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法高校教师法律地位比较研究
编号:53916
书名:中、美、法高校教师法律地位比较研究
作者:黄明东著
出版社:武大
出版时间:2011-7-1
入库时间:2013-1-20
定价:48元
[图书内容简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身份一直是国家干部,高校教师在权利和义务上类似或等同于国家公务人员,具有极强的政治身份。由于高校教师被列为国家干部编制,高等学校对教师的管理理所当然是按照行政方式进行的,高等学校对于教师有权实行各种行政方式的处罚和奖励。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颁布后,高等学校与高校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却变得更加复杂,因为该法的第2条和第3条作了如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是平等的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动合同关系。这就使得原本还比较清晰的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变得更加泛化,高校教师与高等学校之间如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就变得更加复杂。
[图书目录]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高等学校教师管理的法理基础
三、研究的核心问题
四、研究现状
五、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
六、研究的创新点
第一章 中、美、法三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背景
第一节 中、美、法三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政治背景
一、中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政治背景
二、美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政治背景
三、法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政治背景
第二节 中、美、法三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经济背景
一、中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经济背景
二、美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经济背景
三、法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经济背景
第三节 中、美、法三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文化传统背景
一、中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文化传统背景
二、美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文化传统背景
三、法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形成的文化传统背景
第二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法律的渊源和立法程序
第一节 中、美、法高校教师法律的渊源
一、中国高校教师法律的渊源
二、美国高校教师法律的渊源
三、法国高校教师法律的渊源
第二节 中、美、法高校教师法律的立法程序
一、中国高校教师法律的立法程序
二、美国高校教师法律的立法程序
三、法国高校教师法律的立法程序
第三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资格制度
第一节 中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
一、资格认定条件制度
二、资格认定申请制度
三、资格认定制度
四、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五、资格公示制度
六、处罚制度
七、特殊岗位认证制度
第二节 美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
一、资格认定条件制度
二、资格认定申请制度
三、资格认定制度
四、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五、资格公示制度
六、处罚制度
七、特殊岗位认证制度
第三节 法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
一、资格认定条件制度
二、资格认定申请制度
三、资格认定制度
四、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五、资格公示制度
六、处罚制度
七、特殊岗位认证制度
第四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职务制度
第五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教育制度
第六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经济待遇制度
第七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奖惩制度
第八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考核制度
第九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章 中、美、法高校教师法律救济制度
第十一章 实现我国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稳步提高的基本途径
第十二章 高校教师法律地位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