
序、律师工作实务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相信这些见解与研讨能
够为《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提供更好的理论与操作平台。虽然2007年
的民委会年会和民商法实务论坛在美丽的秋天召开,但可以说我们已经
迎来了民商事律师业务研究百花齐放的春天。
全国律协民委会2007年实施了大论坛和小论坛相结合的方法,所
谓大论坛指每年召开一次的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小论坛则是根据民商
事专业业务研究的客观需求而组织的民商事具体业务的专题论坛,两者
结合展现了更有实效、更加深入的民商事业务的研究。民委会于2007
年4月15日、16日在北京举行了首届民商法婚姻家庭专题论坛;2007
年5月22日、23日在浙江绍兴市举行了第二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
题会议,这二次民商事具体专业业务的小论坛已经搜集到委员和广大律
师的专业论文共70篇,这为2007年的民委会年会和第九届中国民商法
实务论坛的顺利召开,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大论坛和小论坛互相结合的
办法,开拓了律师专业业务研究的新渠道和新方法。
2007年5月23日在绍兴召开的民委会主任会议上,根据民委会业
务研究更加深入,专业论文的搜集、筛选和编辑成书的工作量越来越大
的实际情况,决定聘任庞标委员担任副秘书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担
此重任后,庞标委员在王小咪副秘书长的配合下,夜以继日、呕心沥血,
经不懈努力,我们才有了今天得以阅览和交流的、被编为“民商法律师实
务”丛书第6至9册的《民事律师实务(第2辑)》、《房地产建筑律师实
务(第2辑)》、《公司法破产法律师实务(第2辑)》、《婚姻家庭法律师
实务》共四册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是加强民委会专业业务
研究并对全国广大律师的民商事业务进行指导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
我谨对法律出版社为编辑出版该丛书提供的方便致以衷心的感谢。自
2006年以来,从民委会编辑该丛书的第1册至第5册的发行效果来看,
不仅印数逐渐增加,销售情况也越来越好,许多迫切需要得到业务指导
的律师对该丛书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2007年民委会收到的众多论文是民委会的委员和广大律师共同努
力的结晶,充分反映了中国律师关心法治、关注执法的实务操作的主流
方向,也体现了广大律师不断钻研、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务能力的使命
感和责任心。我谨代表全国律协民委会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有民委会全体委员和广大律师的努力和支持,律师民商事业务研究百花
齐放的春天一定会更灿烂、更美好!


[图书目录]
第一章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治理的新思路:独立司法监理制度
以案评析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存在的不足
公司设立中、成立前相关纠纷与救济
一一兼谈新《公司法》可诉性不足
公司僵局的化解
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探究
一一新《公司法》第16条解读
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管理
论有限责任公司僵局的打破
公司治理与法律实务
公司僵局的成因及解决的方法
一一兼论律师的作用
关于完善我国《公司法》中有关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
思考
从一起股东权纠纷案谈瑕疵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效力
第二章 股东及股权
彰显章程自治功能,避免股权继承纠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设计的探讨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
我国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改制的律师实务
外资并购中外方逾期支付转让款的法律后果研究
论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退出制度探析
企业改制重组中资产剥离的操作实务
公司章程修订过程中的小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财务风险的法律规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问题探讨
一一一起案例引发的思考
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诉讼管辖
国有产权转让中为转让方提供法律服务探析
股东交付出资的法理分析
一一兼论公司吸收合并行为的完成与认定
第三章 董事责任
论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一《公司法》第148条的补充与完善
董事自我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
公司董事勤勉义务与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
论独立董事制
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在上市公司监督机制中职能的
重叠与冲突
第四章 破产清算
论破产重整制度及其性质
新破产法“债务人财产”制度规定以及与原破产法
(试行)“破产财产”规定的区别
论新破产法中的管理人任职资格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要点及风险防范
我国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律师实务
新破产法中的管理人制度
新破产法中重整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破产管理人选任资格与破产法目标关系浅论
共益债务解析
破产抵销权的认定和实施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
破产案件中职工债权的范围及计算方式
职工债权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确定
新破产法中的别除权制度
破产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比较研究
论破产清算管理人制度
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
论破产法中管理人的选任
新《企业破产法》中法律责任制度改进之我见
破产重整与和解中的法律实务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应注意的问题
破产管理人的律师实务
对破产法重整制度和管理人制度的思考
关于共益债务范围的几点看法
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内部管理机制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执业要点与风险防范
重整制度论
破产和解的现实意义与完善
新破产法中关于担保债权与劳动债权的清偿顺序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别除权的范围、限制及保护
强制清算中的债权利益保护研究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
问题的规定(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
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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