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望江法学(2011年卷)(总第5期)
编号:51990
书名:望江法学(2011年卷)(总第5期)
作者:里赞主编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2-5-1
入库时间:2012-6-25
定价:24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将主要的笔墨用于对奴婢的关注,其作为清代贱民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早已成为清律中“区其良贱”中贱民的标志,《大清会典》称“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3]即军、民、商、灶为“良”,奴婢、娼优、衙门应役之人皆为“贱”。书中详细地介绍了清代社会中奴婢的主要来源、法律地位、相关律令的规定和脱离主家的具体条件。其中笔者特别关注奴婢作为贱民的代表在赎身、开户和放出后其子孙是否可以应试出仕。其原因是是否可以参加科举出仕是作为贱民在开户获籍后参与社会结构流动的重要指标,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在传统中国科举考试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社会学意义上“垂直流动”的效果[具体内容需要参见潘光旦和费孝通、柯睿格(E.A.Kraeker)、何炳棣等人的研究,所以我们可以认定在传统中国这个“万事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中是否拥有参加科举考试资格的重要性,而贱民的世袭性是否可以因为出仕的机会发生改变从而产生“社会流动”,便是笔者关心的重点。 本书将主要的笔墨用于对奴婢的关注,其作为清代贱民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早已成为清律中“区其良贱”中贱民的标志,《大清会典》称“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3]即军、民、商、灶为“良”,奴婢、娼优、衙门应役之人皆为“贱”。书中详细地介绍了清代社会中奴婢的主要来源、法律地位、相关律令的规定和脱离主家的具体条件。其中笔者特别关注奴婢作为贱民的代表在赎身、开户和放出后其子孙是否可以应试出仕。其原因是是否可以参加科举出仕是作为贱民在开户获籍后参与社会结构流动的重要指标,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在传统中国科举考试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社会学意义上“垂直流动”的效果[具体内容需要参见潘光旦和费孝通、柯睿格(E.A.Kraeker)、何炳棣等人的研究,所以我们可以认定在传统中国这个“万事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中是否拥有参加科举考试资格的重要性,而贱民的世袭性是否可以因为出仕的机会发生改变从而产生“社会流动”,便是笔者关心的重点。 本书将主要的笔墨用于对奴婢的关注,其作为清代贱民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早已成为清律中“区其良贱”中贱民的标志,《大清会典》称“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3]即军、民、商、灶为“良”,奴婢、娼优、衙门应役之人皆为“贱”。书中详细地介绍了清代社会中奴婢的主要来源、法律地位、相关律令的规定和脱离主家的具体条件。其中笔者特别关注奴婢作为贱民的代表在赎身、开户和放出后其子孙是否可以应试出仕。其原因是是否可以参加科举出仕是作为贱民在开户获籍后参与社会结构流动的重要指标,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在传统中国科举考试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社会学意义上“垂直流动”的效果[具体内容需要参见潘光旦和费孝通、柯睿格(E.A.Kraeker)、何炳棣等人的研究,所以我们可以认定在传统中国这个“万事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中是否拥有参加科举考试资格的重要性,而贱民的世袭性是否可以因为出仕的机会发生改变从而产生“社会流动”,便是笔者关心的重点。

[图书目录]
特稿:《法学月报》选校
《法学月报》发刊词
所希望于政府改进法律教育的几点
刑事立法与产业资本主义
法律之苦味
论文
西洋镜下的中国法律形象
——读何意志《法治的东方经验:中国法律
文化导论》
边沁功利主义的“谬误”和哈特的错误
——对哈特评论的评论
试论著作权法的理念
死刑个案裁判中的民意之维
——以李昌奎案为例的解说
公诉人调整量刑建议的权限之研究
那纽结正义理念的工作
——两个人的对话
断裂与延续:社会变迁中的司法传统
——以人民司法传统的复苏为视角
规制的限度:解雇保护制度的比较与完善
发达国家农业法律制度的历史嬗变与晚近发
展趋势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实证研究
WTO争端解决机制框架下的贸易救济权体系
剖析
——程序利益保障视角下的贸易救济权实现
法律史研究的“根须”、“茎叶”与“花果”
——以近年明清合伙相关研究为例
刑事实体法的失效回避:一种刑事诉讼法
价值的思考
从刚性到柔性:国家刑事治理策略的嬗变
——公民社会视阁下的刑事和解
纵向合并的反垄断分析
——以竞争效果为中心
书评
凝固的流动亦或流动的凝固
——读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有感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