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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乡土社会民事纠纷调解制度研究/法史论丛
编号:38675
书名:晚清乡土社会民事纠纷调解制度研究/法史论丛
作者:春杨著
出版社:北大
出版时间:2009-3-12
入库时间:2009-3-12
定价:33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以纠纷调解类契约文书为起点。结合州县地方档案、私家档案、家法族规等大量第一手资料,探讨晚清乡土社会民事纠纷调解制度。作者认为。晚清乡土社会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和实现有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基础和社会条件;按照调解主体的不同。存在着民问调解、州县官方调处以及介于官方与民间之间的半官方性质调解等三种类型;其调解方式灵活多样。形式不拘一格;涉及范围包括所有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甚至人命重案;纠纷调解依据呈多元化特征,除国家制定法外,在实践中儒家伦理道德、情理、家法族规、乡规民约、民事习惯等依据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还以徽州农村田野调查为个案分析。探讨晚清乡土社会纠纷调解对当代农村的影响,力图为目前农村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寻求一点历史的启示。

[图书目录]
导 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基本概念与本书题解
三、学术回顾
四、研究方法、资料和内容结构
第1章 传统乡土社会纠纷调解的社会条件和思想基础
1.1 纠纷调解实现的乡土社会条件
1.2 传统纠纷调解机制的哲学基础
1.3 实现民事纠纷调解的思想根源——官民诉讼意识之比较:“息讼”与“健讼”、“惧讼”
第2章 晚清乡土社会民事纠纷调解的类型和机制
2.1 晚清乡土社会的民间调解
2.2 晚清乡土社会半官方性质调解
2.3 晚清乡土社会州县官的调处
第3章 晚清乡土社会民事纠纷调解的依据
3.1 依礼仪、“情”、“理”调解纠纷
3.2 依家法族规、乡规民约调解纠纷
3.3 依民事习惯调解纠纷——以清末民初民事习惯调查为中心
3.4 依国家制定法调解纠纷
第4章 晚清乡土社会纠纷调解对当代农村的影响——以安徽农村纠纷调解为中心
4.1 当代中国农村纠纷调解的依据
4.2 安徽农村纠纷调解的主要类型
4.3 当代中国农村纠纷调解的主体
4.4 当代中国农村纠纷调解的主要方式
4.5 小结与启示
第5章 晚清乡土社会纠纷调解的特点及启示
5.1 晚清乡土社会纠纷调解的特点
5.2 晚清乡土社会纠纷调解的功能和局限性
5.3 结语:化解农村矛盾需要构建和完善纠纷调解机制
契约文书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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