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典百年(1906-2012)(上中下)
编号:53217
书名:中国刑事诉讼法典百年(1906-2012)(上中下)
作者:吴宏耀.钟松志主编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12-10-1
入库时间:2012-11-14
定价:199元
[图书内容简介]
《中国刑事诉讼法典百年》共分上中下三册,收录清末修律时期、民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刑事诉讼法典,包括“1906年《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1910年《刑事民事诉讼暂行章程》”、“1911年《刑事诉讼律(草案)》”、“1906年《大理院审判编制法》”、“1907年《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1910年《法院编制法》”、“1911年《刑事诉讼律》”、“1921年《刑事诉讼条例》”、“1928年《刑事诉讼法》”、“1935年《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草案•草稿》、《刑事诉讼法草案•初稿》、《刑事诉讼法草案•初稿》(初稿、三稿。四稿、五搞、六稿)、“1979年《刑事诉讼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该书追溯民国时期的刑事诉讼法法典,并进而上述到清末改制中刑事诉讼的立法。关于清末、民国时期法典,每部法典之前都有一个简短的导读。本书是研究中国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工具书之一,而且剪裁得力,体系完整。透过该书,我们或许可以弄清楚当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从哪里来”、“身在何处”,甚至可能由此洞见当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使命。
总之,这是一部很有理论价值的著作,颇值一读。
[图书目录]
上 册
第一辑 清末修律
1906年《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奏进呈诉讼法拟请先行试办折并清单
刑事民事诉讼法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节 刑事、民事之别
第二节 诉讼时限
第三节 公 堂
第四节 各类惩罚
第二章 刑事规则
第一节 逮 捕
第二节 拘票、搜查票及传票
第三节 关 提
第四节 拘留及取保
第五节 审 讯
第六节 裁 判
第七节 执行各刑及开释
第三章 民事规则
第一节 传 票
第二节 讼件之值未逾五百圆
第三节 讼件之值逾五百圆者
第四节 审 讯
第五节 拘提图匿被告
第六节 判案后查封产物
第七节 判案后监禁被告
第八节 查封在逃被告产物
第九节 减成偿债及破产
第十节 和 解
第十一节 各票及讼费 附讼费表
附:民事案件讼费表
第四章 刑事、民事通用规则
第一节 律 师
第二节 陪审员
第三节 证 人
第四节 上 控
第五章 中外交涉案件
附:《颁行例》
1910年《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草案)》
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审判衙门
第二章 当事人
第三章 法庭及讯问到案人
第四章 日期及期间
第五章 送 达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裁 判
第八章 书 状
第二编 民事案件
第一章 管 辖
第二章 多数当事人
第三章 诉讼费用
第四章 地方审判厅第一审程序
第五章 初级审判厅之程序
第三编 刑事案件
第一章 管 辖
第二章 司法警察官吏
第三章 被告人之讯问、传唤、句摄及羁押
第四章 检证、搜索、扣押及保管
第五章 证 人
第六章 侦查处分
第七章 预审处分
第八章 急速处分
第九章 第一审程序
第十章 大理院特别案件之诉讼程序
第四编 上诉及再审
第一章 上诉通则
第二章 控 告
第三章 上 告
第四章 抗 告
第五章 再 审
第五编 私 诉
第一章 私诉第一审程序
第二章 上诉及再审
第六编 裁判之执行
第一章 民事强制执行通则
第二章 金钱债权对于动产之强制执行
第三章 金钱债权对于债权及其他财产权之强制执行
第四章 金钱上债权对于不动产及船舶之强制执行
第五章 金钱以外债权之强制执行
第六章 假扣押及假处分
第七章 刑事裁判执行通则
第八章 刑之执行
第九章 疑义及异议之声明
1911年《刑事诉讼律(草案)》
沈家本等奏《刑事诉讼律草案》告成装册呈览折
刑事诉讼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审判衙门
第一节 事物管辖
第二节 土地管辖
第三节 管辖指定及移转
第四节 审判衙门职员之回避、拒却及引避
第二章 当事人
第一节 原告官
第二节 被告人、辩护人及辅佐人
第三章 诉讼行为
第一节 被告人之讯问
第二节 被告人之传唤、拘摄及羁押
第三节 检证、搜索、扣押及保管
第四节 证 言
第五节 鉴定及通译
第六节 急速处分
第七节 文 件
第八节 送 达
第九节 期 间
第十节 裁 判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 诉
第一节 通 则
第二节 侦查处分
第三节 预审处分
第四节 提起公诉
第二章 公 判
第三编 上 诉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控 告
第三章 上 告
第四章 抗 告
第四编 再 理
第一章 再 诉
第二章 再 审
第三章 非常上告
第五编 特别诉讼程序
第一章 大理院特别权限之诉讼程序
第二章 感化教育及监禁处分程序
第六编 裁判之执行
附录一:1906年《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大理院奏审判权限厘定办法折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附录二:1907年《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法部奏酌拟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折并章程
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附录三:1910年《法院编制法》
宪政编查馆奏核订法院编制法并另拟各项暂行章程折
法院编制法
第二辑 中华民国时期刑事诉讼法
1921年《刑事诉讼律》
刑事诉讼律草案修正各条
1921年《刑事诉讼条例》
刑事诉讼条例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第三章 法院及检察厅职员之回避
第四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第五章 被告之讯问
第六章 被告之羁押
第七章 证 人
第八章 鉴定人
第九章 扣押及搜索
第十章 勘 验
第十一章 辩 护
第十二章 裁 判
第十三章 文 件
第十四章 送 达
第十五章 期 限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 诉
