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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全3卷)
编号:59638
书名: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全3卷)
作者:黄宗智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4-4-1
入库时间:2014-5-26
定价:110元
[图书内容简介]
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本书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能的图景。

[图书目录]
第一章导论: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 00

相对理论而言的实践:美国法律形式主义与其法律实践历史 / 00

相对表达而言的实践:清代法律 / 00

相对制度而言的实践:男女继承权与其实际运作 / 00

不同于形式主义理论的实践历史 / 00

离婚法实践与法庭调解制度 / 0

第三领域和集权的简约治理 / 0

简约治理下的社区调解制度 / 0


第二章社区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 0

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的社区调解 / 0

来自明清时期徽州的另一例 / 0

集体时代的社区调解 / 0

改革后期的社区调解 / 0

民间调解的可能前景 / 0


第三章集权的简约治理

——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 / 0

历史证据 / 0

集权的简约治理 / 0

儒法合一的治理 / 0

当代中国的科层制化和简约治理 / 0


第四章离婚法实践

——当代中国法庭调解制度的起源、虚构和现实 / 0

毛泽东时代民事法律制度 / 0

历史起源 / 0

离婚法实践与整体的民事法律制度 /


第五章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 /

从实地调查到庭审调查 /

历史环境的变迁 /

取证制度在离婚法中的实际运作 /

纯形式化的取证运作 /

实质性调解的延续 /

新形式正义以及形式、实质正义的合并 /

两不是的司法权力滥用 /

总论 /


第六章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 /

大陆形式主义与清代司法 /

儒家的表达与清代的法律实践 /

大陆形式主义与民国民法的中国式原则及实践 /

法律形式主义与当代中国的法庭实践 /

法律变革和中国当代立法 /


第七章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

清代的调解观念 /

清代的法庭实践 /

民国时期的调解 /

1949年后中国的调解意识形态 /

1949年后中国的法庭调解实践 /

调解与判决之间 /

当代中国法庭调解的性质 /

清代、民国和1949年后的中国调解 /

中国法庭调解的逻辑 /


第八章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

美国法律的现代性 /

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问题 /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

前瞻 /

第九章结论:历史与现实 /

引用材料 /

附录进一步的探索:简介 /

附录一中西法律如何融合? /

道德、权利与实用的三维体系 /

调解制度 /

离婚法 /

赡养—继承法 /

侵权法 /

刑讯逼供问题 /

刑事和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二历史社会法学:以继承法中的历史延续与法理创新为例 /

一、赡养 /

二、继承法 /

三、家庭一体与夫妻一体 /

四、中西法律的并存与融合 /

五、家庭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张力 /

结语:历史社会法学 /

参考文献 /

建立“历史社会法学”新学科的初步设想 /

附录三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

——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与当前的非正规经济 /

一、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 /

二、全球视野下的非正规经济 /

三、中国的农民工 /

四、城镇的正规与非正规就业人员 /

五、乡村的就业人员 /

六、中国的正规经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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