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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研究(第15卷)
编号:59412
书名:私法研究(第15卷)
作者:陈小君主编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4-2-1
入库时间:2014-5-5
定价:38元
[图书内容简介]
卷首语
一架琴书一笔床,杜门荏苒送年光。《私法研究》第15卷虽然姗姗来迟,却不乏深蕴。本卷共选登12篇优秀论文,分属以下六个栏目:本刊专稿、民事法论、农地法制、外国法译评、案例研究、私法与社会发展,相信会为您呈现不一样的学术盛宴。
当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不可避免地引发多方矛盾与冲突。在“本刊专稿”栏目中,我们重点推出马俊驹教授撰写的“中国城市化与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一文,该文以“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变革”为切入点,力求解决当前困境。中国城市化须以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为先导,而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须从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开始。我们需要认识到农民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变革是推进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民从“村民”走向“市民”是我国城市化的核心。城市化与农村土地财产权制度的变革,不仅是一次社会的变革和经济的变革,也是一次政治的和国家管理体制的变革。这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力争顺利改革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并有效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
在“民事法论”栏目中,本卷选登了4篇佳作。黄清华教授撰写的“科学精神与现代民商法的实践”一文从理论法学的角度,辅以实证研究,分析、讨论了现代民商法的科学精神,阐释了该精神对现代民商法文化建设的价值,以及对发达国家民商事立法和司法的影响。黄清华教授提出中国民商法的实践,同时面临解决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社会问题的双重任务,更应在科学精神的指导下进行。基于此,该文分别从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和技术性、现代民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科学精神的具体含义等方面,阐述、总结科学精神对中国民商法实践的指导意义和具体启示。耿卓副教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审视了地役权制度,其“地役权的中国史考察及其启示”一文从实质的、功能的视角展开研究,其中关于我国古代地役权的规定的阐释主要是从功能的视角出发,对有类似功用的律法规定、民事习俗等的初步整理与分析。该文以历史为经,事件为纬,对中国史上的地役权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描述、整理与分析。李媚博士在“留置制度之历史研究与比较分析”一文中,追溯至留置权制度的罗马法发端,指出其在罗马法上经历了从抗辩手段到实体权利,从仅具有抗辩效力到留置和优先受偿双重效力的发展路径,并揭示了这种不同效力的取舍导致其在近现代国家中的不同定位,及其对于留置权具体规范设计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该文检视了我国留置权制度,提出留置权双重效力分离的理论,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了一个有益思路。赵西巨教授等在“诊疗、告知、医疗产品使用与医疗损害责任之厘清——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为中心” 一文中,指出医疗服务为社会所必需,且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于医疗服务从业者,在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上,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此归责原则应贯彻在医疗活动的各个领域,包括信息告知领域;法律对信息告知领域的区别对待,并不体现在不同归责原则的选择上,而是体现在不同过错判定标准的选择上;在医疗产品侵权领域,对于医疗服务提供者,法律仍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让医疗服务提供者免于产品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缠绕,即在医疗损害责任法中,我国法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一体化适用。
“农地法制”栏目作为本刊的经典栏目,已经成为农地法律制度研究的重要平台,本卷于此遴选了3篇优秀论文。《物权法》的制定与出台,使农地问题成为法学界争议的焦点。由于学界基本共识缺失等原因,最终出台的《物权法》删除了大量存有争议的条款,使农地制度供给缺失,仅有的规定也存在诸多缺陷,这种状况对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极为不利。在“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建构的前提追问与路径规划”一文中,陆剑博士从我国农地法律制度建构的价值取向切入,分析我国农地法律制度建构进路选择,继而深入论述了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构的前提,并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具体建构路径,为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借鉴。商艳冬博士等撰写的“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中集体成员权益与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研究——基于河北省冀州市北内漳村北内集团改制的实证研究”与童航博士等撰写的“主体制度在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中的运作机制研究——基于山东平阴县孝直村的实证研究”,都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特性。前者主要是基于对河北省村集体企业的两次股份制改革的实证调研材料,对集体企业改制、集体成员权益保护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关系进行考察;后者则是借鉴孝直村在主体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通过考察该村主体制度在土地层面和集体企业层面的运作机理,揭示出主体制度的基本运行规律并提出完善主体制度运作的相关立法建议。
“博采众长,为我所用。”研究学习域外法律,有利于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备。“外国法译评”栏目译评结合,收录了2篇优秀论文。《欧洲合同法典》(European Contract Code),是在《欧洲合同法原则》(PECL)及以其为基础发展出的《共同参考框架》(DCFR)中的合同法部分之外,欧洲私法学者为促进欧洲私法的统一而起草的合同法领域的另一部示范法,由总部设在意大利帕维亚(Pavia)的“欧洲私法学者协会”(Academy of European Private Lawyers)组织编纂。王文胜博士根据德文译本进行翻译,辅之以参考英文译本的内容,为我们呈上“欧洲合同法典(总则编)”,这对于我们深入学习欧洲合同法知识提供了便利。梅瑞琦博士等在“美国法上输血感染病毒案件判决之评析”一文中指出,大多数美国法院判决认为输血行为的性质为服务,排除严格责任的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瑕疵责任担保规定亦可部分适用于含有交付内容的服务合同。侵权责任法并未明确否认产品发展风险抗辩,产品发展风险亦存在两种解释可能性,为血液供应者承担无过失责任提供了法律解释的空间。
为激发研究生学术研究与创新的积极性,我刊专门开设“研究生园地”栏目,主要刊登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及博士生文章。尹秀的“论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司法适用”一文以81个案例为分析样本,运用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我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该文以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构成要件、行使、法律效果为逻辑,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思路,进行了深入有效的研究。作者指出《合同法》颁布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债权的纠纷,法院主要援引《民法通则》第5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0条加以处理。我国《合同法》首次在立法中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防止债务人隐匿财产、逃避债权,保全债权人的权利,但该法仅以第74条和第75条两个条文加以规定,未尽之处给该制度的司法适用造成不少困扰,审判实务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正确适用对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审判的统一性、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私法与社会发展”是本卷最新开设的栏目,力求学者的研究关注社会发展、贴近社会现实、反映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高飞副教授在“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实证研究——以湖北省8县(市、区)48村的调查为基础”一文中,通过考察留守儿童的家庭成长环境,并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以及国家保护三个层面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科学的结论以及建议,力求更好地解决留守儿童这一社会问题。
在当前转型与变革并存的时代,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私法研究》作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力求弘扬私法精神、阐述私法理念、精析私法制度,期为中国私法理论的成长、私法法典的完善和私法解释的精确贡献绵薄之力。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继续致力于重大私法理论的探讨、关注私法法典立法的进程、热心社会争议案件及私法经典案件的解析,实现法治的应有之义。

[图书目录]
本刊专稿中国城市化与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马俊驹
民事法论科学精神与现代民商法的实践黄清华
地役权的中国史考察及其启示耿卓
留置制度之历史研究与比较分析李媚
诊疗、告知、医疗产品使用与医疗损害责任之厘清
——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为中心赵西巨唐炳舜
农地法制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建构的前提追问
与路径规划 陆剑
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中集体成员权益与集体经济
实现形式研究
——基于河北省冀州市北内漳村北内
集团改制的实证研究商艳冬申冬亮
张凯
主体制度在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中的运作机
制研究
——基于山东平阴县孝直村的实证研究童航尹秀
韩清怀外国法译评欧洲合同法典(总则编)王文胜译
美国法上输血感染病毒案件判决之评析梅瑞琦张里安
案例研究论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司法适用尹秀
私法与社会发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实证研究
——以湖北省8县(市、区)48村的调查为基础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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