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解与配套(40)
编号:36269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解与配套(40)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8-9-1
入库时间:2008-10-12
定价:19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筒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图书目录]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
第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辖
第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第七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机动车登记制度
第九条 注册登记
第十条 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机动车上道行驶手续和号牌悬挂
第十二条 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机动车安检
第十四条 强制报废制度
第十五条 特种车辆标志图案的喷涂和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
第十六条 禁止拼装、改变、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第十八条 非机动车的管理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入
第十九条 驾驶证
第二十条 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 上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第二十四条 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信号和分类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分类和示义
第二十七条 铁路道口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信号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公共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对交通安全隐患的防范
第三十条 道路或交通信号毁损的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不得占道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占用道路施工的处置措施
第三十三奈 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设置
第三十四条 行人过街设施、盲道的设置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右侧通行
……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配套法规
附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版)
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