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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商法学阶梯.第3卷
编号:40031
书名:西南民商法学阶梯.第3卷
作者:赵万一刘云生主编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9-5-1
入库时间:2009-6-25
定价:28元
[图书内容简介]
90年代中前期,随着商品经济浪潮对学校净土的不断侵蚀,社会对知识的鄙夷导致读书无用论抬头,并进而影响到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博士点申报中的延宕和错失,使学校丧失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制控权,加之金平、杨怀英等老一辈学者相继离退休和部分中青年教师的正常人才流动,使西政民商法学科的整体实力受到一定影响。但即使在学科发展中的最困难时期,留守西政的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并未自怨自艾,更无颓废之气,卧薪尝胆,迎难而上,逆境奋起,勇挑大梁,为本学科的历史转型与再次崛起提供了人才和知识储备。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西政民商学科的内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1997年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获得和2003年民商法学院的成立,使得西政民商法学科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李开国、张玉敏、赵万一等学科带头人的带领下,本学科的全体同仁励精图治,拼搏进取,不但使学科师资规模达到创世纪的76人,而且在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改善,教学科研水平也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特别可喜的是一批青年教师步入教学科研的主战场,积极尝试用自己的努力和成就继续谱写西政民商法学科新的辉煌篇章。2004年至今,本学科在科研总量及科研项目方面一直高居全校第一,部分中青年学者无论是在讲坛上,还是在社会影响方面,都不断重复着前辈的光荣与梦想。

[图书目录]
民法之什
格式条款研究
论诚实信用原则
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损害
物的概念价值——由物的历史演进归结
公、私“争斗”的“调停机制”——法人所有权在所有权社会化进程中的独特功用
转型时期的民法学与民法学的转型
试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确定——兼评《物权法(草案)》的相关规定
合同因错误而被撤销的信赖赔偿责任
我国物权立法应否定间接占有制度
人格权理论的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兴起
商法之什
透视美国公司法上的董事忠实义务——兼评我国《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之规定
证券内幕交易归责原理探析
欧盟《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评述
论商法的制度价值——以制度经济学的维度
论无形财产出资瑕疵及其救济路径——瑕疵担保责任的类推适用
司法解散制度及其功能归位——以司法解散与公司僵局破解的关系为视角
私法主体“有限责任”辨——兼谈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之必要
婚姻法之什
财产归扣制度研究
论我国家庭财产关系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习惯法与现代法的冲突与协调
无效收养制度的法律重构
论离婚扶养制度的发展趋势
社会法之什
异化与回归: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正当性考辨
公司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境遇与法律选择
大学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保障问题研究
房地产法之什
农地使用制度的永佃权模式选择
住房保障的制度重构
本书共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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