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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出罪功能研究/辽宁大学法学学术文库
编号:50713
书名:程序法出罪功能研究/辽宁大学法学学术文库
作者:杨明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1-12-1
入库时间:2012-3-7
定价:28元
[图书内容简介]
超越刑事实体法规定的司法出罪已经不是中国的特色,为了解决超法规出罪的正当性问题,也是为了探讨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本书从刑事一体化角度出发 在考察国内外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论证了程序法应当具有独立的出罪功能。罪刑法定原则追求刑事法治的目的决定了其具有消极性,即不禁止将犯罪行为进行非犯罪化处理。程序法的独立价值追求又决定了程序法具有使实体法相对化的效果。补充和否定实体法的内容是程序法独立性的体现。程序法应当具有独立出罪的功能不但没有原则性障碍,还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独立出罪规定和大量的司法出罪实践,更表明程序法具有独立出罪功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超法规出罪不是法治国的常态 由于出罪处分与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相吻合。以政策替代法倖的司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容忍、但是。法律必须及时调整,以满足规则之治的需要。本书分析了程序法与实体法在刑事领域的作用机制,提出了程序法独立出罪的依据和原则性要求,分析论证了应当由程序法规定出罪的具体事由,并就每一个具体的出罪事由设计了较为完备的程序保障和制约。
[图书目录]
绪论
第一章 程序法出罪功能之基础
 一、罪刑法定原则与出罪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容
  (二)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出罪
  (三)现行刑法各种出罪情形透视
 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在刑事领域的作用机制
  (一)程序法对实体法具有依附性
  (二)刑事政策需要程序法与实体法合力
  (三)程序法存在独立的价值追求
  (四)程序法具有独立的处断能力
第二章 程序法出罪之依据与原则
 一、现行《刑事诉讼法》独立出罪考察
  (一)独立出罪的规定
  (二)独立出罪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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