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担保法新释新解与适用
编号:5613
书名:担保法新释新解与适用
作者:李国光
出版社:新华
出版时间:2001-1-1
入库时间:2002-5-17
定价:89元
[图书内容简介]
没有图书简介

[图书目录]
担保法新释新解与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原经济庭)编著,李国光主编。2001年1月版,109万字,定价:89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0年9月29日讨论通过,并于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本书以担保法和该司法解释的基本内容为框架,分为:一、总则,二、保证,三、抵押,四、质押,五、留置,六、定金,七、附则等七章。在每章中,逐条将担保法条文及与其相对应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按顺序组合分列,并在此后分设:1。[释解],将担保法与该司法解释相比较结合,从立法和司法解释原意、法理、担保法与该司法解释的比较对照、理解适用中的关键难点等到角度出发,联系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阐述。2、[需要注意的问题],对实践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阐述。3、[相关法律]、[相关法规]、[相关规章]、[相关其他司法解释]、[相关担保文书范本],对担保法该条文及相应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司法解释及常用担保文书格式进行整理、甄别、删节并附录于后,从而便于应用。另外,在全书最后附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并设置了该司法解释的检索目录,以便全面了解和查阅。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担保法的立法目的
二、担保的适用范围及担保的方式
三、担保法的基本原则
四、反担保
五、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担保合同无效及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六、保证的定义
七、保证人资格与范围
八、保证人的消极资格之一——国家机关
九、保证人的消极资格之二——公益性组织
十、保证人的消极资格之二——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
十一、保证人的消极资格之二——金融机构或企业
十二、共同保证
条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十三、保证合同的订立
十四、单个形式保证和最高额保证
十五、保证合同的内容
十六、保证的方式
十七、一般保证及其先诉抗辩权
十八、连带责任保证
十九、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
二十、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条三节 保证责任
二十一、保证的范围
二十二、债权让与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二十三、债权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二十四、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二十五、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二十六、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二十七、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二十八、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的承担
二十九、无效保证合同及其处理
三十、保证人的免责事由
三十一、保证人的追偿权
三十二、保证人追偿权的预先行使
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三十三、抵押的定义
三十四、抵押财产的范围及财团抵押
三十五、超额抵押的禁止及再抵押
三十六、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三十七、禁止抵押物的范围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三十八、抵押合同的形式要件
三十九、抵押合同的内容
四十、流质契约的禁止
四十一、作为抵押合同生效要件的登记
四十二、抵押物登记的部门
四十三、作为对抗要件的抵押物登记
四十四、抵押登记所需文件
四十五、登记资料的公开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四十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四十七、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
四十八、租赁物的抵押与抵押物的出租
四十九、抵押物的转让与抵押物价值的保全
五十、抵押权移转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以及不可分性
五十一、抵押权的保护
五十二、抵押权的从属性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五十三、抵押权的实现
五十四、同一抵押物上多个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五十五、抵押权实惠中的两面三刀处特殊情形
五十六、以划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是抵押权实现的特殊规定
五十七、第三人的追偿权
五十八、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
第五节 最高额抵押
五十九、最高额抵押的概念
六十、最高额抵押的适用范围
六十一、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禁止转让
六十二、最高额抵押适用的法律规则
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动产质押
六十三、动产质押的定义
六十四、质押合同的订立及其生效
六十五、质押合同的内容
六十六、流千周契约的禁止
六十七、质押担保的范围
六十八、动产质押的效力范围
六十九、质权人的义务
七十、质权人的物上代位权
七十一、动产质权的实现
七十二、物上保证人的追偿权
七十三、质权的物上代位性
七十四、质权消灭的从属性
第二节 权利质押
七十五、可以质押的权利类型
七十六、票据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设定
七十七、票据等有价证券质权的实现
七十八、股权质权的设定及效力
七十九、知识产权质权的设定
八十、知识产权质权的效力
八十一、权利质押的法律适用
第五章 留置
八十二、留置、留置权
八十三、留置担保的债权范围
八十四、留置权的适用范围、留置物的范围
八十五、留置的范围
八十六、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八十七、留置权的行使
八十八、留置权的消灭
第六章 定金
八十九、定金的涵义、特征、种类、定金罚则的适用
九十、定金担保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九十一、定金数额
第七章 附则
九十二、担保法上的动产与不动产
九十三、担保合同的形式
九十四、担保物的变价方式、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担保法上的诉讼机制
九十五、特别法上的担保
九十六、时间效力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检索目录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