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买卖合同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定位、体系与范式规则
编号:52178
书名:现代买卖合同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定位、体系与范式规则
作者:杜景林.卢谌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2-6-1
入库时间:2012-7-21
定价:25元
[图书内容简介]
现代买卖法对出卖人买卖标的无瑕疵担保义务的认定采“履行说”,即课加出卖人以无瑕疵给付的义务,也就是出卖人必须使所交付的标的物不存在任何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以此实现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综合于合同法总则一般给付障碍法的转变。货物瑕疵检验和通知义务以及货物减价虽然表现为外在的独立化,但这并不妨碍统合的实质,因为这些制度的适用都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前提条件。我国合同法在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上已经实现统合,其法律技术连接点为按照合同要求给付(与合同相符)以及在违约责任的承担上采取法律效果进路。
[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定位
一、问题的提出: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与一般给付障碍法的关系
二、传统规制模式: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独立性
三、现代规制模式: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统合
四、我国《合同法》的规制模式:独立抑或统合?
第二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二、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层面区分
三、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层面转换
四、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层面内权利选择
五、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体系中的损害赔偿
第三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法律技术连结点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二、法律技术连结点选择可能性之一:合约性
三、法律技术连结点选择可能性之二:标的物瑕疵
四、法律技术连结点选择可能性的评价
第四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法律原因引用
一、意义及规范目的
二、层面转换与准据时点
三、买受人的法律救济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四、买受人在瑕疵担保责任法之外的法律救济
第五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为中心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二、物之瑕疵的概念及其构成
三、权利瑕疵
四、瑕疵的准据时点
第六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权利为中心
一、买受人的拒绝权与层面转换的准据时点
二、法律原因引用与规范适用范围
三、瑕疵权利的内容
四、瑕疵权利的特殊问题
第七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再履行为中心
第八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自力救济为中心
第九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解除为中心
第十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赞任制度:以减价为中心
第十一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损害赔偿为中心
第十二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损害与瑕疵结果损害的区分为中心
第十三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权利的排除和限制为中心
第十四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担保为中心
第十五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时效为中心
第十六章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形成权”时效为中心
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