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实战全程指南(上下)/检察机关办案全程指南系列丛书
编号:48805
书名:公诉实战全程指南(上下)/检察机关办案全程指南系列丛书
作者:赵永红.江海昌编著
出版社:中国检察
出版时间:2011-8-1
入库时间:2011-9-15
定价:150元
[图书内容简介]
编辑推荐语 由赵永红等编著的《公诉实战全程指南》各分册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实战需要,上编对相关办案程序、注意事项、办案时限等进行了系统归纳和详尽解说,并以分解集成的形式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以“理解与适用”专栏对不易理解和容易产生他岐的相关条文进行发解释与分析,同时收录了相关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范例与制作方法;下编对各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罪名辨析、认定难点、立案标准、定罪量刑标准以及办案依据等分别归纳总结。全书还精心编制了办案流程图、罪名与立案标准快速查询表,规范性文件索引等,便于读者快速查询,本书编写思路创新,内容全面准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是广大检察官办案的得力助手和必备案头工具书。
[图书目录]
总目录
编辑出版说明
公诉办案流程图(一)
公诉办案流程图(二)
公诉办案流程图(三)
公诉办案流程图(四)
规范性文件索引(公诉程序部分)
上编公诉实战程序指南(上册)
第一章 收案与受理
第一节 收案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第二节 审查与受理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二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告权及维权规定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二节 审查起诉事项与期限
一、审查起诉事项
二、审查起诉期限
第三节 审查起诉程序
一、阅卷、听取意见
二、核实、补充证据
三、变更强制措施
四、补充侦查
五、审查起诉中适用的侦查措施和程序
六、中止审查起诉
七、审查起诉期间对赃款赃物的处理
八、法律监督
第四节 审查后的处理
一、制作案件审结报告
二、提起公诉
三、不起诉
四、退回侦查处理
第三章 出庭支持公诉
第一节 庭审前程序
一、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
二、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建议
三、接收出庭通知
四、拟制出庭方案、公诉意见书、量刑建议书、答辩提纲及其他工作
五、派员出庭
六、对赃款赃物的处理
第二节 出席一审法庭审判活动
一、法庭调查前程序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
四、评议和判决
五、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规定
六、追加、变更或者撤回起诉及延期审理
七、庭审监督
第四章 一审抗诉监督
第一节 抗诉理由、原则和要求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二节 抗诉程序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五章 二审公诉工作
第一节 出庭前准备
一、接收出庭通知
二、案件审查
三、拟制出庭提纲、答辩提纲、出庭意见书
四、派员出庭
五、赃款赃物的处理
第二节 出席法庭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三节 法律监督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六章 生效裁判监督
第一节 再审抗诉监督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二节 执行监督
一、死刑裁判执行监督
二、其他裁判执行监督
第七章 案件归档和管理
第一节 案件归档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第二节 案件管理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第八章 涉外案件公诉工作
第一节 管 辖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第二节 刑事司法协助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第三节 诉讼程序中的特别规定
一、概要
二、程序要点与方法
三、注意事项
四、时限提示
下编公诉实战刑法适用指南(下册)
◆规范性文件索引(刑法适用部分)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113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139条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140—231条)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0—150条)
第二节 走私罪(第151—157条)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158—169条之一)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170—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第192—200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212条)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220条)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21—231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2—262条之二)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263—276条)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277—367条)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277—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第305—317条)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318—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324—329条)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0—337条)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338—346条)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357条)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8—362条)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3—367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368—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382—396条)
第九章 渎职罪(第397—419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4204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