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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中国法学学术丛书
编号:48314
书名: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中国法学学术丛书
作者:董学立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1-7-1
入库时间:2011-8-2
定价:2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民法典应当确立哪些民法基本原则,即民法基本原则之何以由来,是由民法的理念决定的。我们认为,民法的单一正义理念观,因其失之过于宏大、宽泛,难免对居于民法文本地位的民法基本原则缺乏母体意义。我们确认,民法的理念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理念可以包括:民法的精神理念——私权的无限弘扬和私权的适度限制;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法典化和民法非法典化;民法的全息理念——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民法的适域理念——民法调整私人间法律关系和私公间法律关系,民法的权利分类理念——绝对权和相对权。由此居于母体意义的多元化民法理念所决定,我们认为,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如下六项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是主体平等原则;二是私法自治原则;三是私权保护原则,四是诚实信用原则;五是公序良俗原则;六是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此等六项民法基本原则,对于民法典的编纂而言,恰如一立体几何空间纵向上所必需的三根支柱一般。应对立体几何空间质的规定性,三根支柱是不可以或多也不可以或少的,应对民法典的内在逻辑性、体系性,民法的上述五项理念所衍生的六项民法基本原则,也是不可以或多也不可以或少的——多了会 造成诸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功能冲突,少了则又不足以构造和支撑这座民法大厦。



作者简介
董学立,男,1967年4月生,山东东营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讲师(2000年)、副教授(2004年)、教授(2007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冷月刊》 (台湾)、《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学论坛》、《现代法学》等法学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论物权变动中的善意、恶意”一文获“2005年度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首届科研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入选《中国法学文档》,“也论交易中的物权归属确定”一文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5部,其中《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研究》一书获“山东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商事组织法》一书入选“二十一世纪法学教材系列”,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项。2005年以博士生联合培养身份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2006年以交流学者身份在美国南德州法学院访问。


[图书目录]
导言:民法基本原则研究的回顾
第一部分民法基本原则之由来—理念与外化
第一章民法的理念—从“单一理念”到“多元理念”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的由来—民法理念的外化
第二部分民法基本原则之本体—构成与关系
第三章民法基本原则之正面构成
第四章民法基本原则之负面构成
第五章公平原则的重新定位
第三部分民法基本原则之展开—民法规范及其类型
第六章民法基本原则与民法规范
第七章民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制度设计
第八章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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