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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研究
编号:44468
书名: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研究
作者:陈福利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
出版时间:2010-7-1
入库时间:2010-9-10
定价:4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选取中美知识产权历次争端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历史回顾和争端要点的分析,特别是通过对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DSU)的法律研究,探讨和解释知识产权强势保护趋势这一本质规律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下的存在和发展。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系统研究:第一,美国对外的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第二,知识产权与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正相关关系;第三,聚焦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研究;第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演进。
读者对象:国际贸易与法律研究人员,高校师生及普通大众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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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福利,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国际贸易法硕士,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历任商务部条法司国际贸易法律处、知识产权处处长,自2009年8月始任中国驻美使馆知识产权专员。

[图书目录]

导论/1
一、问题的提出/1
二、研究的意义/2
三、主要观点/6
第一部分 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之必然性探究
第一章 关国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1
一、美国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提出/11
二、美国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主要内容/13
(一)美国初期的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970~1995年)/13
(二)美国当代的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995年至今)/20
(三)美国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中的“合纵连横”之术/26
小结/27
第二章 知识产权与中关经贸关系发展的正相关关系辨析/29
一、中美关系中经贸发展因素主导地位的逐步确立/29
二、中美经贸关系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历史之争/30
(一)密集谈判期(1989~1996年)——争端不断烽烟迭起/31
(二)暗潮涌动期(1996~2004.年)——表面缓和个案不断/42
(三)升温沸腾期(2004~2006年)——交锋频繁调和困难/46
小结/51
第三章 中关知识产权争端缘何走向WTO/53
一、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动了谁的奶酪/53
二、多层次施压,美国总是想要的更多/56
三、国家核心利益,岂容让步/58
(一)成熟贸易伙伴的责任/58
(二)双边渠道法律救济的穷尽/59
(三)山雨欲来/60
(四)缘何矛盾不可调和/62
小结/63
第二部分 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的解决
第四章 中关双方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71
一、美国磋商请求的主要内容/71
(一)关于磋商请求一/71
(二)关于磋商请求二/72
(三)关于磋商请求三/72
(四)关于磋商请求四/74
二、美方为磋商所准备的问题清单/74
三、中美双方的磋商较量/76
小结/77
第五章 美国的第一次书面陈述/79
一、中国的刑事门槛制度与其在TRIPS协定下的义务不符/79
(一)q-国加入WTO谈判未能解决其刑事门槛问题/79
(二)TRIPS协定第61条第1句的法律解析/80
(三)中国未对所有具有商业规模的蓄意假冒和盗版行为提供刑事救济/84
(四)中国刑事门槛制度违反TRIPS协定第61条第2句/93
(五)中国刑事门槛制度违反TRIPS协定第41.1条/93
二、中国海关处置侵权货物的方式违反TRIPS协定第59条/94
(一)TRIPS协定第59条的法律解析/94
(二)中国海关未享有TRIPS协定第46条原则下销毁或处置侵权货物的权力/95
三、中国对部分未经授权出版传播的作品不提供保护/96
(一)概述/96
(二)关于对著作权和邻接权拒绝提供保护/98
(三)国未履行TRIPS协定第41.1条和第61条第1句和第2句下的义务/101
小结/101
第六章 中国的第一次书面陈述/103
一、中国的刑事门槛制度符合TRIPS协定第61条和第41.1条/103
(一)中国对具有商业规模的蓄意假冒和盗版规定了刑事程序和处罚/103
(二)中国行政执法对知识产权侵权起到了显著的震慑作用/106
(三)美国在其书面陈述中所宣称的中国侵权趋势并不成立/107
二、美国对指控中国刑事门槛违反TRIPS协定应履行严格的举证责任/108
(一)刑法历来被认为是一个国家独占的司法主权/109
(二)国际上对主权国家的刑法义务约束较少/109
(三)国际法院在实践中不会轻易对一个国家的具体刑事标准作出裁决/110
三、TRIPS协定第61条只要求在“商业规模”范畴内给予刑事打击/110
(一)“商业规模”的通常含义并不是指具有营利目的的所有经营活动/110
(二)TRIPS协定第61条无意为WTO成员规定具体明确的刑事执法标准/113
(三)美国所主张的“商业规模”定义不符合TRIPS协定宗旨和目的/115
(四)WT0成员的国内实践揭示出“商业规模”的含义是比较宽泛的/115
(五)TRIPS协定谈判历史显示商业规模含义宽泛/116
四、中国履行了其在TRIPS协定第61条第1句下的义务/117
(一)刑事门槛制度适应中国整体的法律制度体系/117
(二)刑事门槛制度适应中国整体商业环境/119
(三)专家组对美国妄加给中国的义务应不予考虑/120
五、中国履行了TRIPS协定第41.1条和第61条第2句义务/120
(一)第61条第2句义务应以第61条第1句为基础/121
(二)第41.1条没有在第61条第1句之外规定任何额外的义务/121
六、中国海关处置侵权知识产权货物的方式符合TRIPS协定第59条的规定/121
(一)关于对中国海关处置侵权货物方式的法律分析/122
(二)中国履行了其在TRIPS协定第59条下的义务/124