第一节 侦 查
第二节 预 审
第三节 起 诉
第四节 审 判
第二章 私 诉
第三编 上 诉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第二审
第三章 第三审
第四编 抗 告
第五编 非常上诉
第六编 再 审
第七编 诉讼费用
第八编 执 行
附:《刑事诉讼条例施行条例》
1928年《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第四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第五章 被告之讯问
第六章 被告之羁押
第七章 证 人
第八章 鉴定人
第九章 扣押及搜索
第十章 勘 验
第十一章 辩 护
第十二章 裁 判
第十三章 文 件
第十四章 送 达
第十五章 期 限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 诉
第一节 侦 查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节 审 判
第二章 自 诉
第三编 上 诉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第二审
第三章 第三审
第四编 抗 告
第五编 非常上诉
第六编 再 审
第七编 简易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附:1928年《刑事诉讼法施行条例》
1935年《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第五章 文 书
第六章 送 达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第十二章 勘 验
第十三章 人 证
第十四章 鉴定及通译
第十五章 裁 判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 诉
第一节 侦 查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节 审 判
第二章 自 诉
第三编 上 诉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第二审
第三章 第三审
第四编 抗 告
第五编 再 审
第六编 非常上诉
第七编 简易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附:《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中 册
第三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57年5月18日·草稿)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辩 护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强制措施
第八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二编 提起刑事案件、侦查、起诉
第一章 提起刑事案件
第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侦查期限
第二节 暂停侦查
第三节 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第四节 对侦查员行为的控告
第五节 告知为被告人和讯问被告人
第六节 讯问证人
第七节 勘验、检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九节 侦查实验和辨认
第十节 搜查、扣押
第十一节 侦查终结
第三章 起 诉
第三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公诉案件
第一节 审判前的准备行为
第二节 审 理
第三节 判决、裁定
第二章 自诉案件
第四编 第二审程序
第一章 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议
第二章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议
第五编 死刑复核程序
第六编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七编 执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62年8月31日·初稿)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辩 护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强制措施
第八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二编 提起刑事案件和侦查
第一章 提起刑事案件
第一节 案件的接受和审查
第二节 提起刑事案件和不提起刑事案件
第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四节 搜 查
第五节 扣 押
第六节 鉴 定
第七节 侦查实验和辨认
第八节 侦查期限
第九节 暂停侦查
第十节 撤销案件
第十一节 侦查终结
第三编 起 诉
第四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公诉案件
第一节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审 理
第三节 判决、裁定
第二章 自诉案件
第五编 第二审程序
第一章 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议
第二章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议
第六编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七编 审判监督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63年3月1日·三稿)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辩 护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强制措施
第八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二编 提起刑事案件和侦查
第一章 提起刑事案件
第一节 案件的接受和审查
第二节 提起刑事案件和不提起刑事案件
第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四节 搜 查
第五节 扣 押
第六节 鉴 定
第七节 侦查实验和辨认
第八节 侦查期限
第九节 暂停侦查
第十节 撤销案件
第十一节 侦查终结
第三编 起 诉
第四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公诉案件
第一节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审 理
第三节 判决、裁定
第二章 自诉案件
第五编 第二审程序
第一章 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议
