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适用指南(中国劳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丛书3)
编号:30972
书名:劳动合同法适用指南(中国劳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丛书3)
作者:李国光主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2007-9-1
入库时间:2007-9-25
定价:63元
[图书内容简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劳动用工制度逐渐从“固定工”过
渡到“合同工”,劳动合同制度也显得日益重要。在这一背景下,我国自上
个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并在199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专章规定,将之推行到所有用人单位
和所有劳动者,不分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也不分固定工与临时工、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还是一般的工人。劳动合同制的普遍推行,是我国劳动法制的质的
飞跃,它标志着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固定工制度的结束,代之以市场体制的劳
动合同制度,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但是,在日益市场化的经济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样志,
《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的不完善之处也曰益显现。如未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导致的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特点明显,用人
单位在招工时要求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扣押身份证件的现象不断出现,用人
单位随意变更、解除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规定法定义务的现象普遍存
在,由此引发的劳动合同争议急剧上升,相关制度的缺失给争议的处理造成
了一定的难度,完善劳动合同规则已经迫在眉睫。
有鉴于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将劳动合同法纳入立法规
划,经过近四年的反复推敲、论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四次审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于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了,这部法律的通
过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第一,扩大
了劳动合同制的适用范围。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劳动关系以及除公务
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之外的劳动者与其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均
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二,明确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短期
化的现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
签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规定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第三,规范了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形
式。这两种用工形式在劳动力市场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加,为避免用人单位借
这些用工形式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对其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
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第四,完善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的规则。结合我国劳动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并参照先进国家劳动合同
立法,《劳动合同法》对相关规则作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
为了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我们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共同
撰写了这套《中国劳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丛书》。本套丛书以《劳动合同
法》为主线,结合现行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
释、国际公约,对《劳动合同法》作了全面阐释,相信本套丛书的出版对广
大读者会有所裨益。
《劳动合同法适用指南》是本丛书中的一种。本书以新出台的《劳动合
同法》为主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条文顺序,结合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
合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分总则、劳动合同
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
合同、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监督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地方
劳动合同规定等章,对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
理,全新整合为具有部门法效果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规范系统,可供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诉讼参与人以及调解员、仲裁员、法官、律师使用.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第八章 地方劳动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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