(三)中国在TRIPS协定第46条第4句下无法定义务/129
七、中国涉案措施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符合其在TRIPS协定下的义务/130
(一)美国对中国法律存在误解/130
(二)中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与内容审查无关/133
(三)中国履行了其在TRIPS协定下保护著作权的义务/138
(四)美国有关国民待遇和邻接权的主张证据不足/139
小结/140
第七章 美国第二次书面陈述/143
一、中国刑事门槛制度不符合TRIPS协定第61条和第41.1条/143
(一)中国对“商业规模”的解释不符合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144
(二)中国的刑事门槛制度违反了TRIPS协定第61条/148
(三)中国刑事门槛制度忽视了具有商业规模的其他因素/149
(四)中国未能推翻中国著作权联盟关于实际执法效果的结论/15()
(五)中国未证明其刑事门槛与TRIPS协定第61条的相符性/151
(六)中国关于实施第61条的其他抗辩也是苍白的/153
二、中国刑事门槛制度与TRIPS协定第61条第2句和第41.1条不符/153
三、中国海关处置侵权货物的方式与其在TRIPS协定第59条下的义务不符/154
(一)关于TRIPS协定第59条的理解/154
(二)中国海关无权依照TRIPS协定第46条所列原则销毁或处置侵权货物/156
四、中国拒绝保护某些作品违反了TRIPS协定/159
(一)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伯尔尼公约》第2条和第5.1条/159
(二)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伯尔尼公约》第5.2条/160
(三)中国涉案措施违反TRIPS协定第41.1条和第61条/162
小结/163
第八章 中国的第二次书面陈述/167
一、中国的刑事门槛符合TRIPS协定第46条第4句下的义务/167
(一)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体制/167
(二)关于商业规模解释标准的法律原则/172
(三)关于TRIPS协定第61条的义务/173
(四)中国完全履行了其在TRIPS协定第61条下的义务/179
二、中国海关对侵权货物的处置方式符合其在TRIPS协定下的义务/180
(一)中国海关完全履行了TRIPS协定第46条第1句的义务/180
(二)中国完全履行了其在TRIPS协定第46条第4句下的义务/183
三、中国对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措施符合其在TRIPS协定下的义务/184
(一)美国对第三项的请求证据不足/184
(二)中国对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并不存在任何程序性的要求/186
(三)无论从事实还是法律角度,美国的主张都是站不住脚的/187
小结/189
第九章 专家组裁决/191
一、关于中国的刑事门槛问题/192
(一)对涉案措施的解释/192
(二)关于对TRIPS协定第61条第1句的诉请/200
(三)关于对TRIPS协定第61条第2句的诉请/229
(四)关于对TRIPS协定第41.1条的诉请/230
(五)关于刑事门槛的结论/230
二、关于中国的海关措施/231
(一)争端双方的主要观点/231
(二)第三方的主要观点/232
(三)专家组的分析/234
三、关于著作权保护/265
(一)《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从字面上拒绝对某些作品的保护/265
(二)《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含义的案例分析/268
(三)关于“著作权”与“著作权保护”的区分/270
(四)关于对被禁止作品的认定标准/272
(五)确定作品祓第4条第1款禁止的程序/274
(六)关于《伯尔尼公约(1971)》第5.1条/279
(七)关于《伯尔尼公约(1971)》第17条/281
(八)关于程序问题/284
(九)关于《伯尔尼公约(1971)》第5.2条/285
(十)关于对TRIPS协定第14条的诉请/287
(十一)关于对TRIPS协定第41.1条的诉请/288
(十二)关于对TRIPS协定第61条的诉请/291
(十三)关于对国民待遇的诉请/291
小结/292
第三部分 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的影响
第十章 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法律影响初探/297
一、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对有关规则的影响/298
(一)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规则/298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规则/303
(三)著作权保护中的有关规则/304
二、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影响/306
(一)履行执行专家组的生效裁决,中国责无旁贷/306
(二)立法时机的把握和立法语言的使用/307
(三)对本案中中国有关涉案措施的再审视/308
小结/309
第十一章 中关知识产权wro争端下的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311
一、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下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的演进/311
(一)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之保护知识产权/311
(二)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之知识产权加强保护/313
二、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下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的成熟/315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成为捍卫知识产权强保护的有力工具/315
(二)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正明显引向执法领域/317
(三)刑事手段成为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中的明显重点/320
(四)昭示了知识产权强保护趋势发展中对“超TRIPS协定规则”的呼唤/321
小结/322
结语/323
附录一 美国申请设立中关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的请求/325
附录二 中关知识产权wro争端案专家组工作程序/331
附录三 中关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工作时间表/337
附录四 专家组报告所援用的WTO争端判例/339
参考文献/343
致谢/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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