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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检察历史片断/共和国检察60周年丛书
编号:41011
书名:共和国检察历史片断/共和国检察60周年丛书
作者:闵钐
出版社:中国检察
出版时间:2009-9-1
入库时间:2009-10-19
定价:9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新中国检察制度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诞生的。这不仅是新中国检察史的第一页,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检察事业翻开了新的篇章。共和国的检察工作经历了初创阶段的艰难摸索,经历了波折阶段的中断取消,经历了恢复重建后的创新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稳健步伐不断迈进,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蓬勃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完善的春天。共和国的检察工作与共和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共和国的检察人肩负着保障人权、惩治犯罪、守护法律、维护公正的历史使命。使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植根于每一个检察人的头脑中,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思想保证。
60年来,共和国检察制度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新建立的检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到当时的社会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重大活动中去,依靠群众,以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抓重点,办大案,察纠要犯,千反冤狱,在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检察机构和队伍有了很大的发展,检察制度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检察制度遭受空前的劫难,检察机关一度被撤销。人民检察的历史,尤其是人民检察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进程中遭遇严重挫折的历史告诉我们,人民检察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忽视检察工作意味着对法制的削弱和破坏。197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人民检察制度重新走上了全面发展之路。


[图书目录]
序言
一九四九
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罗荣桓任检察长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检察制度的单行法规施行
一九五〇
最高人民检察署大行政区分署成立
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检察机构问题的指示》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
一九五一
《人民日报》刊发社论《加强人民检察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署发出《关于积极参加反贪污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二
天津市人民检察署公诉乔铭勋诈欺案
河北省人民检察署公诉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 :
最高人民检察署发出《关于各级人民检察署参加司法改革运动的指示》
最高人民检察署发出《关于参加贯彻婚姻法运动给各级人民检察署的指示
……
二〇〇六
“两高’’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大会
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
二〇〇七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民检察博物馆落成
胡锦涛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
二〇〇八
曹建明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
电视电话会议
本书共5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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