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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建构:以承租人利益保护为中心
编号:55845
书名: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建构:以承租人利益保护为中心
作者:周珺著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13-4-1
入库时间:2013-6-25
定价:59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住房租赁法概述。主要讲述住房租赁法的立法体例、立法宗旨、性质以及政策目标。第二章宜居。主要讲述出租人的用益状态提供义务、维持义务、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群租”的法律规制以及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权。第三章易居。主要讲述租金的管制、调整、押金的规制、以及物业费、公用事业费的负担。第四章安居。主要讲述出租人解除权的限制、“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抵押权实现过程中承租人的保护以及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
住房租赁法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领域,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并未制定专门的住房租赁法,也很少有学者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周珺所著的《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建构——以承租人利益保护为中心》以住房租赁法的转型为研究对象,着力于介绍其来龙去脉,探究其前因后果,评析其利弊得失。写作《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建构——以承租人利益保护为中心》的动机,是希望通过对美国住房租赁法转型的介绍和分析,为我国住房租赁法的确立和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图书目录]
导 言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住房租赁法概述
第二节 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
第三节 住房租赁法的性质
第四节 住房租赁法的政策目标

第二章 宜 居
第一节 出租人的用益状态提供及维持义务
第二节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第三节 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节 出租人的侵权责任
第五节 出租人留置权
第六节 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

第三章 易 居
第一节 租金的管制
第二节 租金的调整
第三节 押金的规制
第四节 物业费与公用事业费用的负担
第五节 租赁房屋毁损、灭失时承租人的责任
第六节 出租人的费用偿还义务
第七节 出租人的减损义务

第四章 安 居
第一节 出租人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节 正当理由规则
第三节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第四节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五节 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第六节 抵押权实现过程中承租人的保护
第七节 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
第八节 同住人的租赁权

附录:各国(地区)住房租赁法
主要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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