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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方法:要件事实引论/法学学术
编号:39362
书名:民事审判方法:要件事实引论/法学学术
作者:许可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9-3-1
入库时间:2009-5-4
定价:30元
[图书内容简介]
笔者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研究结论。
笔者对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阐述:
(1)既然要件事实在所指称的对象事实上相当于实体法中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法中的主要事实,那么这一概念存在的价值何在?其与法律事实和主要事实相比有何特征?对本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二章。
(2)作为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学界已经有相当程度的研究,其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并在一定的立法层次上得到肯定,但作为证明责任理论的问题意识基础,即法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较为深入的阐述,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证明责任理论的说服力。此外,我们是否继受了完整的法律要件分类说也不无疑问。从要件事实分配结论的稳定性要求出发,应当慎重对待证明责任的转换,那么推定规范以及相关理论能否导致证明责任发生转换呢?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与阐述构成本书的第三章。
(3)证明责任理论仅仅构成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作为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其与职权主义的显著区别在于辩论主义核心原则(主张责任)的采用。目前,主张责任理论还未引起学界的充分关注,既有的一些研究成果既没有将主张责任与当事人攻击防御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在具体结论方面似乎也存在某些问题,如何认识主张责任甚至关系到如何审视辩论主义的基本面,在当前的中国则更具有紧迫的现实需要。辩论主义是否会必然导致诉讼竞技主义甚至是诉讼达尔文主义?辩论主义与协同主义有何关系?这些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而且影响到要件事实论在我国建构的现实可能性。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与初步回答构成本书的第四章。
(4)作为一种审判方法,要件事实论必须达到可以应用的程度,那么,能否归纳出一种与自身理论构成相契合的具体操作方法?这些操作方法应用到具体的实体法制度、具体的案件中又会得出何种结论?用这些方法能否发现并解决实务操作中的具体问题?要件事实论所宣称的融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特色能否在具体的案例中得以体现?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5)作为一种审判方法,如何针对其特征从程序设计的角度保障其达成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准确、妥当、迅速地解决纠纷?如果从这一问题意识出发完善起诉制度?如何建构审前准备程序?如何建构释明权制度?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与回答构成本书的第八章。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四、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一)研究方法
(二)结构安排
第二章 要件事实论的基础性概念
 一、法律要件(构成要件)
(一)法律要件(构成要件)
(二)事实与评价
(三)评价性要件与不确定性概念
 二、法律事实与主要事实
(一)民法理论中的法律事实
(二)民诉理论中的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
(三)法律事实与主要事实
 三、要件事实
(一)辞源的简单考察
(二)三种含义的要件事实
(三)本书立场
(四)要件事实的特征
第三章 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
一、证明责任理论概说
(一)(客观的)证明责任概念之简单流变
(二)证明责任的一般概念
(三)双重含义说与要件事实论
(四)“真伪不明”与证明度(证明标准)的关系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
(一)与要件事实论相关的主要理论
(二)中国大陆的学说现状
(三)中国大陆的立法实践
(四)本书立场
三、推定与证明责任的转换
(一)推定概说
(二)间接反证
(三)法律上的事实推定
(四)暂定真实
(五)法律上的权利推定
四、证明妨害与证明责任的转换
(一)证明妨害理论的根据与要件
(二)证明妨害的法律效果
第四章 要件事实论的程序法基础:主张责任理论
一、主张责任理论概说
(一)主张责任
(二)若干认识误区
(三)主张责任的分配
  ……
第五章 要件事实的检索方法
第六章 要件事实论的应用:民法总论部分
第七章 要件事实论的应用:民法债编
第八章 要件事实之程序保障
第九章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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