第二章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议
第六编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七编 审制监督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63年3月13日·四稿)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辩 护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逮捕、拘留
第八章 拘传、交保、监视居住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二编 提起刑事案件和侦查
第一章 提起刑事案件
第一节 案件的接受和审查
第二节 提起刑事案件和不提起刑事案件
第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四节 搜 查
第五节 扣留物证
第六节 鉴 定
第七节 通 缉
第八节 侦查终结
第三编 起 诉
第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章 起 诉
第三章 免予起诉
第四章 不起诉
第四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公诉案件
第一节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审 判
第二章 自诉案件
第五编 第二审程序
第一章 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议
第二章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议
第六编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七编 审制监督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63年4月1日·五稿)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辩 护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逮捕、拘留
第八章 拘传、交保、监视居住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二编 提起刑事案件和侦查
第一章 提起刑事案件
第一节 案件的接受和审查
第二节 提起刑事案件和不提起刑事案件
第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四节 搜 查
第五节 扣押物证
第六节 鉴 定
第七节 通 缉
第八节 侦查终结
第三编 起 诉
第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章 起 诉
第三章 免予起诉
第四章 不起诉
第四编 审 判
第一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节 审 判
第三节 简易案件
第五编 第二审程序
第一章 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议
第二章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议
第六编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七编 审判监督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
(1963年4月10日·六稿)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笫五章 辩 护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逮捕、拘留
第八章 拘传、交保、监视居住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二编 提起刑事案件和侦查
第一章 提起刑事案件
第一节 案件的接受和审查
第二节 提起刑事案件和不提起刑事案件
第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讯问被告人
第二节 询问证人
第三节 勘验、检查
第四节 搜 查
第五节 扣押物证
第六节 鉴 定
第七节 通 缉
第八节 侦查终结
第三编 起 诉
第一章 审查起诉
第二章 起 诉
第三章 免予起诉
第四章 不起诉
第四编 审 判
第一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二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五编 死刑复核程序
第六编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七编 执 行
附录一:最高法院党组关于刑事诉讼法制定情况的汇报(1957年)
附录二:关于《刑事诉讼法草案(初稿)》的修改情况和几个主要问题的报告(1963年4月12日)
附录三:关于刑诉法修改情况的说明(1963年4月13日)
附录四:关于1963年刑事诉讼法草案讨论制定经过的汇报
附录五:关于讨论刑诉草案意见的汇集(1963年11月16日)
第四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照表)
1996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照表)
附录一:彭真关于1979年《刑事诉讼法(草案)》的说明
附录二:顾昂然关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草案)》的说明
附录三:王兆国关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草案)》的说明
下 册
第五辑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历次修正
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第五章 文 书
第六章 送 达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第一○章 被告之羁押
第一一章 搜索及扣押
第一二章 证 据
第一节 通 则
第二节 人 证
第三节 鉴定及通译
第四节 勘 验
第五节 证据保全
第一三章 裁 判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 诉
第一节 侦 查
第二节 起 诉
第三节 审 判
第二章 自 诉
第三编 上 诉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第二审
第三章 第三审
第四编 抗 告
第五编 再 审
第六编 非常上诉
第七编 简易程序
第七编之一 协商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附录:我国台湾地区刑事程序类法律法规列目
致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