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中的宪法
编号:32943
书名:运行中的宪法
作者:刘松山著
出版社:民主法制
出版时间:2008-1-1
入库时间:2008-2-22
定价: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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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治思索的坦诚记录
——读刘松山教授《运行中的宪法》
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
二元民主结构中的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
一、中国的二元民主结构
二、党内民主决定人民民主
三、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的影响
党领导人民民主的双重属性
一、党对人民民主的领导:历史和国情的选择
二、对两种领导方式的分析
三、非强制性领导的实现
四、一种趋势
党内民主集中制在人民民主中的运用
一、多面的党内民主集中制
二、党内民主集中制运用于人民民主的原则
三、作为组织原则或者组织制度的运用是必须的
四、另外几种意义上的运用
民主为什么不能只从基层开始
一、基层民主的范围是什么
二、基层民主发展的历史脉络与定位
三、基层民主为何得以优先发展
四、未尽人意的效果
五、检视和反思
六、中国民主发展的方略和方向
建议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
一、注重党的制度化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
二、党规党法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三、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是宪法的内在要求
四、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的需要
五、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是依法治国的需要
公民基本权剥的八个问题
宪法文本中的公民“政治权利”
——兼论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一、宪法文本中公民“政治权利”的规定
二、宪法文本中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
三、进一步的回答
四、刑法有关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规定的是与非
治理街头小广告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二、街头小广告与通信自由
三、街头小广告与言论自由
四、限制通讯工具与企业经营自由
五、地方立法的界限
有关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几个问题
一、受教育权的特点
二、受教育权与平等权的关系
三、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义务
隐性采访与信息公开
冲突与平衡: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
一、问题的提出
二、媒体与司法的应然关系
三、一些国家和地区处理媒体与司法冲突的立法和实践
四、中国媒体监督司法的尴尬
五、寻找平衡:媒体监督司法的几个具体问题
以人为本与地方法制建设
——以上海市的地方法制建设为例
一、认识以人为本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二、将以人为本确立为上海市的立法指导思想
三、贯彻以人为本指导思想,在立法程序中进行一些探
索和创新
四、贯彻以人为本指导思想,通过立法解决当前本市经
济社会生活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民意”
一、香港基本法中有关民意表达的自由和权利
二、实现普选前,民意在基本法实施中应当受到格外重视
三、基本法实施中香港民意表达的一些特点和作用
四、吸收香港民意应当遵循的原则
国家机构和政治道德
阶级分析方法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当代含义
宪法确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经过
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
一、问题的提出
二、审判依据是什么
三、审判依据的范围
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为何不能成为审判依据
五、对策与建议
论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一、检察机关的历史作用
二、确立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理论基础
三、检察机关的法律性质与其宪法地位
四、检察权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五、检察制度的改革方向
论政府诚信
一、作为政治道德的政府诚信
二、政府诚信的要义
三、政府诚信的具体方面
四、政府诚信与社会诚信的关系
五、建设我国诚信政府的基础和保障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范围、构成与标志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范围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标志
立法法制定过程中争论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一、制定立法法的必要性
二、立法法的制定过程
三、立法法制定过程中争论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对民办教育立法过程中几个重要问题的反思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一度遇挫
二、如何看待民办教育中的“合理回报”
三、如何认识立法过程中的多数意见
四、如何看待立法的动机问题
五、是否需要建立立法过程中的修正案制度
六、如何处理立法机关中统一审议机构和有关专门二
员会以及其他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
论立法中民主原则的落实
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二、重要法律草案交由全民讨论
三、立法过程公开化
专门委员会为什么不能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
一、宪法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初衰
二、专门委员会不是立法主体
三、专门委员会不是监督主体
四、加强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于其用足用好已有的法
定职权
立法杂谈十则
一、人民代表应当如何代表人民利益
二、法的强制力与说服力
三、立法是一种妥协
四、反思“立法宜粗不宜细”
五、注意立法的当为而不为
六、立法“从实际出发”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七、防止法对社会生活的过度干预
八、新颖性、先行性是地方立法的品格
九、提倡创办政府公报
十、法制统一与国家统一
地方实施法律岂能靠中央批示和敦促
——山西黑窑案给我们的严重警示
一、触目惊心的黑窑案
二、法律为什么没有得到执行
三、领导批示敦促法律实施的消极因素
四、推动法律的实施已成当务之急
违宪违法审查和司法改革
“红头文件”冲突法律的责任归属
——兼评福州王凯锋案
一、“红头文件”是什么
二、“红头文件”何以冲突法律
三、违法“红头文件”制定者的责任
四、违法“红头文件”执行者的责任
五、王凯锋案给我们的启示
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追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之性质
三、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追究体制
四、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构成
五、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须承担责任之范围
六、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分担
论公务员对违法命令的不服从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不服从违法命令的理论基础
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与理论
四、建立我国公务员对违法命令的不服从制度
再论公务员不服从违法命令的几个问题
一、公务员服从上级命令的条件
二、公务员不服从违法命令的理论选择和制度建设
三、公务员对违法抽象命令的不服从问题
一件存在多个违法因素的政府规章
——点评《昆明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上位法依据不足
二、违背立法中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权利相一致的原
三、违背了《行政处罚法》有关处罚设定权的规定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拖车不得收费的规.
五、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关许可设定权和设定许可
得实行地方保护的规定
六、违法设定停车管理中的收费事项
德国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的有关情况
一、德国行政法院的组织体制
二、德国行政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审判依据
三、德国行政诉讼制度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区别
四、德国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
五、德国行政侵权的国家赔偿责任
六、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
七、内部行政行为的诉讼程序
八、德国行政诉讼的改革趋势
九、其他问题
指定军事法院试办军内民事案件的批复违宪违法
一、违宪违法
二、不符合我国司法制度和设立军事法院的初衷
三、军事法院的体制是否适合审理民事案件值得研究
四、批复确定的军内民事案件范围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审理
违宪审查热的冷思考
一、对违宪审查问题的讨论还缺少必要的理论准备
二、违宪问题不是当前法制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
三、解决违宪问题现实和可以预期的途径
四、人民法院为什么不能成为宪法诉讼的主角
开发区法院是违宪违法设立的审判机关
一、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二、开发区法院是游离于行政区划和政权体制之外的东西
三、最高法院批复组建开发区法院是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
四、设立开发区法院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大可怀疑
五、人民法院不可以做“改革”的法院
再论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非
一、“司法改革”的提法是否适当,值得认真研究
二、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改革的是什么
三、全国人大不适宜批准最高法院进行司法改革
四、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搞司法改革吗
五、司法改革需要人民法院搞“试点”、“探索”和“积累经验”吗
六、人民法院的审判体制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吗
七、人民法院在改革些什么
八、对人民法院搞司法改革造成的消极影响应予高度重视
特别行政区违宪审查制度对内地之镜借
一、历史和背景的镜借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违宪审查中作用的镜借
三、法院在违宪审查中作用的镜借
四、小结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