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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人”的探索/西南民商学人文库
编号:39994
书名:“民法人”的探索/西南民商学人文库
作者:谭启平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9-5-1
入库时间:2009-6-22
定价:30元
[图书内容简介]
篇一 “民法人”
诚信·公平·权利——“民法人”教学新理念的构建
一、民法人是讲诚实、守信用的人
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即为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原则,也被称为“帝王条款”或“帝王原则”。所有参与民事活动的人,应当诚实、守信,诚实待人,信守诺言,不实施任何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这一原则,最能契合市场经济对人(或民事主体)的最一般要求,这也是为什么诚实信用能从一个道德准则上升为各国民事立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的原因所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可以肯定,在一个没有信用的市民环境中是不可能发展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的。一个社会,社会成员相互间没有基本的诚信,即不可能有正常的人际关系。培养“民法人”,首先即应培养人的诚信素质,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
二、民法人是具有平等价值观和公平观念的人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民事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民法和其他法律规范相区别的根本之所在。《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民事立法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3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7条),这是宪法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不仅如此,民法还以大量具体的制度和规范将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加以具体化。
……

[图书目录]
篇一 “民法人”
诚信·公平·权利——“民法人”教学新理念的构建
篇二 民事主体制度入门
论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
论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有限分离论之反思
论物权主体
民事主体三十年回顾与展望
篇三 物权制度拾贝
遗失物制度研究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分及其法律意义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反思与构建
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实证思考
“最牛钉子户”事件引发的法学及媒体责任思考
“小产权房”及其法律规制
《物权法》的作用及时代意义
论对抵押物第三取得人的法律保护
拆迁的真正症结: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篇四 债权制度、继承制度探徽
不法原因给付及其制度构建
不可抗力与合同中的民事责任承担——兼与罗万里先生商榷
“遗嘱执行人”初探
篇五 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耕耘
重庆市技术市场考察报告
论我国《技术合同法》的中国特色
论技术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试论技术合同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几个问题探讨
论平行进口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专利制度中的优先权及内地与香港相关问题的协调研究
专利制度中的先用权问题研究
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和完善
论著作人身权的可转让性
篇六 “‘5·12’汶川大地震”法律问题思考
制定《四川汶川地震灾害灾民财产权利保护条例》的必要性和意义
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引发的民事法律问题思考
篇七 另一个讲台
承载着义务观和责任感去成就你们的人生和西政大的未来——在2006届研究生毕业授位典礼上的发言
感谢与期盼——在2007届本科毕业典礼上的发言
后记
本书共3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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