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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学习权及其救济研究:以大学和学生的关系为中心
编号:43719
书名:大学生学习权及其救济研究:以大学和学生的关系为中心
作者:倪洪涛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0-4-1
入库时间:2010-6-18
定价:28元
[图书内容简介]
“学习型社会”和“国民教育权”理论的提出,以及教育民主化改革的推行,使得“学习权”理论应运而生,最终促成了教育理念从“受教育权”到“学习权”的飞跃。
学习权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现代大学生学习权是一项带有社会权属性的自由权。无论是国家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权的介入,或多或少都有悖于大学自治。面对大学学术事务,司法无论在审查范围还是审查强度上都有着极大的局限性。申诉裁判权作为大学的一项传统自治权,在国家垄断司法的现代社会亦应受到应有的尊重。
为大学生学习权有效保障计,学术自由内在价值和大学自治的基本精神也决定了,应该确立大学生申诉在学习权救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图书目录]

导言 背景与立场
 第一节 研究的范畴与对象
 第二节 研究的缘起与预期
 第三节 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第一章 理论前提:从学术自由到大学自治
 第一节 学术自由的内涵析要
 第二节 学术自由的宪法依据
  一、国外“学术自由”的宪法依据简介
  二、中国“学术自由”宪法依据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为什么“学术”必须“自由”
  一、探究客观真理或高深学问是学术自由保障的内在要求
  二、道德责任是学术自由保障的伦理依据
  三、“独立文化”是学术自由保障的必然结果
 第四节 大学自治的由来及其构造
 第五节 大学自治的内容与范围
 小结
第二章 大学生学习权:从自由权到社会权
 第一节 学习权理论的产生及其背景
  一、“学习型社会”的到来
  二、“国民教育权”理论的出现
  三、教育民主化改革的推行
 第二节 我国“受教育权”理论商榷
  一、它淡化了学习权作为一项自由权的固有属性
  二、它不利于创新精神的培育
  三、它不利于学习者平等观念的养成和人性尊严的确立
 第三节 大学生学习权的权利属性
 第四节 大学生学习权的宪法依据
 第五节 大学生学习权的类型化
  一、自主学习权和协助学习权
  二、考生的学习权、新生的学习权和注册学生的学习权
  三、学习自由权、学习社会权和学习相关权
 第六节 我国现行大学生学习权法律规范体系评析
 第七节 两个阶段学生学习权之比较
 小结
第三章 学习权救济的前提:法律保留对校规的适用边界
 第一节 有限“法律保留”的必要性
  一、“福利法治国”的深刻影响
  二、“制度性保障”理论的逻辑必然
  三、基本权利“内在制约法则”使然
  四、高等教育一体化和标准化的内在要求
 第二节 “有限法律保留”的边界
  一、“有限法律保留”的整体定位  
  二、一种学习权视角的解读
 第三节 “校规”类型化规制的路径选择
  一、“校规”性质的再认识
  二、“校规”的分类规制
  三、案例分析与前瞻
 小结
第四章 学习权救济的关键:司法审查空间的拓展
 第一节 司法审查有限介入的可能性
 第二节 司法审查有限介入的现实障碍
  一、大学“自治规章 ”审查机制的缺失
  二、“内部行政行为”理论的思想禁锢
  三、我国行政主体的理论困境
  四、教育部门规章 的压挤效应
 第三节 有限司法审查介入的广度
  一、主流观点的梳理
  二、代表性理论批判
  三、司法审查范围的再认识
 第四节 司法审查有限介入的前提性原则
  一、穷尽行政救济原则
  二、成熟原则
 第五节 有限司法审查介入的强度
  一、学习相关权案件的审查强度——“严格审查标准”
  二、“学术性事项”的审查强度——“合理性审查标准”
  三、“行政性事项”的审查强度——“中度审查标准”
  小结
第五章 学习权救济的主导:大学生申诉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我国大学生申诉的制度化沿革
 第二节 大学生申诉的制度内涵
 第三节 确立申诉在学习权救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的缘由
  一、大学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
  二、大学精神和司法审查有限性的内在要求
  三、大学生学习权保障的现实需要
 第四节 我国大学生申诉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一、申诉受案范围的拓展
  二、“学申委”组织结构的优化
  三、申诉决定效力的校内终局性
  四、申诉程序的司法化
 小结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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